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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認定新規出爐!(附防衛攻略)
在2018年,100份以「正當防衛」為由要求輕判的二審(終審)刑事判決書,僅有4份被法院認定為正當防衛,其他20份為防衛過當,76份為故意傷害罪。,侵刪)不過,最近正當防衛制度新標準終於出爐了!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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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制度一直備受爭議,尤其是崑山反殺案之後,更是議論紛紛。再者,正當防衛一直是高級考試的熱點,所以,藉此機會也梳理一下當前正當防衛的主要知識點和誤區,主要依據是張明楷的《刑法學》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一、什麼是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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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正當防衛認定具有「法律溫度」
在此語境下,2018年7月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司法解釋中全面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工作規劃(2018-2023)》提出:「適時出臺防衛過當行為適用法律的司法解釋,明確正當防衛、防衛過當的認定標準和見義勇為相關糾紛的法律適用標準。」最高法及時啟動相關文件的起草工作,並發布了幾批指導案例,最高檢也發布了指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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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認定新規來了,與你有關 !(全文)
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要準確理解和把握正當防衛的法律規定和立法精神,對於符合正當防衛成立條件的,堅決依法認定。要切實防止「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做法,堅決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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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攤主被追打時持刀砍傷城管,警方:正當防衛,城管行拘!(附正當防衛典型案例及認定標準)
,對這個案件也有積極影響,尤其是同時發的七個經典案例,我覺得不管懂不懂法,這七個案例都該好好研讀一下。誰也不敢保證會遇到這種爛事啊,對正當防衛的構成和限度,多了解沒壞處。這裡貼下第一個,和重慶那個攤主的案例存在一定的相似性。裡面有一句很重要的話:要防止將不法侵害限縮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為,進而排除對輕微暴力侵害或者非暴力侵害以及違法行為實行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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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認定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如何判定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致死? 當刑事案件的定性需要在正當防衛、防衛過當、故意傷害甚至故意殺人之間做出選擇的時候,嚴格依照法律認定為正當防衛,並非易事,可能出現的結果是「只要打死人就是故意殺人」「只要致人重傷就是故意傷害」。這就使得原本在法理上並不複雜的案件,由於顧及方方面面的案外因素,難以嚴格依法下判,甚至將本屬正當防衛的案件認定為防衛過當,對本應認定為無過當防衛宣告無罪的案件作出有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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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院發布涉正當防衛典型案例 「正當防衛」如何界定?
央廣網南昌1月11日消息(記者範存寶 見習記者於子敬)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導,正當防衛起源於人類的防衛本能,是法律賦予公民享有的正當權利。但在適用正當防衛制度時,如何準確界定犯罪、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三者的「度」和區別?如何在防止權利濫用和加強人權保護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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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的司法認定
正當防衛的司法認定│熊紅文* [摘 要] 受司法理念和司法環境等因素影響,司法實踐中對正當防衛的尺度把握存在防衛時機、防衛力度、防衛意圖的認定過於嚴苛的問題。 正當防衛是刑法總則規定的一項重要出罪事由。近年來,山東於歡案、江蘇「崑山反殺案」等涉及正當防衛的案件引起社會熱議,反映出社會民眾對正當防衛問題的高度關注,也反映出正當防衛的司法認定還存在一些問題,筆者結合辦案實踐就正當防衛的司法認定問題略陳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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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認定新規來了!
來源:觀察者網涉正當防衛案件近年來受到社會廣泛關注。最高人民法院3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對於符合正當防衛成立條件的,堅決依法認定,切實矯正「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傾向,堅決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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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認定新規來了!
涉正當防衛案件近年來受到社會廣泛關注。最高人民法院3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對於符合正當防衛成立條件的,堅決依法認定,切實矯正「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傾向,堅決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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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認定新規芻議中
對於符合正當防衛成立條件的,堅決依法認定,切實矯正「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傾向,堅決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 與見義勇為一樣,正當防衛也是基於合法權益維護而採取的正當行為,契合社會的公平正義和人民群眾的樸素善良情感,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一種社會正能量,為人們所認可乃至推崇,應予鼓勵並受法律支持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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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如何認定?新規發布!
意見還要求準確界分防衛行為與相互鬥毆,堅持主客觀相統一原則,進行綜合判斷,準確把握行為人的主觀意圖和行為性質,準確認定相關行為究竟是正當防衛還是相互鬥毆。同日,最高法發布7起涉正當防衛典型案例。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要準確理解和把握正當防衛的法律規定和立法精神,對於符合正當防衛成立條件的,堅決依法認定。要切實防止「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做法,堅決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2.立足具體案情,依法準確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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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認定新規來了!
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值得關注的是,在正當防衛制度的具體適用上,《指導意見》提出了「十個準確」規則。比如,要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對象條件、準確把握防衛過當的認定條件、刑罰裁量等。 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是與不法行為作鬥爭的重要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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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認定新規來啦!
正當防衛司法適用標準漸趨統一。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值得關注的是,在正當防衛制度的具體適用上,《指導意見》提出了「十個準確」規則。比如,要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對象條件、準確把握防衛過當的認定條件、刑罰裁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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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認定新規來了!
此外,最高法談及趙宇案:不應苛求正當防衛反擊強度要精準3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發布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同日最高法發布7起涉正當防衛典型案例,這其中備受關注的「福州趙宇案」在列。最高法在典型意義中提到,在判斷不法侵害的危害程度時,不僅要考慮已經造成的損害,還要考慮造成進一步損害的緊迫危險性和現實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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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近期公布的案例看正當防衛
作者: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主任輿情分析師蘇玥3月1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作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有一段文字吸引了輿論的目光:媒體披露崑山反殺案後,指導江蘇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提出案件定性意見,支持公安機關撤案,並作為正當防衛典型案例公開發布;指導福州市檢察機關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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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立法精神 準確認定正當防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日前發布《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及典型案例。此次指導意見的發布是針對近年來社會熱點事件作出的回應,體現了法律的現實關切。正當防衛制度的依法、合理適用,關乎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關乎社會公眾的法治信仰,關乎社會秩序的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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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認定難的原因探析
的靈魂式向法官發問,再次將全民討論正當防衛推上了「高潮」。正當防衛的最基本特徵是「以正對不正」,但因為每個案件情節的不同,勢必會造成案件性質的不同。畢竟,法律是用文字表達的,文字表達的局限性和有時的多意性是造成理解不同的重要原因。本文就正當防衛認定難的問題,在法律層面談一點淺顯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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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
,對這個案件也有積極影響,尤其是同時發的七個經典案例,我覺得不管懂不懂法,這七個案例都該好好研讀一下。誰也不敢保證會遇到這種爛事啊,對正當防衛的構成和限度,多了解沒壞處。這裡貼下第一個,和重慶那個攤主的案例存在一定的相似性。裡面有一句很重要的話:要防止將不法侵害限縮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為,進而排除對輕微暴力侵害或者非暴力侵害以及違法行為實行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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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正當防衛認定新規來了!
涉正當防衛案件近年來受到社會廣泛關注最高人民法院3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對於符合正當防衛成立條件的,堅決依法認定,切實矯正「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傾向,堅決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