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4日電 司法部網站14日發布《關於延遲舉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指出,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組織實施工作,根據當前新疆吐魯番市高昌區疫情形勢以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延遲舉行原定於2020年12月19日、2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以及原定於2021年1月10日舉行的主觀題考試。關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2020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時間、組織實施安排等事宜,將另行公告。
來源:司法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