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日本政府為吸引優秀的外國學生來日本留學,已於2002年開始,由日本文科省實施向優秀外國學生發放獎學金的預定製度。為什麼叫預定製度呢?也就是說當外國學生在報名參加於每年6月中旬和11月中旬舉辦的「日本留學考試」時,根據自願的原則,在報名志願書的指定欄目內提出獎學金的申請。最後,根據考試成績結果,確定是否給予獎學金。
下面將主要規定做一些介紹:
1、申請條件
A、參加由財團法人日本國際教育協會6月中旬和11月中旬舉辦的「日本留學考試」者,並已於同年10月或來年4月、10月考入日本大學本科、短大或專門學校的學生。
B、參加「日本留學考試」(以下1-5中的任何一項考試者)。另外,也包括選擇用英語試卷參加數學(1組或2組)、理科、綜合科目的考生。
考試科目:(依所報考大學的要求而選擇考試科目)
1)日本語
2)日本語、數學(1組或2組)、理科
3)日本語、數學(1組或2組)、綜合科目
4)數學(1組或2組)、理科
5)數學(1組或2組)、綜合科目
註:考生選擇的科目少,有可能不被選為預定者。
2、獎學金
月額52,000日元(預定),按目前匯率約折合人民幣3,900元
3、獎學金發放時間
依據考試成績而被選為預定者後,根據考生進入日本大學本科、短大或專門學校入學時間而發放獎學金。
A、當年10月入學者(選考對象為參加當年6月中旬的日本留學考試者),發給當年10月至來年3月共計6個月的獎學金。
B、當年11月至來年4月入學者(選考對象為參加當年6月中旬或11月中旬的日本留學考試者)發給來年4月至後年3月共計一年的獎學金。
C、來年5月至10月入學者(選考對象為參加當年11月中旬的日本留學考試者)發給來年10月至後年3月共計6個月的獎學金。
關於選考結果的通知、獎學金的申請等其他具體規定,可查閱財團法人日本國際教育協會的相關網頁。
來源:網際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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