關於延遲舉行新疆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答記者問

2020-12-17 瀟湘晨報

關於延遲舉行新疆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答記者問

1.新疆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為什麼延遲舉行?

答:12月12日,新疆吐魯番市高昌區發生新冠肺炎疫情,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視,迅速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根據當前全區疫情防控形勢,為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考務工作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經綜合評估、慎重研究,按照司法部公告,原定於2020年12月19日、20日和2021年1月10日舉行的新疆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延遲舉行。

2.新疆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延遲後何時舉行?

答:視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力爭在2021年第一季度組織新疆考區延遲舉行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建議考生做好備考準備。

3.延遲考試能做到和正常考試一樣嗎?

答: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由司法部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評卷、統一錄取。屆時,自治區司法廳和各考區司法局將按照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嚴格組織、嚴格管理、嚴格要求,確保新疆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平公正。

4.通過新疆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客觀題考試人員成績是否繼續有效?

新疆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客觀題考試合格成績繼續有效。

5.因延遲考試,自願放棄考試的考生報名費如何退還?

答:自願放棄考試的考生須向報名地司法局提供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原繳費卡號和開戶銀行支行(分理處)信息。如考生原考試費用由他人代繳,須提供本人銀行卡號和開戶銀行支行(分理處)信息;原繳費銀行卡註銷的考生,須提供本人新銀行卡號和開戶銀行支行(分理處)信息。

6.延遲考試,是否需要重新列印準考證?

答:自治區司法廳和各考區司法局將根據各地機位資源情況,重新安排考點考場。考生參加延遲舉行的考試時,需重新列印準考證。

7.延遲考試,考生是否可以申請變更報名地?

答:考生需與擬更改地司法局聯繫,如當地機位充足可申請變更。

8.參加延遲舉行的新疆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人員是否需要重新報名?

答:不需要重新報名。

9.在疆外參加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未報名參加2020年11月28日舉行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主觀題考試的人員,可否參加新疆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主觀題考試?

答:已在新疆生活或工作的考生向現生活或工作所在地司法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通過,方可報名參加延遲的新疆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主觀題考試。

10.考生可以通過什麼方式了解延遲考試相關信息?

答:考生可關注新疆司法行政微信公眾號和法治新疆網發布的信息,也可向報名地司法局諮詢,各地(州、市)司法局諮詢電話公布如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

0991-2956592

烏魯木齊市司法局

0991-2322045 2828044

克拉瑪依市司法局

0990-6234160

吐魯番市司法局

0995-8534691 8522022

哈密市司法局

0902-7191079

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0994-2357374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0909-2314042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0996-2027260 2033544

阿克蘇地區司法局

0997-2283192

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司法局

0908-4230810

喀什地區司法局

0998-2652469

和田地區司法局

0903-2021351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司法局

0999-8236099

塔城地區司法局

0901-6223733

阿勒泰地區司法局

0906-2120686

奎屯市司法局

0992-3234433

【來源:新疆監獄紀檢監察】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

相關焦點

  • 延遲舉行新疆(兵團)考區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延遲舉行新疆(兵團)考區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2020-12-14 23:4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新疆(含兵團)考區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延遲舉行
    中新網12月14日電 司法部網站14日發布《關於延遲舉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指出,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組織實施工作,根據當前新疆吐魯番市高昌區疫情形勢以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延遲舉行原定於2020年12月19日、2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以及原定於2021年1月10日舉行的主觀題考試。
  • 關於新疆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
    關於新疆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 2020-12-11 00:0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關於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的相關事項問答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成績已經公布。為做好應試人員確認參加主觀題考試工作,及時回應應試人員關注的問題和應了解的內容,我們匯總形成了主觀題考試相關事項問答。
  •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今日舉行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今天(28日)在全國30個省(區、市)和香港、澳門地區的249個考區、501個考點舉行,29萬餘名考生參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因疫情形勢延遲考試。
  •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相關要求及政策問答
    中新網北京7月2日電 (記者 張子揚)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已經發布。為及時回應應試人員關注的問題和應了解的內容,匯總形成了考試相關要求及政策問答。關於繼續執行的考試其他政策規定,可查閱20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及2018年、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相關政策規定問答。問:考試報名的官方網站?
  •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將於7月28日起報名
    人民網北京7月2日電 (朱紫陽)記者今天從司法部了解到,司法部發布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明確客觀題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7月28日至8月12日,考試時間為10月31日、11月1日;主觀題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11月10日至14日,考試時間為11月28日。
  •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將於7月28日起報名
    人民網北京7月2日電 (朱紫陽)記者今天從司法部了解到,司法部發布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明確客觀題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7月28日至8月12日,考試時間為10月31日、11月1日;主觀題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11月10日至14日,考試時間為11月28日。
  • 司法部: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附相關要求及政策問答)
    選擇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的需在設置相應考點考場的考區報名,內蒙古自治區設蒙古文考點考場,西藏自治區、青海省設藏文考點考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設蒙古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考點考場,吉林省設朝鮮文考點考場。(四)考試內容與科目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並公布的《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
    ,現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組織實施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客觀題考試相關事宜(一)參考人員範圍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報名參加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的人員。
  • 【看點】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相關要求及政策問答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已經發布。為及時回應應試人員關注的問題和應了解的內容,我們匯總形成了考試相關要求及政策問答。關於繼續執行的考試其他政策規定,可查閱20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及2018年、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相關政策規定問答。1.問:考試報名的官方網站?
  • 新疆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延期至12月19日、20日舉行
    新疆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延期至12月19日、20日舉行 2020-12-11 23:5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公告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已經完成學業但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2020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和繼續教育(包括網絡教育、成人教育、開放大學等)的2020年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 2020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什麼時候公布?國家司法考試報名...
    2020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什麼時候公布?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確定了嗎 6月28日,司法部網站發布關於《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將於近日出版發行
  •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
    ,現就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如下。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人員,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單科成績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內取得畢業證書的,可以報名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四)考試內容與科目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並公布的《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共兩卷。
  • 司法部負責同志就《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答記者問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推動法律職業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2015年中辦、國辦出臺《關於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明確將司法考試制度調整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要求完善法律職業資格管理制度,提高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規範化水平。
  • 浙江省司法廳關於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人員,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單科成績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內取得畢業證書的,可以報名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根據《浙江省物價局 浙江省財政廳關於核定我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2018〕77號)和《司法部關於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司發通〔2018〕43號)的規定,我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192元。  報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統一公共支付平臺交納考試費,我省不接受現場交費。
  •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新聞發布會
    根據發布會安排,今天我就2020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發布如下:一、基本情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是國家統一組織的選拔合格法律職業人才的國家考試制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標準、統一錄取的考試制度,一年一考,分為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兩部分,今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客觀題考試已於10月31日、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組織實施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1號  依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現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組織實施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客觀題考試相關事宜
  • 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 相關政策規定問答
    1.問: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相關政策措施總體情況如何,有哪些變化?答: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及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考試方式和相關政策總體保持穩定,繼續對艱苦邊遠和少數民族地區實施考試放寬政策,允許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0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