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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5日,四川省瀘州市。
納溪區大州驛電站的工人張某,上午8時上班後,就到發電站進水口清理漂浮物。不久,他發現水槽裡有一個黃色編織袋,脹鼓鼓的,就用鐵鉤把編織袋撈了起來,用刀把口袋割開察看。霎時,眼前的一幕讓他始料未及:包內居然是一具碎屍!他嚇得魂飛魄散,立即跑回站裡報告。
很快,刑偵人員趕到現場。
發現碎屍的地點是大州驛電站永寧河1號發電機組進水口處,屍體外層用了一個黃色編織袋包裹,內層用白色塑膠袋包裹,編織袋和白色塑膠袋之間裝有一塊用稻草包裹的磚塊,打開包裝物後,發現一女屍的上半身。法醫屍檢後,推斷死者年齡在18-25歲左右,身高在1.63米上下,死因為機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時間在15天左右。
根據死者的衣著、髮型以及佩帶的耳環等情況分析,死者家庭經濟條件差,可能是在檔次較低的娛樂場所從事娛樂服務的人員,仇殺的可能性較大,但不排除財殺的可能。
冬天的永寧河是枯水期,河水流量小,屍源應來自大州驛電站以上,上馬、江門鎮及古宋河一帶地區。
根據以上推理,專案組採取如下措施:一是發動群眾辨認,查包裝物,死者衣著的來源,並發出協查通報;二是提取屍體的DNA樣本檢驗,並同公安部失蹤人員系統內的人員進行比對,查找屍源;三是圍繞大州驛電站攔河壩上遊的永寧河、古宋河兩岸的河邊開展死者屍體下半身的搜尋;四是對電站以上的護國、上馬、江門等地區查找失蹤人員。
納溪區是全國造林綠化「百佳縣(區)」之一,全區森林覆蓋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是全國十三個雜竹縣(區)之一。竹林面積之大,在全國罕見,特別是劃定偵查範圍的護國、上馬和敘永縣江門鎮的永寧河兩岸,漫山遍野都是竹林。2月17日是農曆的大年三十,但專案組的尋屍小組和屍源排查小組仍然堅持在戰鬥。
從永寧河沿岸的走訪中,幹警對案情又有了進一步的認識:永寧河在枯水天從江門以上拋屍的話,衝到下遊來是不可能,但犯罪分子可以利用公路交通採取汽車運屍,因此,把偵查範圍擴大到離江門峽30多公裡的敘永和興文縣境內。
2月19日,在走訪中有群眾反映一條重要線索,敘永縣後山鎮有一女性失蹤者叫陳秀,今年24歲,與2月15日發現的受害人相似,也是黃頭髮,戴耳環。專案組把這一線索,作為重點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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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上午,圍繞永寧河上遊對河面開展搜尋的偵查小組分別在納溪區上馬鎮大槐村9社沱灣頭永寧河邊和大州驛電站攔河壩處又發現3袋屍體。鑑於案情發生重大變化,公安局抽調幾十人組成了「2.15"系列殺人碎屍案專案組,深人開展偵查工作。
新發現的3袋屍體經法醫檢驗,均為女性。在大州驛電站攔河壩處發現兩個編織袋內分別裝有兩具女屍的上半身,屍體甲身高1.5米左右,屍體乙身高1.45米左右,年齡在30歲上下,染棕色頭髮,有稻草包裹的沉屍磚塊;在上馬鎮大槐村發現的編織袋內裝一具女屍的下半身,仍有稻草包裹的沉屍磚塊,死者均為他殺碎屍。
