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4歲的吳川川(化名)聯繫了一家上海的代孕機構。
當時她把一切都想得很簡單。
做代孕可以拿到20萬元。10萬元拿來做點小生意,10萬元償還為了做生意欠下的網貸。
卵巢、子宮等身體檢查結果正常後,第二天就被帶去做了移植。
「買主」是內蒙通遼的一對五十歲夫妻。
他們二十歲多歲的孩子去世後,嘗試過再生一個,但不成功。於是賣房湊了70萬,花錢「買」子。
這對夫妻原本很滿意。
產婦沒有常見遺傳病,一切「順利」的話,他們可以得償所願。
但在吳川川懷孕三個月後,她被檢查出患有梅毒。
在通遼夫婦和機構籤訂的代孕「合約」裡,如果孩子存在健康風險,「買主」有權中止代孕。
夫婦決定「退單」,並囑咐機構給產婦打胎。
但吳川川拒絕流產——
她在代孕機構打了58針保胎針,受了很多苦。原本單純想通過代孕賺錢,懷孕後,對孩子動了感情。
於是她獨自返回老家成都,把孩子生了下來,是個女兒。
20萬沒有到手,住院還花費了1萬多。
手裡沒錢的吳川川就像當初加入網貸群、代孕群一樣,加了一個買賣出生證明的群,並最終以25000元的價格把新生兒的出生證賣給了一對瀘州夫婦。
直到三年後,當吳川川重新組建家庭,想要給孩子上戶口的時候。
她才後悔。
首先她想到是給女兒買一個出生證明,但屢屢受騙。
借著人口普查,她上民政局打聽怎麼上戶口,發現情況比想像的還複雜。由於代孕是胚胎(受精卵)移植,吳川川只是生下女兒,但沒有生物學上的血緣關係。
民政局只能辦收養,前提是,需要當初的「買主」夫婦先和孩子做請親子鑑定,確定不撫養孩子後,交給福利院收養。吳川川再通過福利院收養條件領養這個孩子。
吳川川感到無能為力,她堅信這是自己的女兒,自己一定撫養,一定要讓女兒上戶口上學。
最終她向媒體澎湃新聞求助。在媒體的幫助下,北上通遼,憑藉三年前合約上的「買主」戶籍地址尋找孩子的生物學父母......
如果不是澎湃的系列採訪#首個遭代孕客戶退單女童無法上戶#登上微博熱搜。
我真的看不下這個主要由吳川川個人口述的故事。
網貸、代孕、買賣出生證、黑戶,每一個詞都處在法律模糊地帶。
當然,還有梅毒。性傳播不是梅毒感染的唯一條件,我們對此不加以任何汙名化的揣測。但妊娠期梅毒通常要在前三個月和後三個月進行兩個療程的長效青黴素治療,不能保證阻斷胎兒先天患上先天梅毒的風險。
萬幸女兒出生時是健康的。
但看到無辜的孩子以這種方式來到世界,我相信每個人都會驚訝,憤怒。
代孕不是違法行為嗎?
難道代孕機構、代孕媽媽和所謂的「買主」不應該被判刑嗎?
冷靜下來。
衛生部於2001年頒布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允許輔助生殖技術(試管嬰兒、人工受精)通過妻子的子宮進行懷孕。禁止代孕(胚胎移植、發生關係),任何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
由於《合同法》明確規定,凡規避國家法律的協議都是無效協議。代孕協議不受法律保護。
注意,這則法規是由衛生部頒布。也就是說,代孕確實違法,但是否構成犯罪(觸犯刑事罪名),就很模糊。
2017年4月1日,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組織、協助他人非法代孕、取卵等行為,導致被害人重傷,構成非法行醫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和十個月。
然而,代孕產生法律訴訟多數還是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民事糾紛,入刑的判例少之又少。
而對代孕雙方之間產生的民事糾紛。
法官只能依靠《民法通則》「尊重社會公德、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危害家庭關係)」的原則,在司法實踐中自由裁量。為了最大程度上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糾紛的結果通常是由一方獲得監護權,並未對代孕雙方進行處罰。
這就導致在明知違法的前提下,代孕機構屢禁不止,有產子需求的夫妻和缺錢的代孕媽媽在極端情況裡鋌而走險。
就像吳川川找到通遼夫妻後,發現他們最終還是通過非法代孕買來一對雙胞胎男孩。
反正代孕成了既成事實,又能拿他們怎麼辦呢?
2017年,網上有過一起調查:《代孕合法化,你支持嗎?》
社會倫理是一個模糊的概念。因為缺少對具體事件的直觀感受,很容易讓人同情不育夫妻、失獨家庭的處境,選擇支持。
但了解過吳川川的故事,看到一個孩子從出生就被捲入法律道德爭議。
我們要說是:代孕絕對不能合法,絕對不能給代孕任何空間。
因為一但鬆口,就會有更多像吳川川這樣貧困且愚昧的底層女性選擇拿子宮換錢。
澎湃的採訪視頻讓我印象最深的是,吳川川從始至終都沒考慮後果。
2016年上半年她腰椎骨折,加了一個網貸群,「就想有一些本錢做生意也挺好。」
懷孕後她對著肚皮和小孩說,「你只要努力,就能來到這個美麗可愛的世界」「媽媽努力就可以擺脫目前的困境。」
做出生下孩子的決定也很草率,好多人做幾次都不成功,我一次就成功了,「我覺得這是冥冥之中安排我們相遇,我就感覺我要保護她。」
而談到為什麼這麼執著地給孩子上戶口。
她的原話是這麼說的:「如果她將來成為一個對我們中國有用的人,那麼我就是有功德是不是?」
她不懂什麼叫出租子宮,剝削女性,人不是商品、不是工具。
網貸、代孕、買賣出生證等黑產向她伸出手時,她只想生存下去,活下去,卻不知自己已經走進了「貧困——缺少教育——愚昧——更加貧困」的人生怪圈。
如果我們將代孕合法化,或是默認代孕的買賣邏輯,就等於我們認同社會中強者對弱者敲骨吸髓的剝削。
在人類最黑暗的時代,丈夫逼迫妻子賣淫變成默許了常態。
如果開放代孕,又有多少女性會在暴力或家庭責任的逼迫下,出租子宮呢?
醒醒吧,沒有人會「自願」選擇去給別人代孕的。
來源:牆藝術 WALL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