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華區區委書記餘新國參加「民心橋」節目聽眾反映問題落實情況
問題1、左女士:龍華觀瀾御龍山開發商在小區幼兒園20米處,建了一個祠堂,感覺不太合適。
回覆:關於陽基御龍山建宗祠一事,龍華區政法委、福城街道辦事、福民社區工作站、羅氏股份合作股份公司及陽基御龍山開發商於1月4日和1月10日分別召開協調會議,經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與羅氏股份合作股份公司及陽基御龍山開發商多次溝通協商,羅氏股份合作公司及陽基御龍山開發商雙方達成一致;其一:投訴人反映位置不建宗祠;其二:關於建築物拆除時間,待陽基御龍山開發商與羅氏股份合作公司股民召開開會講解情況後再拆除。其三:街道執法隊規劃土地監察科已發函至市規劃國土委龍華管理局、區城市更新局查詢該舊改項目的規劃和用地詳細情況;同時發函至區規劃土地監察局報告,並請區局發函至市規劃國土委龍華管理局和區城市更新局,建議職能部門責令停止御龍山項目的開發銷售行為,妥善處理該兩處文物後,再繼續開發銷售,預計在1月25日對所建建築物進行拆除。
於2018年1月11日上午9時27分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福城街道辦 張憲明
問題2、張先生:第一、龍華民治豐潤花園13棟外面,有一家麵包店,24小時營業,製作麵包的噪音很大 ;第二、13棟外面有一家梅州醃面,店裡自己裝了一個抽風機排煙,影響居民生 活,已經投訴一年了。
回覆:梅縣醃麵店及金谷坊蛋糕店位於豐潤花園13棟1樓,其中,梅縣醃面營業執照名稱為深圳市龍華新區民治豐潤醃麵館,註冊號為92440300MA50JD9T19,該店內有一臺電磁爐,抽風機主要用於廚房通風換氣,產生噪聲,引起投訴;金谷坊蛋糕店營業執照名稱為深圳市寶安區民治金谷坊麵包屋,註冊號為440306808007155,該店內一臺和面機產生噪聲,引起投訴。2018年1月9日,執法人員接到投訴後立即到梅縣醃麵店及金谷坊蛋糕店檢查,現場對兩家店鋪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梅縣醃麵店負責人更換離心式抽風機,改抽風系統為進風系統,加裝緩震片,減少味道、噪音對周邊住戶的影響(深龍華環責字〔2018〕0000464),該店負責人表示配合;責令金谷坊蛋糕店嚴格控制營業時間,晚上21點後禁止使用產生噪音的生產設備並加墊橡膠墊減輕噪音(深龍華環責字〔2018〕0000463),該店負責人表示配合。下一步執法人員將加大對該片區的巡查力度,同時對該兩家店整改行為進行複查,避免噪音擾民。
於2018年1月10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環水局 鄧文浩
問題3、黃先生: 龍華觀瀾奧城觀壹城小區,按照開發商合同規定,十月底應該交房,現在還沒有交房,開發商也沒有給於答覆,也沒有給補償款。
回覆:觀瀾街道辦經核實,屬觀湖街道轄區,轉觀湖街道辦辦理,該位業主反映的問題,之前也有相關業主提出,我街道對奧宸觀壹城小區糾紛特別重視。自2017年8月份以來,區委政法委、街道已多次組織相關部門研究解決對策,並約談開發商:要求開發商加快施工進度,爭取儘快驗收交房;對於業主合理的訴求,開發商要儘快整改,對其合同以外的訴求,做好解釋溝通工作;區住建局、規土委、消防大隊等單位對開發商提交的驗收材料,依法按程序加快審批。2018年1月10日上午,我街道負責人再次約談奧宸觀壹城項目負責人,了解竣工驗收工作的進度,開發商表示已準備好資料向市住建局等相關部門申請驗收。下一步,我辦將繼續跟進奧宸觀壹城項目存在的問題進展情況,並協助區相關職能局督促開發商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儘快提交驗收申請,並要求物管單位加強與開發商溝通,做好購房者的解釋工作。
問題4、郭先生:龍華觀瀾碧桂園豪園小區,現在歸屬東莞,孩子在桂花路桂花幼兒園,緊挨高爾夫球場北門,高爾夫球場北門屬於東莞,南門屬於深圳,高爾夫球場不讓校車通行,只能繞行,需要多走40多分鐘。
回復:第一、經向觀瀾高爾夫球場管理單位了解,「觀瀾高爾夫場北門通往觀瀾的路」屬於觀瀾高爾夫球場內部道路,出於安全管理需要,目前只對球場會員和球場內部住宅小區業主開放。觀瀾碧桂園位於觀瀾高爾夫球場外,目前只能通過東莞嶺南大道、塘天南路繞行約3公裡前往深圳龍華觀瀾;第二、為改善包括觀瀾碧桂園居民在內的深莞兩市居民跨市出行條件。深莞兩市交通部門建立了交通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研究解決跨市道路規劃、建設工作,一是抓緊推進深圳外環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和清平高速二期北延段工程復工工作,在2020年建成後將解決觀瀾碧桂園居民來往深圳的中長距離快速出行問題。二是推進的轄區主幹道路規劃對接工作,新建東莞向陽路對接龍華環觀南路、拓寬改造龍華桂花大道對接東莞沙湖大道,成為兩地居民跨市出行的另一選擇。目前東莞向陽路工程目前正處於項目建議書階段,龍華桂花大道改造工程已完成工可研究,正在開展初步設計工作。
於1月10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投訴人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教育局 交通運輸局
問題5、李女士: 龍華民治龍屋小區外面道路車輛亂停放,導致路面非常窄,老人小孩 出入非常不方便,看不到對面來車。
回覆:接到該件後,我交警大隊民治中隊即派員前往該路段核實情況,確實存在部分車輛停在人行道,部分車輛停在村道。我大隊民治中隊於2018年1月9日、11日均有安排警力前往該路段人行道開展違停整治,由於部分車主趕回現場駛離,執勤人員故以口頭批評警告,11日在該路段共查處違停車輛3宗,後續我大隊民治中隊將加強警力對該路段的查處力度。民治中隊已協調交通運輸局用石墩把人行道和村道隔開。
