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在哪?」凌晨12點,小楊接到公司同事小符的電話。「我已經休息了。」小楊掛了好幾次電話後將家庭住址告訴了小符。原來當天晚上本要加班,小符、小劉幾個人沒有去加班被同事看到,同事指責後他們把矛頭對準了車間主任小楊,在得知楊家的具體地址後,小符糾集了小劉、小鄧等四人合計「要給他點顏色看看」。
小符先行探路,確定楊家具體位置後,他打電話讓同夥帶上傢伙去打架,於是幾人就近撿了幾根木棍隨身攜帶。快到楊家門口時,他們往窗戶扔擲石塊,楊家的老母親和兩個孩子被嚇醒,小楊的嫂子趕緊報了警。聽著他們的聲音越來越近,恐懼愈發湧上心頭,小楊獨自走到廚房拿了菜刀,他哥哥也跟著出來站在了門口臺階上。
小符看到門口拿著菜刀的小楊,嚇得扭頭就跑,其餘四人衝上前去對著楊家兩兄弟或用木棍打、或拳打腳踢,小楊哥哥拿起方凳抵擋了一會兒退回了房間。
見勢不對,小楊揮著菜刀朝衝過來的人亂砍,導致了四名侵害者不同程度的受傷。
對方聚眾上門尋釁,
我持刀砍傷多人,
是否涉嫌犯罪呢?
近日,台州市黃巖區人民檢察院對楊某甲、楊某乙故意傷害罪一案進行審查,認為致深夜聚眾來家鬧事者重傷的楊某甲、楊某乙的行為均系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作出絕對不起訴處理。
本案不法侵害人符某某等人主動滋事、挑起事端在先,其不法侵害行為是由騷擾、辱罵、威脅、聚眾持械毆打逐步演變、步步升級的持續過程,在不斷升級的不法侵害下,楊某甲、楊某乙的行為具有防衛性、正當性。深夜持木棍聚眾,符某某等五人在人數上佔有絕對優勢,已經對楊家人的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在劉某拿著木棍先動手攻擊,其他人緊隨其後的情況下,楊某甲拿出家裡菜刀進行防衛,而致侵害人3個輕傷、1個重傷,雖然客觀上造成了重大損害,但防衛措施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依法不屬於防衛過當。
正當防衛不是簡單的「以暴制暴」,而是「以正對不正」,是法律鼓勵和保護的正當合法行為。
來源:黃巖檢察、浙江檢察
【來源:濟南市天橋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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