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縣長、公安局長侯中華組織召開工作部署會
為嚴厲打擊整治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違法犯罪,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發態勢,切實維護社會治安大局穩定。近日,全州縣公安局按照全國「斷卡」會議精神及市公安局 「霜降」專項行動統一部署要求,緊緊結合轄區實際情況,全力開展線索摸排、防範宣傳等工作,迫使劉某等8名「斷卡」行動涉案人員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請看以下部分實例
2018年11月,全州縣男子經某因手頭有點緊,於是主動在網上聯繫一名男子販賣自己的銀行卡。對方稱要經某辦理一張銀行卡、U盾和手機卡才願意購買,經某則按照對方要求辦理了「兩卡」及U盾並郵寄給對方使用,經某從中獲利250元。
2019年9月,全州縣江某的朋友吳某讓其辦理一張新的銀行卡、U盾及手機卡,並且將銀行卡和手機卡綁定後提供給吳某使用,吳某承諾給江某200元的好處費。江某出於利益誘惑,在明知對方將自己的卡用於非法活動的情況下,仍然將卡賣給了吳某。過了一段時間,江某發現賣給吳某的銀行卡已被凍結。
2019年10月,全州縣一男子唐某為謀取利益,先後將自己的3張銀行卡(綁定了U盾)和家人的1張銀行卡(綁定了U盾),以每張800元的價格賣給他人使用。不久後,唐某賣出的這些銀行卡因涉嫌詐騙均被凍結。
2020年6月,全州男子文某知曉親屬劉某需要辦理信用卡,於是聯繫自己的朋友李某幫助劉某辦理信用卡事宜,李某稱可以幫助辦理信用卡,但是要事先辦理辦一張新開戶的儲蓄卡、U盾和手機卡(要與儲蓄卡綁定)。文某則讓劉某用本人身份證辦理了新的儲蓄卡和手機卡,然後轉交給李某用於辦理信用卡事宜。過了半個月,李某告知文某稱劉某的信用卡辦不出來了,讓劉某去銀行掛失補卡。當劉某去銀行掛失補卡時,銀行工作人員告知劉某該卡因涉嫌從事詐騙活動已被公安機關凍結了。文某知道此事後立即聯繫李某討要說法,結果發現李某已經聯繫不上了。
2020年7月,全州一女子易某,通過微信聯繫一名網友唐某為其刷流水代辦信用卡,唐某稱願意幫忙,於是易某按照這名網友的要求辦理了銀行卡、U盾及手機卡,並通過郵寄的方式寄給唐某使用。不久後,唐某不僅沒能幫易某成功辦理信用卡,易某事先辦理的銀行卡也被凍結了。
2020年9月9日,全州縣公安局接到上級通報,獲悉城西轄區一名叫高某的男子有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嫌疑。接報後,縣局反詐專班聯合城西派出所對線索展開調查。經查,高某無正當職業和經濟來源,在玩遊戲過程中認識一遊戲名叫「奇葩男」的網友。「奇葩男」告知高某願意以每張4000元的價格收購銀行卡,高某在明知「奇葩男」購買銀行卡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下,出於利益誘惑,仍將自己所辦理的5銀行卡出售給「奇葩男」,並將這5張卡全部開通了網上銀行業務,高某共非法獲利20000元。
目前,唐某等8人均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任何一宗電信網絡詐騙,都離不開信息流(通過電話、簡訊、網絡等方式洗腦)和資金流(通過銀行卡、第三方支付等轉帳)兩個要素,而信息流和資金流最重要的載體就是手機卡和銀行卡。因此,開展「斷卡」行動,是從源頭上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發態勢的重要舉措。
「斷卡」行動斷的是哪些卡?
在手機卡方面,既包括我們平時所用的三大運營商的手機卡,也包括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同時還包括物聯網卡。
在銀行卡方面,既包括個人銀行卡,也包括對公帳戶及結算卡,同時還包括非銀行支付機構帳戶,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
「斷卡」行動我們每個人要做什麼?
我們建議,請身份證有遺失經歷、前期電話卡或者銀行卡有異常情況的市民朋友,一定要抽空去查詢一下,看看自己的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電話卡或者銀行卡,並及時處理。一旦「斷卡」行動完全實施,按照現在的規定,一張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業務都可能被暫停,將會對生活造成很大影響。
特別提醒廣大群眾尤其是大中專學生,一定要重視自己的信息安全,絕對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購買銀行卡或支付帳戶(微信、支付寶等),否則,不僅5年內暫停銀行帳戶非櫃面業務、支付帳戶所有業務,也會在個人徵信上留有汙點,影響貸款等,還可能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並追究刑事責任。
嚴厲打擊非法開辦販賣手機卡銀行卡
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