我大隊民治中隊信訪員已於2018年1月11日11時20分,通過電話致電聯繫市民解釋說明相關情況,其表示接受。
問題6、張女士:龍華大和路晉榮攪拌機場,24小時開機作業,噪音很大。
回覆:被投訴單位為「深圳市晉榮混凝土攪拌公司」,位於龍華辦事處清湖第二工業區2號,有營業執照(註冊號:440306103923996)和環保批覆(深寶環批[2006]601648號)。該公司主要生產水泥製品及預拌混凝土,生產工藝為裝料、混合、混合攪拌、裝車、攪拌。該公司作為我局的重點監管對象,我局一直都在加強對該公司的監管力度,該公司針對我局的責令整改要求,前後共投資470萬做噪音防治措施,包括生產線的全封閉工程和隔音棚屏障工程;更換液壓鏟車並多次明文通知要求供應商做好進出車輛降噪工作。執法人員於1月10日現場檢查並與投訴者聯繫核實,由於晉榮公司為地鐵等市政重大項目供應混凝土,導致夜間生產加班,產生噪聲引起投訴。主要噪音汙染源包括夜間生產作業機械噪音;運輸原料車輛進出廠區及裝卸貨產生的噪音等。執法人員現場責令晉榮公司負責人調整作業時間,儘量避免夜間生產,杜絕噪音擾民。同時,執法人員聯同龍華區環境監測站對晉榮公司夜間生產噪音開展監測,如監測結果超標,將立即依法查處;下一步執法人員將加強對該公司的日常巡查頻次,一旦發現有環保違法行為,將立即查處。
於2018年1月10日與投訴者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環水局 謝爾華
問題7、黃女士:地鐵4號線沿線中海景城,上塘地鐵站附近,地鐵噪音很大!
回覆:據了解,上塘地鐵站附近地鐵4號線運營時的噪音確實存在,對居民生活也造成了影響。但地鐵4號線建成運營時,中海錦城尚未開始建設,故沒有設置隔音措施。港鐵公司表示,業主也可申請安裝隔音屏,但需自行承擔相關費用。建議小區業委會跟開發商溝通,由開發商承擔相關建設費用,龍華區軌道辦負責協商港鐵公司完成隔音屏的建設。 於2018年1月10日下午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黃女士表示身體不適,要求過一段時間再聯繫。已經處理情況通過簡訊告知黃女士。2018年1月11日上午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軌道辦 楊吉雲
問題8、何先生:龍華福城街道金洪觀薈小區,小區門前有一條馬路,是否可以加一個減速帶?
回復:近期安排增加減速線,感謝市民對龍華區交通設施維護工作提出的意見建議。
於2018年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交通運輸局 李志雷
問題9、張先生:機荷高速龍華西到清平高速立交路段,長期雙向堵車,是否有解決的辦法?
回復:第一、機荷高速建成於上世紀90年代,起於寶安國際機場,終於龍崗荷坳,全長44公裡。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車流量的增大,全線交通流量日均達到11.4萬標準車,其中機荷高速龍華段(龍華西-清平高速立交)車流量已超過17萬輛,現狀交通量已遠超出設計通行能力,已呈現常態化擁堵狀態;第二、為解決機荷高速交通擁堵問題,市、區交通部門採取了以下解決措施:一是加快過境快速通道規劃建設。推進外環高速公路建設,外環高速公路已於2016年開工建設,計劃於2020年初建成通車,該道路建成後,將有效分流東西向過境交通,緩解機荷高速交通擁堵,同步開展寶坪大道、寶鵬大道等東西向快速通道方案研究。
二是加快推進機荷高速改擴建工程,機荷高速改擴建工程計劃採用雙層高速公路方式進行改造,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目前改造方案已基本確定,有望今年開工建設。三是加快推進機荷高速龍華段兩側市政主幹路建設工作,新開工觀天路西延段、石清大道二期、大浪北路等新建道路,加強龍華內部交通聯繫,分流高速公路交通。
於1月10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投訴人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交通運輸局 莊楚楠
問題10、劉先生:龍華福城街道福安雅園小區,樓下有一個餐廳,沒有煙道,油煙直接排到下水道。
回覆:該餐廳自2017年10月開業以來,我局陸續接到周邊群眾對該餐廳的投訴。對此,執法人員聯同街道辦多次召開協調會。福安雅園小區設有商業油煙管道,但是業主多次在協調會中表示不允許該餐廳將油煙管道接入到商業管道中,因此該餐廳將油煙管道接入地下。2017年11月18日,福安雅園業主聚集餐飲店門口拉橫幅,執法人員第一時間趕往現場,並現場對餐飲店下發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其於三天內拆除排至汙水管網的管道,要求油煙管道必須接入專用的油煙管道。11月21日,執法人員對該餐飲店突擊複查,現場發現餐飲店未按要求進行整改,執法人員現場製作了現場勘驗筆錄及調查詢問筆錄,對其立案調查實施處罰。同時,執法人員聯同龍華區監測站對該餐廳的廚房油煙淨化設施外排管道處進行監測(監測報告編號:2017FQ0031),監測結果為達標。1月10日上午10點,執法人員對深圳市龍華區親兄弟湘菜餐飲店進行檢查,現場對其油煙管道接至地下管道的行為進行制止,該餐飲店負責人現場不予配合。下一步執法人員將督促其將油煙管道接入專用的管道進行高空排放,同時,執法人員將繼續聯同龍華區監測站對該餐廳油煙進行監測,如監測結果超標,立即依法查處。
環水局 範翔宇
問題11、莫先生:龍華區人民路和騰龍路交叉的工地,是否可以設立一些文體中心,周邊居民 很多,沒有活動場所?
