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簡歷的模板來看,填完了基礎信息,寫完了自我評價(可以翻看前面一篇關於自我評價的文章),緊接著就是比較重要的工作履歷,包括工作經歷和項目經驗,這也是簡歷中的核心內容。
是否能過HR的篩選,甚至面試過程中面試官溝通的話題都離不開你在簡歷中描述工作經歷和項目經驗。
緊扣十六個字:邏輯清晰、有理有據、重點突出、亮點鮮明
首先、時間邏輯,指的是什麼時間在什麼公司擔任什麼職位,;
其次、工作內容的描述和自我評價中關於能力的評價是能夠對應上的;
第三、工作業績和工作內容要儘可能的對應上;
第四、項目經驗要對應的上工作內容。
一定要列舉所有工作內容中比較重點、比較突出的,並且更多的描述與期望崗位相關的內容。
很多人的工作經歷,寫的是毫無針對,毫無看完的欲望,每條工作內容都是以「負責xxx」開頭,一寫就好幾條好一大段,但是工作業績或工作成果就一兩條,典型只有內容沒有結果的既視感;
看完就想問一句:你一個人負責那麼多事,你忙的過來嗎?
每個崗位都有它核心的要做工作內容,當然也有需要配合完成的工作,或者說多年下來,也會負責做很多事,但沒必要全部羅列出來,並不能證明什麼,甚至可能帶來負面評價:「這人核心的工作到底是什麼,不聚焦,在核心的工作上似乎也沒有特別好的產出。」
HR通常都是跳躍式或者關鍵詞式的看簡歷,所以他們只想看到也只關心他招聘的崗位所需要的核心內容。切記,簡歷一定要有邏輯、重點、亮點,切勿過於冗長,一般建議工作職責3-5條,對應的工作業績同樣3-5條,並且最好都是與所求職的崗位匹配的,當然允許錦上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