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7年三月份,我和家人前往位於就廊坊燕郊的水榭花城售樓處看房子,在售樓處由銷售接待,了解了大致情況後,相互留了聯繫方式,當時詢問是否有房出售時,銷售回應說有期房出售(但需要額外加價,加價多少視情況而定),並告訴我們交了溢價才有買房的資格,籤合同要有加價的票據,加價和買房是捆綁銷售的!後來以每平米18800的價格,再加價60萬,購買了水榭花城二期3號樓一套兩居室。在此過程中,水榭花城銷售要求先向其個人帳戶匯款60萬後,她才能從其領導手中要出房源,我和家人考慮到此類情況,應該給開發商財務部門的公司公戶轉帳,但她多次強調,公司帳戶不能收這60萬,因為想早點能住上自己的房子,就沒多考慮,於2017年4月17日通過銀行轉帳方式向她個人帳戶轉入60萬,並要求她出具公司收據,但其以各種理由,說只能給我寫個簡單的收據。 考慮到是筆大錢,血汗錢,擔心會出差錯當時購房的時候問過銷售,以這種加價的方式是否合法,將來會不會有麻煩,銷售回應,附近的樓盤都是這種方式銷售,當時也沒想太多,就在銷售的指導下,辦理了一系列手續。後來過了很長時間才知道,政府有政策,不讓開發商以各種形式各種理由加錢賣高價房,後來在業主群裡才了解到我們整棟樓,甚至整個二期七棟樓都是這種情況,從幾萬到幾十萬不等,最高的有三居室加價83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