回覆:事件情況:一、該區域我部(局)規劃建設的重大文體設施有民治簡上體育綜合體、市美術館新館、市圖書館調劑書庫。市美術館新館、市圖書館調劑書庫項目選址同一地塊,位於民治街道辦事處騰龍路與中梅路交匯處。目前項目已正式移交市建築工務署,繼續深化完善初步設計和調整方案中,2018年開工建設。民治簡上體育綜合體位於民治街道新區大道與簡上路交會處東南角。定位為公共體育服務設施,將打造成為滿足民治及周邊居民體育需求的體育綜合體,該項目已開始動工,正在進行土方開挖,樹林伐木。這些重大文體項目的建成,將帶動周邊地區居民文體生活品位的提升 。二、正在規劃的龍塘停車場綜合體,位於龍華區民治街道龍塘社區範圍內,人民路與新區大道交匯處北側。項目規劃建設文化中心1520 平方米,體育館面積2300平方米,預計2020年3月正式竣工。這兩個項目建成後將有效緩解民治及周邊居民體育鍛鍊需求。
處理情況:投訴人電話顯示空號,聯繫不上。
區委宣傳部 許澤佳
問題12、王女士:龍華星河傳奇業主,小區的實際情況和宣傳樣板圖不一樣,沒有花園。回覆: 1月11日,區政法委牽頭、區住房和建設局、區城市更新局、市規劃國土委龍華管理局、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龍華局、龍華公安分局、民治街道辦等部門,召集開發商和業主代表召開協調會議。協調中,業主代表認為開發商在銷售房屋中存在虛假宣傳,要求開發商按照銷售宣傳進行整改,對於無法整改的部分給予相應的賠償。開發商方面對近期的整改工作進行了通報,提出下周制定整改初稿,表明積極整改的態度。區、街道相關部門對業主的質疑進行了正面答覆,並提供聯繫方式,積極搭建溝通渠道。2018年1月15日上午,市場監管局再次與投訴人取得聯繫,告知投訴人正在積極收集有關證據材料,如發現存在虛假宣傳行為,將會進一步立案調查作出處理。投訴人表示也將進一步提供相關證據協助調查,並對我局的處理態度與方式表示滿意。
問題13、陸先生:龍華民治大道南路,民樂商住樓,一樓商鋪噴漆氣味和噪音都很大,反映多次了 。
回復:民治大道南路69號民樂商住樓一樓商鋪有6家汽修店,我局曾於2016年3月對該處6家汽修店進行立案調查實施處罰(錢坤雷(深龍華環罰字〔2016〕165號)、盧祖偉(深龍華環罰字〔2016〕148號)、王壘(深龍華環罰字〔2016〕135號)、曹軍尉(深龍華環罰字〔2016〕164號)、白麗華(深龍華環罰字〔2016〕163號)、深圳市龍華新區民治華龍汽配商行(深龍華環罰字〔2016〕166號)。2017年11月6日,執法人員聯合民泰工作站組織汽修店負責人就該處噴漆問題進行約談,6家汽修店負責人均表示將於2018年年底前搬遷。2018年1月10日,執法人員到現場檢查,現場僅有2家汽修店營業,未發現有噴漆,該處2家汽修店負責人均表示近期將搬遷。目前,該處6家汽修店處罰資料已移交法院,正排期待強制執行。下一步執法人員將加大對該片區的巡查力度,複查該處汽修店整改情況,避免氣味擾民。
環水局 鄧文浩
問題14、張先生:龍華自來水廠附近,公交車臨時場站,以前只有辦公室和食堂,臨時廁所現在想重新改建,但是城管不讓 。
回覆:經查,該處廁所重新改建已由原來想新建廁所改為室內建設(二次裝修),我街道安排執法人員到現場進行處理,當場並未發現有施工情況。
於2018年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問題15、李女士:龍華街道龍華小區,租客學位捆綁6年覺得不合理。
回復:現場情況:電話與投訴人進行詳細溝通,將政策規定耐心解釋給投訴人。
解釋內容:學位鎖定製度是全市統一使用,一套房子只能給一戶家庭孩子使用,如用來申請小一學位,鎖定六年;用來申請初一學位,鎖定三年。
處理結果:投訴人李女士在了解政策規定後表示理解。
後續監管:以後將進一步做好政策宣講工作,並歡迎市民撥打23336218進行諮詢。
於2018年1月10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已向當事人解釋學位鎖定政策,李女士表示理解
教育局 劉日盛
問題16、餘先生: 龍華人民路 想建議深圳路面的灑水車,能否在清晨早一點的時間上路,避 免灑水弄髒路面車輛?