根據法醫對幾具屍體檢驗,包裝物編織袋相同,沉屍物均是磚塊為稻草包裹,死者均為窒息死亡,屍解工具均為銳器、其部位相同等,專案組認為,幾個受害死者,均為一個或一伙人作案所為。
此時通過DNA比對,認定發現的第一具屍體就是敘永後山鎮的陳秀。為此,專案領導組決定揮師敘永,把偵查工作的重點轉移到敘永縣境內。
在確定死者之一的陳秀後,負責排查的小組又發現興文縣大壩鎮有一失蹤人員叫張小美,1月29日出走後下落不明。同時又發現敘永縣兩河鎮何營村古麗芳在2月4日這天離家到敘永城裡後下落不明。
從失蹤者的穿著打扮看,其很可能出沒娛樂場所。因此,專案組決定,在敘永城區對歌廳、按摩店、「板板茶」(以開茶館之名,暗地裡進行色情違法活動)等娛樂場所進行全面查訪。
經過幾天工作,獲得了重要線索:
陳秀在一個「板板茶」茶館做過小姐,化名李二妹,使用手機號為135****3927,陳是1月1日離開該店下落不明。
張小美在另一個「板板茶」茶館當小姐,長期從事色情活動,使用手機號132****4526。
古麗芬則是2月4日離家到敘永定水橋下茶館,化名古么妹做小姐。2月5日下午接到一個電話後便往勝利橋方向走去,之後便失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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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陳秀、張小美和古麗芬在敘永的活動及社會關係進行調查,專案組從3人手機的通話情況發現,他們在失蹤前均與136**** 6132的手機機主有聯繫。
經過調查,發現「6132」的手機卡持有人是王仕雲,男,敘永縣兩河鎮寶豐村人。專案組對王仕雲進行偵查,結果發現怎麼也找不到他的下落。
就在這時,偵查員發現,「6132」與兩河鎮一個坐機多次通話,那麼此座機很可能是「6132"手機持有人的關係人或落足點。
很快,偵查員在兩河鎮場頭附近找到了那個座機所在的住戶。這家人有一個老婆婆和一個7歲的孫子在家,她的兒子叫張向才,今年43歲,長期在敘水城裡做生意。偵查員詢向老婆婆最近何人打電話來過?
老婆婆說:「不知兒子在外幹什麼?很久沒有與家裡聯繫了。有個媳婦已跑了二、三年,也沒有打電話回來。」但7歲的孫子在一旁說:「我爸爸打過電話回家來。」老婆婆聽了孫子這樣一句話,便指責孫子:「你亂說些啥子,懂過屁。」
偵查員立即明白,「6132」手機的持有者很大可能是張向才。
經查,張向才是敘水縣一建司職工,於1999年因銷贓罪被判刑。2005年刑滿釋放回家,曾在敘水正東和敘永城開過「板板茶」。2006年12月到敘永勝利橋附近租房一個人居住,經常與一些三陪女鬼混。他是王仕雲的舅子,因此「6132」號手機很大可能在他手裡使用,為此,張向才有重大作案嫌疑。
確定張向才有重大作案嫌疑後,各偵查小組四處查找張向才的下落。調查張的所有社會關係,都不見張的蹤影,後來偵查員深人茶館和酒店訪問,發現前兩天還有人看到張向才到東城茶館喝過茶。
3月3日,警方開展突擊行動,對茶館、酒店按摩店等進行全面清查。同時,對張向才的社會關係和出租屋進行監視守候。
專案組全體人員,按照分工,晚上10點開始蹲點秘密守候。
在敘永城南門,橫跨永寧河的大橋叫勝利橋。張向才租住的兩間屋離勝利橋只有200多米,偵查小組負責人悄悄摸到張向才的房前,見大門緊鎖,從窗戶看屋裡黑洞洞的,他用電簡照射進去,見內間床上無人,外間的桌子上還有一個手機正在充電,偵查員便用手機撥出「6132」 號碼,那個手機響了,無人接聽,證實張向體使用「6132"手機無疑,更堅定了偵查員們抓捕張向才的信心。
