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6日電(記者趙超 陳煒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16日全文向社會公布。兩個文件明確了公車改革時間表和路線圖,全國範圍公車改革的大幕正式開啟。
《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用於全面指導公車改革,闡明了公車改革的意義,明確了公車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細化了公車改革主要任務,對健全公務用車管理和保障制度、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提出了要求。
根據指導意見,公車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力爭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指導意見規定了改革公務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確定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妥善安置司勤人員、公開規範處置公務用車的具體辦法。
《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是針對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改革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了參改範圍、人員範圍和車輛範圍。
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改革的方式是在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後,對參改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自行選擇公務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城區)內公務出行不再報銷公務交通費用。具體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適時適度調整公務交通補貼標準。
按照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改革力爭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非參公事業單位、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企業公車改革力爭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
車改內容
參加改革的人員範圍確定為
中央司局級及以下地方地廳級及以下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 《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 《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日前就全面推進公車制度改革,中央和國家機關率先推進車改,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參改人員範圍:中央司局級及以下,地方地廳級及以下
問:《意見》提出了車改的四大任務,改革公務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確定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妥善安置司勤人員、規範處置公務用車,這次車改的主要內容和範圍是什麼?
答: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各級黨政機關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普通公務出行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特殊公務出行實行定向化保障。
參加改革的機構範圍確定為:各級黨政機關,包括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全部參加改革。除了各級黨政機關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按照規範職務消費原則進行改革,對原符合車輛配備條件的崗位和人員,逐步按規定納入改革。
參加改革的人員範圍確定為:中央和國家機關在編在崗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和地方地廳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原則上參加車改。考慮到地方實際情況,鼓勵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廳(局)正職主要負責人,市 (地、州)、縣(市、區、旗)及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參加車改,確因環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參改的,允許以適當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車實物保障,但須嚴格規範管理,不得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
補貼不是福利: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長途出差
問:公務交通補貼是大家非常關注的問題,《意見》對補貼標準是怎樣規定的?此前一些省市自己出臺的補貼標準怎麼辦?怎樣避免出現以補貼為名變相發福利的問題?
答:確定補貼標準要基於三個原則:一是改革後公務交通補貼支出總額必須低於改革前的公車運行支出總額。二是公務交通補貼僅保障城區或規定區域內基本公務出行需求。三是簡化檔次便於操作,各個級別間補貼差距不宜過大。
這裡需要強調,公務交通補貼屬於改革性補貼,不是職工福利,主要保障普通公務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長途出差。同時,要求不得以公務交通補貼的名義變相發福利。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
公車處置方式: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
問:取消後的公務用車怎麼處置?怎麼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
答:車輛處置由各級相關職能部門統一負責,其中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處置由國管局、中直管理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對取消的一般公務用車,制定了規範處置辦法。通過公開招標評估、拍賣機構,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公車處置的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後全部上繳中央國庫。
(據新華社北京7月16日電)
車改效果
每年有望節約1500億元以上
醞釀已久的公務用車改革方案16日正式出臺。以現金補貼取代實物養車,公車改革這筆「減支帳」是否划算?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16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公車改革方案實施後,可望較為明顯地減少我國財政支出中的相關開支,明顯降低公車使用的行政成本。
據賈康測算,本輪公車改革將涉及約80萬輛全國公務用車、近6400輛中央國家機關本級公車。
賈康認為,「車改後我國財政支出中的公車支出,綜合考慮將有望縮減一半左右。」
「如果把全國年度公車耗費的綜合成本以若干年傳聞中所說的3000億元作為假設的具體數量依據,那麼車改到位之後,每年因車改減少的支出將達到1500億元以上。這無疑是一件利國利民、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提升公共財政支出績效水平的大好事。」賈康說。
新華社記者 韓 潔(據新華社北京7月16日電)
車改紀律
不得以特殊用途變相超編配公車
隨著公車改革指導意見和改革方案16日向社會公布,醞釀已久的公車改革正式啟動。對此,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就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此次公車改革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了「六個不得」的紀律要求。一是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二是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佔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三是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四是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五是不得以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六是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新華社記者 崔清新(據新華社北京7月1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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