回復:現場情況為,經查,根據《深圳市公共區域環境衛生質量和管理要求》,機械化清掃時間應在每天早上7點前完成當天的路面衝洗作業。1月11日我中心要求該區域的環衛服務企業負責人(姓名楊國芽,電話:13682468466)嚴格按照環衛行業的標準和要求進行環衛作業,及時調整灑水車上路作業的時間,避免影響市民出行和安全。以後,市民發現類似問題,可撥打投訴熱線27700093 。
於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投訴人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城管局 李曼珂
問題17、夢幻世界: 各位好,我是民治街道南景新村的住戶,每天晚上小區裡面車輛亂停,本來能放兩排車輛,有些人回來晚了就把車停在路中間,然後後面就一輛接一輛的停,真是太不安全了,也沒有管理人員去管,每天晚上汽車喇叭聲,吵鬧聲從不間斷,小區的保安也沒有人管,希望區領導能解決一下。
回復:現場情況:南景新村存在亂停車問題屬實。
處理情況及結果:2018年1月10日樟坑工作站安排處置員何忠曉、童政豐到現場進行處理,聯合管理處對亂停車主進行安全教育,並責令當事人立即挪走車輛。目前亂停車輛已開走。
後續監管:一是要求管理處在南景新村各消防通道設置可移動鐵馬欄杆,並安排專人看管消防通道,杜絕車輛亂停放、佔用消防通道和隨意鳴笛;二是要求管理處加強車主文明、安全宣傳教育,提高車主文明、安全素養,改變亂停車及小區內鳴笛行為。
因無投訴人聯繫方式,無法聯繫回訪。
問題18、書記你好,我是龍華觀瀾陽基御龍山小區的業主,最近發現開發商突然在小區門口,正對幼兒園20多米的地方建起了一個祠堂,現在祠堂的主體框架已經建好。萬一將來建成竣工,祠堂裡紅白喜事,吹拉彈唱,鑼鼓喧天,噪音擾民;香火不斷,不利幼兒園小朋友身體健康;距離小區太近,有消防安全隱患。我們業主已經向街道辦投訴,街道辦等有關政府部門已經確認該祠堂是違建,並且在2017年11月28日下達了違建停工通知書。但是至今一個多月開發商一直拒不拆除,現在不知道找誰能解決這個問題,只能請餘書記幫忙了。地址是龍華區福城街道辦事處福前路南陽基御龍山小區。
回覆:處理情況:關於陽基御龍山建宗祠一事,龍華區政法委、福城街道辦事、福民社區工作站、羅氏股份合作股份公司及陽基御龍山開發商於1月4日和1月10日分別召開協調會議,經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與羅氏股份合作股份公司及陽基御龍山開發商多次溝通協商,羅氏股份合作股份公司及陽基御龍山開發商雙方達成一致;其一:投訴人反映位置不建宗祠;其二:關於建築物拆除時間,待陽基御龍山開發商與羅氏股份合作股份公司股民召開開會講解情況後再拆除。其三:街道執法隊規劃土地監察科已發函至市規劃國土委龍華管理局、區城市更新局查詢該舊改項目的規劃和用地詳細情況;同時發函至區規劃土地監察局報告,並請區局發函至市規劃國土委龍華管理局和區城市更新局,建議職能部門責令停止御龍山項目的開發銷售行為,妥善處理該兩處文物後,再繼續開發銷售。
福城街道辦 張憲明
1月11日上午9時27分,福民社區工作站工作人員用電話方式把處理情況告知投訴人左女士,左女士對處理結果表示很感謝政府相關部門處理此事,也很滿意於2018年1月11日上午9時27分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問題19、希望龍華區有來往羅湖火車站的夜班公交車。哪怕一小時一班。(同時希望這建議能夠在全深圳實行,區與區、區與火車站能夠24小時有公交車。畢竟深圳「特」區這麼多年公交車就該更完善)
回覆:信訪人提議開通龍華區往羅湖火車站的夜班公交車,由於客流問題我局暫未計劃開通夜班公交車。下一步我局將開展客流調查,合理新增調整公交線路,感謝信訪人對龍華區建設提出寶貴意見。
於2018年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問題20、龍華區成立一周年是個大好的日子,在區領導帶領下開創了新的篇章,你希望18年,在民生、教育、醫療、基礎建設方面,再次取得輝煌的成就。我提兩個關注的方面 一、龍華區成立一來網上設置的書記信箱,為居民反應問題提供了一個非常便捷的方式,也通過此平臺解決了許多民生問題。但最近發現書記信箱解決反饋問題的速度在下降,請餘書記關注一下。 二、梅關高速取消收費變市政道路以來。一直是全區居民關注的焦點,它是唯一一條貫穿區南北的快速幹道。道路兩邊市政化改造能否打造第二條深南大道,成為一條CBD大道及沿梅觀修建一條配套的軌道交通,至關重要。姜先生 區委宣傳部
回覆:事件情況:經核查,市民姜先生自2016年8月17日至今,共向書記信箱寫信44封,其主要反映觀瀾片區交通出行和愛心家園小區附近的公園建設等問題。2017年12月25日,市民姜先生反映通過書記信箱來信反映平安路愛心家園小區出入口兩側人行道缺少隔離護欄問題,但未能在3個工作日內收到信件的回覆。
區委宣傳部已與市民溝通,梅觀高速清湖南段市政化改造已開始,並將於2018年全面開工建設,軌道交通據了解尚無規劃,市民表示滿意。
處理情況:經與市民姜先生電話溝通,了解到市民反映其此前多次在書記信箱反映問題都能準時收到信件回復,但12月底反映的信件沒能收到及時的回覆,故產生質疑。經書記信箱網絡辦公室工作人員核查,2017年12月底信箱後臺進行年度的數據總結及系統維護,出行信息源數據滯留,導致信件回覆信息延遲。目前已將信件處理情況回復至市民姜先生處,並向其說明原因,市民姜先生表示理解。(區委宣傳部)
於2018年1月10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問題21、餘書記,您好!我是觀瀾奧城觀壹城業主,奧宸觀壹城未在合同約定時間2017年10月31日交房,也沒按月支付違約金,到今天為止還沒收到任何官方回復的交房時間及進度!房屋質量差:大堂至今未整理好,未交樓就瓷磚脫落,外牆油漆鼓包,層高嚴重不達標!欄杆生鏽,過道吊頂高矮不一,矮的地方伸手就能觸及!高層水壓不夠…問題很多,希望通過咱們民心橋的節目報導讓餘書記在做節目的時候能了解並能重視!
