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際金融報
首家信託系消費金融公司開業。
7月26日,中信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下稱「中信消金」)在北京正式開業。
一位接近中信信託的人士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信託系消金公司的成立並不是只為了在消費金融領域搶佔市場,而是建立在一定業務邏輯基礎上。對於信託公司來說,成立消費金融公司是對C端業務的探索,同時也能夠進一步增強高淨值客戶的粘性。
正式營業
中信消金是中國銀行(3.700, 0.00, 0.00%)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覆成立的第24家消費金融公司,由中國中信有限公司、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金蝶軟體(中國)有限公司三家股東共同出資,註冊資本金為3億元,三家持股比例分別為35.1%、34.9%、30%。
2019年6月5日,中信消金獲得中國銀保監會開業批覆,並於2019年7月26日正式對外營業,營業範圍包括發放個人消費貸款;接受股東境內子公司及境內股東的存款;向境內金融機構借款;經批准發行金融債券;境內同業拆借;與消費金融相關的諮詢、代理業務;代理銷售與消費貸款相關的保險產品;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
中信信託副總經理劉小軍在開業發布會上表示,中信信託希望和中信消金公司一起為中信集團、金蝶及社會上的消費相關產業板塊提供綜合金融解決方案;另一方面,也希望中信消金公司逐步嘗試在大數據分析、人工智慧等方面進行前瞻性布局,共同迎接因數據革命引發的、即將到來的金融產業革新。
企業管理雲服務廠商金蝶集團CFO 林波指出,金蝶將通過獨特的場景優勢、數據優勢和科技優勢,與中信一起在消費金融領域發揮價值。中信消金未來還可以藉助金蝶在產業網際網路的布局,通過科技創新賦能普惠金融服務。
理性切入
有分析指出,消費金融產品同質化嚴重,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企業業績增長,同時,競爭的日益激烈導致「價格戰」的形成,進一步蠶食了利潤,未來消費金融公司應聚焦細分領域,尋找差異化的發展路徑。
一位接近中信信託人士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這也是中信消金謹慎切入這塊市場的重要原因。從2012年推出業內首款消費信託產品開始,中信信託一直在進行消金業務邏輯的梳理。目前來看,從規模上並不具備明顯的先發優勢。
「信託系消金公司的成立並不僅僅是為了在消費金融領域搶佔市場,而是建立在一定業務邏輯基礎上。」該人士補充道,首先,信託在資產端有很多客戶,消金公司可以服務於整個信託產業鏈;其次,服務於中信集團旗下子公司、合作夥伴,形成整個產業鏈條的閉環。
該人士指出,從客戶端來看,信託主要是服務高淨值客戶,起初中信信託成立第一單消費信託,目的在於增強客戶粘性,成立消費金融公司也是對C端業務的探索,同時也進一步增強高淨值客戶的粘性。
信託業內人士李林(化名)告訴記者,傳統信託業務和消費金融業務是兩個不同的體系。對於金融機構來說,一向較為看中風險管理,開展業務前要捋順風險邏輯。
「差異化」投入
李林告訴記者,對於信託公司來說,消費金融業務是放在信託公司體內還是採取子公司模式,需要將多種因素進行綜合考慮,問題的本質在於信託公司傳統業務和消費金融業務之間的差異。
李林進一步指出,這種差異體現在四個方面:
首先,從客戶角度講,信託和消金的客戶是不一樣的,是統一管理,還是進行區分由專業機構對接特定的市場需求,需要根據不同信託公司的情況來看;
其次是風險管理體系,和傳統信託業務不同,消金業務講究客戶和場景的運用,和傳統私募性質的信託具有差異,兩套場景和體系,是不是要「揉」在一起,有待探討;
第三是系統建設,對於信託公司來說這一直是個弱項,開展消金業務時,需要注意信託系統的支撐度是否可以滿足需求;
第四是人才隊伍建設,傳統信託業務偏投行,團隊配置具備高學歷、有一定資源的特點,而消金業務更偏向於網際網路,採用一種流水線、群體型「作戰」模式;在人才隊伍特點不一樣的情況下,傳統信託公司激勵考核文化是否能適應消費金融業務需要進一步觀察。
百瑞信託博士後工作站研究員謝運博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不是每一家信託公司都適合去發展消費金融業務,信託公司對消費金融業務應該理性。信託公司在參與消費金融業務之前,應首先明確能夠在該項業務上持續投入多少資源,以及消費金融業務在整個公司的業務體系中處於什麼地位。如果只是「淺嘗輒止」,投入的資源相對於獲得的業務收益,可能並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