大約23點,從勝利橋方向出現一個黑影,居高臨下的偵查員注視著黑影的移動,見那個黑影走過水渠的小橋,爬上巷道斜坡,來到小瓦房前停住,東張西望未發現情況後,正開鎖進屋。偵查小組負責人一聲令下「出擊」,那個進屋的黑影還沒有反應過來就束手就擒,被抓獲的人正是張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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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深夜,審訊張向才的工作連夜進行。
張向才很快就開口講話了:「我知道,報告領導是否能給我一支煙抽?」
「給他一支煙!」專案組領導說。
「我犯罪後,就想外逃,因為沒有弄到錢,還未跑成就被你們抓到了。這段時間我知道公安機關在偵查,街上貼出尋人啟事,我見到後就心虛,不敢去接觸那些小姐,晚上睡不著,日子難過,還想自殺算了。」張向才邊抽菸邊交待。
「陳秀我過去就認識,我在勝利橋開『板板茶』的時候,她在我店子上當小姐,化名李二妹,我知道她的電話號碼,也與她亂搞過。以後我沒有開店了,她就到其它店子當小姐去了。我記得是今年元旦那天下午,我與她打了一個電話,叫她走我勝利橋租住的房子裡來,不久陳秀就來到我住地,兩人在床上發生了關係,我拿出一張50元的,叫她補30元。她說沒有零錢,下回來補。我知道她又想吃我的錢,就掐她的脖子,又用繩子勒死了她。把她放在床下後,又去上街去買了編織袋,晚上等屍體冷卻後,把她在草墊子上,用菜刀從大腿處分屍,裝在兩個口袋裡,裡面塞進稻草包的磚塊,又裝進編織袋。第二天早晨天還未亮,我就挑起兩個袋子到勝利橋頭公路邊,搭上開往瀘州方向的客車,汽車開到江門紙廠大橋時,我下車將兩個編織袋拋到永寧河去了。」
「那你還有還有其他犯罪呢?」
「我沒有了,就是殺了陳秀。」
「要得人不知,除非已設為,公安機關有科學檢驗證明了你還有其它嚴重犯罪。」
張向才聽了,長時間不語。
3個審訊員,耐心的對張向才進行政策法律的教育,時間已到深夜2點過了。兇手終於再次開始交待:
「去年因為未賺到錢,過年都沒有回兩河看望母親和兒子,正月初一我打通了張小美的電話,當天下午2點過她來到我住地,之後,我想賒帳,她不肯,我就又把她給殺了。考慮到是大年初一,怕出事,不便肢解,就把她放在床下。」
「正月間又混過了幾天,正月初八(2月5日)下午,我的色心又起,便又撥通古么妹的電話,她同意來我住地,大約3點過,她來到我住地,正準備上床時,結果被她發現床下有死人。她非常驚訝,說:『你殺人了嗎?』轉身就想跑。我怕事情敗露就抓住她將她勒死。之後,我上街去買了編織袋等工具,把張小美,古么妹的屍體砍斷,用塑膠袋和編織袋裝成4袋。第二天早晨我才進城叫了搬運工,坐上客車來到大橋邊,將4袋全部拋入永寧河中。」
「你到底是怎麼想的?為什麼要殺這樣多人?」偵查員追問。
「你們要我說實話,我恨小姐。」張向才回答。
「為什麼?」
「我勞改去了後,妻子丟下兒子和母親去廣州打工,因打工不成,就當了小姐。我勞改回家聽說此事,心裡難受。後來我開了『板板茶』,賺了些錢,又被那些小姐騙光了。去年我走投無路,想借點錢再開『板板茶』,原來我認識那些小姐都不借錢給我,事情未辦成,又無錢回家過年,心裡非常恨這些小姐,就走上犯罪道路。」
審訊中,張向才提出:「我認罪服法,判我死刑也是咎由自取,但我求領導把我妻子找回來,使兒子有人管教。」專案組為此走了幾個縣市,找到張向才的社會關係,落實了其兒子的撫養問題。
不久,張向才就被執行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