回覆:觀瀾街道辦經核實,屬觀湖街道轄區,轉觀湖街道辦辦理。
該位業主反映的問題,之前也有相關業主提出,我觀瀾街道辦街道對奧宸觀壹城小區糾紛特別重視。自2017年8月份以來,區委政法委、我街道已多次組織相關部門研究解決對策,並約談開發商:要求開發商加快施工進度,爭取儘快驗收交房;對於業主合理的訴求,開發商要儘快整改,對其合同以外的訴求,做好解釋溝通工作;區住建局、規土委、消防大隊等單位對開發商提交的驗收材料,依法按程序加快審批。
2018年1月10日上午,我街道負責人再次約談奧宸觀壹城項目負責人,了解竣工驗收工作的進度,開發商表示已準備好資料向市住建局等相關部門申請驗收。
下一步,我辦將繼續跟進奧宸觀壹城項目存在的問題進展情況,並協助區相關職能局督促開發商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儘快提交驗收申請,並要求物管單位加強與開發商溝通,做好購房者的解釋工作。
關於該項目的建設質量問題、違約情況,建議信訪人向住建部門反映或通過相關法律途徑進行維權。(城市更新局)
2017年12月,我局對奧宸•觀壹城項目開發商深圳市奧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進行評審,並出具《合同格式條款修改意見函》(深市質華市監合意字〔2017〕00001號)。開發商表示奧宸•觀壹城項目的房產已全部售出,與買受人的購房合同已無法修改,今後將依據我局的審查意見對合同文本進行修改並履行。(市場監管局)
問題22、君子布河垃圾轉運站處的下河不鏽鋼梯子設計寬,一到漲水易衝壞,建議改成寬3OCm的混泥土水泥梯。鋼框結構容易被漲水時河中條狀物體撬壞。
回覆:因現場條件不具備採用混凝土水泥梯條件,且採用混凝土水泥梯質量及日常維護不及不鏽鋼下河梯,因此使用了不鏽鋼下河梯。
環水局 陳學藝
問題 23、關於潭羅別墅區存在困難的報告。 大浪辦事處: 潭羅別墅區建成併入住多年,由於歷史原因,該小區基礎配套設施建設一直不完善,在當前的社會環境和深圳市政府的城市管理奶的精神有許多不協調的地方,現申請辦事處建設如下: 一、小區內道路凹凸不平,年久失修,嚴重影響行人、行車 的安全,需進行翻修建設; 二、通往深圳北站的龍豐三路一直未完工,導致小區外道路泥濘(晴天揚灰路雨天「水泥」路),沒辦法行人、行車,需辦事處把該路段用水泥硬化並加裝圍欄; 三、小區內無健身器材、無籃球場,與市政府要求的全民健身活動不相符,需辦事處給小區建設籃球場及健身器材; 四、小區內無管道燃氣(目前使用瓶裝煤氣存在安全隱患)和有線電視,需辦事處協調處理。 五、小區特邀龍華區人大代表何永有、林潘芝去小區調研,調研後一至認為小區需辦事處出資改善居民居住環境。 特此報告 潭羅別墅全體業主
回覆: 一、小區路面應由社區物業管理自行整改。通往深圳北站的龍峰三路一直未完工,是由於該路段存在徵地拆遷問題未能交出場地施工。
二、經查,別墅小區存在無體育設施問題屬實,1月11日我辦事處文化體育中心安排體育專幹王坤、電話18603048281,林奕盛、電話15818733203到現場與物業(劉經理、電話13902927321)進行了解,當場測量評估,該小區主幹道旁空地(約50平方米,三段,共250平方米)可用作體育設施建設,另小區一灌木叢空地可用來建設籃球場。
三、燃氣問題:我街道將統一納入城中村綜合整治整改項目
大浪街道辦 謝育文,
問題24、位於觀瀾松元的奧城觀壹城,未在合同約定時間2017年10月31日交房,至今2018年1月8日仍然未告知具體交付日期,也沒按月支付違約金,房屋質量差:大堂至今未整理好,未交樓就瓷磚脫落,外牆油漆鼓包,層高嚴重不達標,希望通過民心橋得到解決。
回覆:經核實,屬觀湖街道轄區,轉觀湖街道辦辦理 。
該位業主反映的問題,之前也有相關業主提出,我街道對奧宸觀壹城小區糾紛特別重視。自2017年8月份以來,區委政法委、我街道已多次組織相關部門研究解決對策,並約談開發商:要求開發商加快施工進度,爭取儘快驗收交房;對於業主合理的訴求,開發商要儘快整改,對其合同以外的訴求,做好解釋溝通工作;區住建局、規土委、消防大隊等單位對開發商提交的驗收材料,依法按程序加快審批。
2018年1月10日上午,我街道負責人再次約談奧宸觀壹城項目負責人,了解竣工驗收工作的進度,開發商表示已準備好資料向市住建局等相關部門申請驗收。 下一步,我辦將繼續跟進奧宸觀壹城項目存在的問題進展情況,並協助區相關職能局督促開發商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儘快提交驗收申請,並要求物管單位加強與開發商溝通,做好購房者的解釋工作。 (觀湖街道辦)
2017年12月,我局對奧宸•觀壹城項目開發商深圳市奧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進行評審,並出具《合同格式條款修改意見函》(深市質華市監合意字〔2017〕00001號)。開發商表示奧宸•觀壹城項目的房產已全部售出,與買受人的購房合同已無法修改,今後將依據我局的審查意見對合同文本進行修改並履行。(市場監管局)於2018年1月10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問題25、文太師:龍華新區的鐵保中泰保安公司,現有保安工作人員二千多人,他們不給職工買五險的,就是只交了醫保和失業保險,別的三種都沒有買,他的保安人員毎天上十二個小時的班,也沒加班費,一個月只休息兩天,工資才三千元,國家法定節假日也沒加班費,想清領導幹部幫忙查一下。他們這樣做合法嗎?
