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狄更斯1812年生於英國的樸茨茅斯市,他在8個孩子中排行第二。他父親經常在經濟方面陷入困境,12歲時,父親因負債入獄。狄更斯不得不輟學掙錢,以補貼家用。他在一家又髒又破的老工廠找到一份工作,職責就是把標籤貼在鞋油瓶上。狄更斯永遠忘不了苦難的童年,他的許多作品都是描寫窮人及其艱苦生活的。
後來,狄更斯回到學校又讀了兩年書。15歲時他離開學校,當了一名報社記者。1836年他開始寫連載的系列故事《匹克威克外傳》,取得了巨大成功。24歲時,他已經在英國和美國成了著名作家。
許多人買了他的書,還樂意付酬聽他朗讀書中的故事。那時沒有收音機和電視機,人們喜歡聽著名作家當眾朗誦。狄更斯朗讀他的作品時非常投入,就像是入戲表演角色一樣。他成功地進行了他的「朗讀之旅」,掙了一大筆錢。
狄更斯辦事謹慎,追求完美。當他在家裡工作時,每件物品都必須各就其位。他的辦公桌臨窗,窗戶前總是擺放著裝有鮮花的花瓶和裝飾品。狄更斯每天寫2000字,寫作時需要絕對安靜。他把每頁紙分成三部分,每一部分用不同的顏色做筆記。正文寫在中間,有關故事的筆記寫在右邊空白處,章節的要點寫在左邊空白處。
狄更斯很注重儀表,家中有許多面鏡子。他非常愛梳理頭髮,甚至在宴會上也忘不了。他的衣服很花哨,比如身穿紅天鵝絨夾克,手上常戴著許多戒指。他看上去總是穿得過於考究。
狄更斯講迷信,他認為星期五大吉大利;他常觸摸某件東西三次,以求好運。他總是要把床擺成坐南朝北的方向才會安然入睡,在公眾面前講話時,他不讓任何人坐在他的後面,他周圍的一切包括桌子和地毯都必須是紅色的。
狄更斯於1836年和凱薩琳·霍格思結婚,婚後關係一直不太好,16年後,他們離異了。狄更斯和凱薩琳有10個子女,離異後,年幼些的子女和查爾斯住在一起,凱薩琳的妹妹喬治娜搬來和他們一起住,幫助查爾斯料理家務。
狄更斯工作非常勤奮,他在家裡時日程安排總是極為嚴格。早上7點鐘起床,8點鐘用早餐,然後一直工作到下午兩點。稍進一點午餐後,再投人工作或騎馬散心直到5點鐘。爾後,用晚餐,晚餐後又開始寫作或去劇院,午夜時才上床睡覺。
苦難的童年令狄更斯害怕貧窮,他總想著去多掙錢。
1867年,他開始了一次長途「朗讀之旅」,要穿越整個歐洲和美國。這次旅行使他很勞累,他病倒了,回家兩年後去世,享年58歲。
狄更斯寫了許多反映貧苦人民真實生活的力作,政府甚至依據他在書中所描寫的恐怖之事專門通過法令加以制止。《大衛·科波菲爾》、《遠大前程》、《霧都孤兒》和《聖誕歡歌》等在當時就很受百姓喜愛,直到今天仍然十分暢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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