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前不久,關於四川涼山州木裡火災事件,想必大家都有所耳聞了吧,
3月28日19時30分,四川省涼山州木裡縣喬瓦鎮鋤頭灣村與項腳鄉項腳村交界處發生森林火災,火勢迅猛,火線長約40公裡,過火面積達255公頃。
隨後木裡縣組織森林消防、地方專業撲火隊伍、應急民兵以及群眾等滅火人員共4876人,攜帶滅火裝備674件(套),通訊裝備135件(套),出動救援車輛1351臺。
直至4月11日,木裡縣組織地方專業撲火隊伍、應急民兵以及群眾等滅火人員共325人留守火場,繼續鞏固清理,確保達到「三無」。
到此,這場火災方才落下為帷幕,若為天災無可避免,可實為人禍,這著實令人悲憤。
雜草叢生的荒山變鬱鬱蔥蔥的森林,需要幾代人、幾十年的努力耕耘;
然而,由鬱鬱蔥蔥的森林變滿目蒼夷的荒山,熊孩子一次惡作劇行為就夠了。
木裡縣項腳鄉瓦科梁子「3·28」森林火災案調查結果初步通告,這場令人揪心的森林火災,居然是因為一個11歲的男孩想要燻松鼠出洞,點燃了松針導致的。
02
調查結果通告之後,網絡上頓時炸開了鍋,網友們議論紛紛。
有人說,孩子無知,但是必須追究監護人的責任,對其進行問責。
也有人說,孩子都是家長放起來的風箏,線往哪牽,熊孩子就往哪飛。
點讚最高的一條大快人心的評論:「他還是一個孩子,千萬不能放過他。」
家長有責任嗎?有的,養不教父之過,作為家長必須給孩子做好榜樣,事後有記者採訪孩子父親是否籤過防火責任書。
孩子的父親也很乾脆地表示,籤過責任書,沒翻看內容。
作為一個家長,尤其是身處於山區、林區當中的家長,應當深知防火防災在林區乃是重中之重,應當從小就對孩子灌輸這些防範理念,若作為家長都不去落實這份責任,那麼又如何能教育好孩子呢?
未能肩負自身的責任,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嚴懲。
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曉菊律師在接受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男孩的該行為實際上危害了公共安全,由於行為人是11歲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屬於完全不負刑事責任的年齡階段。
故該名11歲男孩的點燃松針,從而引發森林火災的行為在刑法上並不構成犯罪,但應當責令其法定監護人加以管理和教育。該男孩的違法行為給他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應由其法定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03
關於熊孩子的話題,時常能上熱搜,隔著屏幕都能把人氣得七竅生煙。
知乎上時常會有,如何對付熊孩子?如何摧毀熊孩子?如何一針見血地徹底擊潰熊孩子和熊家長?這些提問屢見不鮮。
每隔一段時間就能霸佔熱搜榜首,足以可見,熊孩子多麼令人怒不可遏。
其實,我覺得,摧毀熊孩子不難,真正難的是叫醒熊家長,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熊孩子之所以熊,多半都是一個熊家長在背後撐腰,讓熊孩子肆無忌憚,從而在行為處事方面,橫行霸道,最終釀成大禍。
江蘇某4S店,張某帶著10歲的兒子去店內看車,稍不注意,熊孩子把店內豪車刮花,並且拒不道歉,最後,4S店直接把孩子的父母告上法庭,索賠高達20萬。在香港,一個參觀預展的熊孩子不遵守館內規則,撕毀了一幅名畫,事後,熊孩子的家長面臨著高達171萬的賠償。一對中國夫妻帶著孩子坐飛機去洛杉磯度假,然而在飛機上,熊孩子對乘客又打又鬧,父親孩子不但不制止,還對乘客大打出手。然而,飛機一落地,FBI來人了,「涉嫌威脅飛機安全」成立,一家人都被限制入境,直接遣返回國。
不難看出,這些熊孩子的背後,都是熊家長教育的失責,不但沒能給孩子作出榜樣,反而成為孩子的負面教材,讓孩子在不歸路上越行越遠。
04
德國哲學家雅思貝爾斯曾經說過這樣的一句話,深以為然:
「教育的本質就是一棵樹搖動另一棵樹,一朵雲推動另一朵雲,一個靈魂召喚另一個靈魂。」
常言道,人之初,性本善,每個初生的嬰兒都宛如一張白紙,家長前期的教育就如在這張白紙上作畫,你渲染上什麼顏色,孩子的教養便是什麼顏色。
正如墨子曾說過的一句經典名言:
「染於蒼則蒼,染於黃則黃,所入者變,其色亦變。故染不可不慎也。」
說的是,墨子曾見人染絲,一塊布料,當染了青顏料就變成青色,染了黃顏料就變成黃色,正如孩子受到家庭的薰陶決定了他的未來,所以說孩子所處的家庭環境對孩子的成長至關重要。
家長生活當中的言行舉止,都在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孩子,若是今時今日你捨不得教育孩子,那麼,往後自會有人替你教育孩子,而那時,付出的代價就要十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