回覆:我局於2018年1月10日上午對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督促其依規為員工參加養老保險,企業承諾將積極配合整改,後續我局將繼續跟蹤處理。(社保局)
企業存在未全員參加養老保險的情況,經龍華區勞動監察大隊工作人員電話聯繫投訴人王女士(實際為該保安公司員工的妻子,),得知涉事公司為北京鐵保中泰保安服務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龍華新區觀瀾丹湖社區泗黎路88號-3(101).具體上班地址在巨豪國際,主要涉及到我局的情況有以下幾點:1,加班沒有支付加班費。2,每月只休息兩天,沒有保障勞動者休息休假的權利。1月11日,福城勞動辦已對該公司下發督促整改通知書,責令公司立即整改,依法保障勞動者權益。(民政局)
工作人員於1月10日下午5時及11日上午10時分别致電來電人,解釋相關法律法規,並告知將依法督促企業整改,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龍華區勞動監察大隊於2018年1月11日回訪,當事人表示滿意。
問題26、梵帝凱汽車廖生: 書記你好!我是買了龍華觀瀾陽基御龍山的業主,最近發現開放商在小區門口,幼兒園20米的地方建個祠堂,萬一建起來,紅白喜事,吹拉彈唱,鑼鼓喧天,噪音擾民;香火不斷,不利幼兒園小朋友身體健康;距離小區太近,有消防安全隱患。找了街道辦,街道辦等有關政府部門已經確認是違建,並且在2017年11月28日下達了違建停工通知書,但至今一個多月開發商一直拒不拆除,現在不知道找誰能解決這個問題,只能請教書記了。地址是龍華區福城街道辦事處福前路南陽基御龍山小區。
回復:關於陽基御龍山建宗祠一事,龍華區政法委、福城街道辦事、福民社區工作站、羅氏股份合作股份公司及陽基御龍山開發商於1月4日和1月10日分別召開協調會議,經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與羅氏股份合作股份公司及陽基御龍山開發商多次溝通協商,羅氏股份合作股份公司及陽基御龍山開發商雙方達成一致;其一:投訴人反映位置不建宗祠;其二:關於建築物拆除時間,待陽基御龍山開發商與羅氏股份合作股份公司股民召開開會講解情況後再拆除。其三:街道執法隊規劃土地監察科已發函至市規劃國土委龍華管理局、區城市更新局查詢該舊改項目的規劃和用地詳細情況;同時發函至區規劃土地監察局報告,並請區局發函至市規劃國土委龍華管理局和區城市更新局,建議職能部門責令停止御龍山項目的開發銷售行為,妥善處理該兩處文物後,再繼續開發銷售。
福城街道辦 張憲明
1月11日上午9時27分,福民社區工作站工作人員用電話方式把處理情況告知投訴人左女士,左女士對處理結果表示很感謝政府相關部門處理此事,也很滿意處理情況。同時我社區工作站會跟蹤落實此事。
於2018年1月11日上午9時27分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問題27、我想反映的問題是:我是龍華觀瀾福安雅園的一名居民,入住福安雅園己經兩年多,福安雅園的公共配套一直捂在福民工作站站長莫漢平手裡,遲遲不給居民配置,如果居民想要配置就必需接受他的綁定要求,這些事反映給福城街道辦,福城街道辦也是推諉,區委副書記苗寧禮到福民工作站視察工作,也提出了要儘快落實小區公共配套,但是副書記一走,福民工作站站長莫漢平又開始玩綁定。對於這種問題,我想提問的是:做為居民,我應該找誰為我們作主?能否開通一條民情通道,讓基層與領導時刻心連心,共同建設好我的新家-深圳龍華。
回覆:福城街道辦事處綜合辦主任、公共事業辦主任等相關工作人員在街道辦與福安雅園社區兩名居民現場座談,協調解決福安雅園9號樓二樓文化活動室開放問題。經了解居民訴求,街道辦積極協調解決活動室開放問題,並承諾本周內將活動室鑰匙移交物業並將活動室開放居民使用,街道辦相關部門今天下午將會去現場了解活動室情況,並儘快配齊飲水機等日常用品。最後,兩名居民對街道辦的處理態度、處理效率、處理結果表示非常滿意。
於2018年1月16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福城街道辦 姚楚彬
問題28、龍華街道辦事處錦繡御園小區,入住5至6年了,但小區的公配物業-青少年活動中心、老年活動中心、文化室、閱覽室。都未按規劃設計的要求對小區開放。
回覆:2016年,龍華街道就錦繡御園小區公共配套物業青少年活動中心、老年活動中心籌備裝修,因小區業主強烈反對將本小區公共配套物業開放給本小區外的居民,后街道多次組織相關部門與小區業主代表協商無果,故活動中心的建設暫緩。目前,小區文化室和閱覽室(黨群服務中心)已完成建設公示工作(公示期1月5日至1月9日),下一步將加快開工建設,待建設完成後方可對周邊市民開放。
龍華街道辦 趙鵬
問題29、山色歸讀 :我是龍華區福城街道福安雅園小區居民,該小區14棟樓下親兄弟湘菜館長期油煙擾民、講煙道油煙私自接管直排地下雨水井窖。龍華區環保局下屬環保所都數次在區政府網站上公布了處罰公告,卻在幾個月的時間裡沒有任何實際處罰、整改措施?請問餘書記怎麼辦?
