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決定性的創新是在6世紀,東歐、中歐的斯拉夫人開始廣泛採用一種新重型輪式犁,這種犁遠比那些簡單的淺層犁好用,並且一直沿用至今。相似的犁也分別在7世紀的倫巴第、8世紀的萊茵河地區出現,並在9世紀時穿越英吉利海峽傳播到了英格蘭。經過當地的改良,這種新犁給他們帶來了新的生產力。這種犁能夠深挖、清理、耕作黏重土,加快了耕種速度,節省了播種前的土地準備時間,可以拋棄以前所必需的交叉十字犁耕,排水系統也隨之得到了加強。隨著時間的推移也進行了其他改進。
因為需要成對的耕牛來犁地,新式的犁適用於更大塊的土地,需要地塊在形狀上有所改變(從老式的大約是正方形的小塊地變為長矩形),並需要新的社會實踐。合作、共識以及耕作模式的推行,都對普通耕地產生了巨大影響,一開始採用的是耕種與休耕交替的雙輪制,其後,當豆子和花生作為穀類的代替品開始種植時,在各個村子裡建立了三輪制(這可能最早在8世紀出現)。開拓新的潛力需要社會行為的變化。雖然很難進行統計,但可以推斷出北歐糧食的產量和生產能力出現了穩步提升。
謹慎的經濟史家傾向於認為在6至10世紀之間,平均的生產率增長大概在50%左右。其他的技術進步也為此作出了貢獻。長柄大鐮刀在羅馬時代已經非常罕見了,但是在這一時期卻作為比一般鐮刀更為有用的工具廣泛使用;(尤其是)馬掌和更好的馬具使人們能夠利用更多更快的馬力;挽繩棍(whipple-tree)的發明也給交通運輸帶來了一場小革命,因為它使得駕馭更大更好的四輪馬車成為可能。所有這些變化在11世紀之前給北歐帶來了一場不可逆轉的農業革命,從而強化和促進了大陸歷史的動力中心由地中海諸國轉移到北部。因為大部分南方的土地並未見到類似的變化;較少的降雨使其中一些地區變得貧瘠,儘管還存在著一些新起點。
因為(伊斯蘭的資源帶來的)各種新作物和技術出現了——比如說,大米出現在波河流域(Po Valley)和西西里地區,以及引入阿拉伯灌溉技術之後西班牙南部開始集中生產蔬菜。當然,這些變化並未改變農業在經濟中巨大和普遍的優勢地位。任何事最終都要依賴於它。經過了很長時間,新的都市生活才在繁榮的市鎮生活中重現。這些倖存的市鎮主要在義大利,這裡與外部世界的商業聯繫即使在第一次蠻族大動亂和其後的阿拉伯人入侵時期還零星地存在著。其他地區的市鎮在公元1100年之前並沒有什麼發展;甚至到那個時候,西歐的城市與伊斯蘭文明和亞洲文明的巨大中心城市相比還有相當大的差距。
在非地中海地區的西部,自給自足的農業莊園是數個世紀裡的經濟基礎。它起初養育並維持著的人口比古代時期同一地區要少得多,即使是與古代相近的人口數量也幾乎無法安置。一系列的大瘟疫在6世紀時已經造成了大量的人口損失,並且有證據表明在11世紀之前人口的增長一直極為緩慢。但難以置信的是,不斷增長的生產力並不意味著人口的增長。古代西羅馬帝國版圖內的歐洲地區在公元1000年時只有大約4 000萬人口——相當於今天英國人口的三分之二。儘管整個大陸在收入、消費水平以及平均壽命方面的差距並不很大,但我們都必須記住,認為只存在「一個」中世紀早期歐洲經濟體是一種誤導。
事實上有很多歐洲經濟體,它們之間極少存在聯繫;它們之間除了貧窮外,沒有什麼是相同的。在這樣的狀況下,對土地的擁有和使用對社會秩序的影響比過去更加具有決定性。西方社會的大人物們,像他們居住於蠻族部落之中的祖先那樣,依舊是戰士,同時以某種方式,緩慢地而有邏輯地,也變成了地主。他們是教會或國王的顯貴,因此他們就是統治階級;土地所有權不僅意味著租金和課稅的收入,還有司法管轄權並享受勞役服務。地主就是主人,他們的世襲身份日益突出,而其作為戰士的英勇無畏和實際能力則被強調得越來越少(雖然在理論上這種身份是長期存在的),正是這種差別使他們成了貴族。其中一些人的土地是由國王或者大諸侯賞賜的。
作為回報,他們在需要的時候應擔負起自己的軍役。此外,行政機構也在帝國時代之後趨於分散;蠻族國王們沒有足夠的官員和受過教育的人去直接統治廣大地區。對可開發的經濟商品的批准是作為對服務的特殊義務的回報,因此是非常普通的。這樣的約定在後世法學家和歷史學家回望歐洲中世紀時,被極大地誇大了連貫性、一致性和範圍,認為其就是「封建制度」的核心。
許多支流匯入到這一水脈中。羅馬和日耳曼的傳統都有利於日後帝國的建立和制度化。在早期墨洛溫高盧的困難時期,人們經常將自己「交託」給一個大地主;這就意味著作為對其保護的回報,他們要向那位大地主提供特別的忠誠和服務。這是一種容易與日耳曼習俗相比照的做法。在加洛林王朝時期,「封臣」要向國王們舉行效忠儀式;這就是說,他們要通過一個特別的儀式——通常是公開的典禮——來表示承擔特別的服務義務。他是他們的主人;他們是他的僕從。蠻族首領時代同生共死的老式血緣忠誠已經與新的忠心、誠實和相互責任的概念相混合了。
隨著關係日益複雜,封臣們也開始擁有自己的封臣,而一個封君的封臣可能會是另一個封臣的主人。一條包含責任和個人忠誠的鏈條(在理論上)能夠從國王延伸到他的大諸侯及其家臣,以至最低的自由民。當然,這也會產生一些複雜和衝突的要求。因為一些土地的緣故,一個國王可能是另一個國王的封臣。在社會的最底層,自由民之下就是奴隸,在南歐可能要比北歐多得多,且到處呈現出一種地位略微向上發展而範疇縮小的趨勢,亦即成為農奴——非自由人,生來便被束縛在採邑土地上,然而卻並非毫無任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