回覆:該餐廳自2017年10月開業以來,我局陸續接到周邊群眾對該餐廳的投訴。對此,執法人員聯同街道辦多次召開協調會。福安雅園小區設有商業油煙管道,但是業主多次在協調會中表示不允許該餐廳將油煙管道接入到商業管道中,因此該餐廳將油煙管道接入地下。2017年11月18日,福安雅園業主聚集餐飲店門口拉橫幅,執法人員第一時間趕往現場,並現場對餐飲店下發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其於三天內拆除排至汙水管網的管道,要求油煙管道必須接入專用的油煙管道。11月21日,執法人員對該餐飲店突擊複查,現場發現餐飲店未按要求進行整改,執法人員現場製作了現場勘驗筆錄及調查詢問筆錄,對其立案調查實施處罰。同時,執法人員聯同龍華區監測站對該餐廳的廚房油煙淨化設施外排管道處進行監測(監測報告編號:2017FQ0031),監測結果為達標。1月10日上午10點,執法人員對深圳市龍華區親兄弟湘菜餐飲店進行檢查,現場對其油煙管道接至地下管道的行為進行制止,該餐飲店負責人現場不予配合。下一步執法人員將督促其將油煙管道接入專用的管道進行高空排放,同時,執法人員將繼續聯同龍華區監測站對該餐廳油煙進行監測,如監測結果超標,立即依法查處。
環水局 範翔宇
問題30、餘書記您好!我是龍華區觀瀾街道觀光路1228號愛心家園住宅小區的一個殘疾居民,叫尹務。愛心家園住宅小區是一個安居房小區,一直以來這個住宅小區屬於哪個居委會管轄懸而未決,模稜兩可。到底是屬庫坑社區還是屬桂花社區或桂香社區,還有個星花社區呢?我們希望得到個明確答覆。我是個精神三級殘疾人,我的所屬關係原來屬寶安區殘聯下屬的新樂派出所安樂居委會殘協,現我的戶藉遷到了龍華區觀瀾街道愛心家園小區。請問我的殘疾人關係應屬哪個社區居委會,哪個社康管轄呢,我要辦理的免費服藥事項應到哪辦理呢?我希望得到明確的答覆。
回復:觀瀾街道辦1月10日下午,觀瀾街道殘聯會同桂香社區工作站主動聯繫邀請市民尹逸和其叔叔尹務進行座談(46歲,精神殘疾三級,戶籍於2016年6月從寶安區遷戶至現居住地龍華區觀瀾派出所),就反映的問題進行溝通和解釋如下: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觀瀾街道「愛心家園」住宅小區屬於桂香社區工作站、星花社區居委會管轄,醫療衛生服務屬於龍華區中心醫院廟溪社區健康服務中心服務範圍;2、關於殘疾人證配套服務工作(包括在龍華區領取精神免費藥物需要將其殘疾人證遷移到龍華區),按規定需要當事人在辦理遷戶手續後,向原戶籍所在地殘聯部門辦理殘疾人證關係轉移,經落戶地殘聯部門審核後,其所有殘疾人方面福利政策由落戶地政府、殘聯給予落實。現已經告知《殘疾證》遷移流程以及其本人申請辦理《殘疾證》關係轉入觀瀾街道殘聯(街道殘聯按規定上報區殘聯、市殘聯審批,約需時1個月時間);3、關於戶籍精神病人免費服藥事宜,已報龍華區慢性病防治中心審批,原則上同意在其辦理殘疾人證遷移期間(即從現在開始),按照戶籍精神病人給予免費服藥安排,龍華區戶籍精神病人免費服務活動約在每月15日—20日給予安排免費服藥配送活動。(註:尹務在2017年已經在龍華區觀瀾街道登記了精神監護服務對象,監護人為其侄子尹逸,尹逸在2017年度已經領取了精神病人監護補助2000元)。
以上內容以及觀瀾街道殘聯、桂香社區工作站相關工作人員的聯繫方式已當面告知當事人,如有其它疑問可再次諮詢,當事人基本滿意。
問題31、龍華高峰學校上早村治安崗亭正對面學校圍牆旁邊人行道,本來人行道就小只能兩人過,學生上下學接孩子的人又多,上個月不知什麼工程挖了個坑把本來兩個人能過變成只能一個人一個人輪流過,特別現在下雨天拿雨傘過都麻煩,希望儘快幫忙解決;高峰花園面前哪節路什麼時候能夠擴好,前後都差不多了,就差哪幾百米了。
回復:交通運輸局轉辦公安局、大浪街道辦。
大浪街投訴點因進行車牌識別立杆安裝,正待監理驗收隱蔽工程後進行混凝土澆灌。我單位接到投訴後,立即組織人員進行了回填和恢復,並聯繫舉報人說明情況。(公安局)
目前高峰學校圍牆邊的坑已修復,高峰花園前面那段龍勝路由於徵地拆遷影響目前無法施工,已向相關部門匯報,爭取儘快完工。(大浪街道辦)
於2018年1月10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問題32、一路順風 :我反映的問題是,民治大道南路69號民樂商住樓一樓商鋪,有幾個商鋪做汽車噴漆,嚴重影響樓上居民生活,請餘書記給予關注和處埋。
回復:民治大道南路69號民樂商住樓一樓商鋪有6家汽修店,我局曾於2016年3月對該處6家汽修店進行立案調查實施處罰(錢坤雷(深龍華環罰字〔2016〕165號)、盧祖偉(深龍華環罰字〔2016〕148號)、王壘(深龍華環罰字〔2016〕135號)、曹軍尉(深龍華環罰字〔2016〕164號)、白麗華(深龍華環罰字〔2016〕163號)、深圳市龍華新區民治華龍汽配商行(深龍華環罰字〔2016〕166號)。2017年11月6日,執法人員聯合民泰工作站組織汽修店負責人就該處噴漆問題進行約談,6家汽修店負責人均表示將於2018年年底前搬遷。2018年1月10日,執法人員到現場檢查,現場僅有2家汽修店營業,未發現有噴漆,該處2家汽修店負責人均表示近期將搬遷。目前,該處6家汽修店處罰資料已移交法院,正排期待強制執行。下一步執法人員將加大對該片區的巡查力度,複查該處汽修店整改情況,避免氣味擾民。
環水局 鄧文浩
問題33、草上飛 :我想反應的問題是龍華民治春華四季園小區,一個有著三千多戶近1萬人的小區至今都無法成立業委會,業主多次自發組織籌備業委會都被物業與街道辦的工作人員攪黃,請書記出面督促相關部門落實業委會的成立事宜 否則小區的管理會越來越差,業主的利益被無情賤踏,積壓的民怨也會越積越深 ,總有一天會爆發的。
回復:春華四季園第一屆業主委員會於2013年2月3日任期屆滿,2015年,我街道在該小區啟動第二屆業委會選舉工作,在推進過程中,因該小區業主與業主之間矛盾尖銳,分歧嚴重,部分業主相互上訪投訴,糾紛不斷。2017年3月30日,小區籌備組經討論決定解散籌備組,終止業委會選舉工作,我街道根據籌備組意見在小區張貼公告同意籌備組解散。4月15日,小區一業主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判決我辦作出的公告違法並予以撤銷,2017年10月17日鹽田區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起訴。2017年11月24日該小區業主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因上訴內容涉及到業委會選舉推進工作,我辦建議待二審判決確定後,再根據判決結果推進業委會成立工作。
1月11日回復投訴人,待業主的起訴判決後按判決結果執行,表示理解。民治街道辦 駱小聰
問題34、我想反映龍華觀蘭福鑫手袋廠沒有給員工買保險,還有我要辭工,他說要我做到過年放假 ,他這樣合理嗎?
回覆:經龍華區勞動監察大隊工作人員電話聯繫投訴人,得知涉事公司為龍華觀湖街道福鑫手袋廠,地址:深圳市龍華區觀湖街道新田匯鴻源工業區廠房B二樓.主要涉及到我局的情況為:辭職不批准。
1月11日,經觀湖勞動辦調查處理,已組織雙方調解,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已滿試用期的員工離職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建議員工先提出離職申請按照雙方約定的日期離職,同時提醒該公司應當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如有社保違法行為將由社保行政部門執法調查。龍華區勞動監察大隊於2018年1月10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和後續跟進情況後,當事人對勞動部門的工作表示感謝。
問題35、張道生:我是龍華錦繡江南四期3座10B業主肖淑紅,向你們反映投訴一件事:3座10樓共有4個戶型,分別為A,B,C,D,該樓層電梯口兩側是防煙,防火窗,兼併日常通風彩光功能,外面有一個結構板,連接A和D戶型。現A和D戶型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打通外牆連接結構板,封閉防煙,防火窗佔為己用。造成極大的安全隱患。 此事我們已多次向管理處反映,同時也於2017年11月中旬向民治街道有關部門投訴,要求查處解決,但至今仍無結果。 為維護業主的權益,保障本人及家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也為了保障其他業主住戶的安全,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現向你們反映,請能依法依規進行查處,還我們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
回覆:民治街道辦街道執法隊、安監辦、消安委辦、物業辦等部門聯合行動,到現場核實情況,錦繡江南四期3座10A、10D在採光通風井用鋼架玻璃圍合封閉佔為己用。經溝通協調,10D業主同意在10天內自行整改恢復通風採光,10A業主目前在外地不在深圳,經電話溝通,對方同意在回來後整改恢復採光通風井原貌。下一步,我辦將加強小區巡查,並督促業主履行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到位。
2018年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問題36、冬去春來:主持人,您好!首先我得感謝你們,我上次反映2017年的深圳學籍補貼問題,半個月就解決了。今天我代表很多觀瀾市民向你們反映一個情況,觀瀾六區市場的商販。好多商販都是短斤缺兩的,管理處沒起到管理作用。六區市場現在在改造,希望改造過後,還我們一個童叟無欺的市場,謝謝!
回覆: 1月11日市場監管局聯合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到觀瀾街道觀瀾綜合市場進行現場檢查,共對市場內49個檔位的計量器具進行現場檢測,其中6臺電子稱檢測不合格,我局執法人員現場對其進行了查扣,已立案,正在調查中。
於2018年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問題37、我想請問一下,工業園區的停車收費和商業停車收費是一個標準嗎?具體地址龍華大浪同富園工業園,一邊是工業園,一邊是商業街,並且收費公示牌都未公示豎立合法嗎?
回覆:1月11日市場監管局局執法人員到現場進行核查,大浪同富園工業園的商事登記主體為深圳市同富園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440300708460651J,經營範圍包含「提供機動車停車服務」;持有「深圳市經營性停車場許可證」,許可證編號為「深公交停管許字A01426號」,許可證標明該停車場符合開辦經營性停車場條件。該工業園已設立收費公示牌。(市場監管局)
於2018年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問題38、荒村聴雨:主持人、各位嘉賓大家好!聽到教育局的的領導在,我想反應一下大部分家長的心聲:1、書包太重;2、作業太多。一年級的學生回來做作業每天晚上都要做到10幾點鐘;3、作業要帶回家裡給家長輔導做;4、考試過於注重分數,對德、體、勞這塊不是很重視。放學盡然還要家長去幫忙打掃教室衛生。對於這些問題有沒有改善的可能?
回復:主要通過電話方式與投訴人進行溝通,通話時長長達20分鐘,詳細了解情況,耐心聽取投訴人的意見,並積極給予反饋和情緒疏導。電話聯繫了相關學校,了解情況,並根據《深圳市龍華區中小學教學工作常規》和《深圳市龍華區中小學教學管理常規》規定,對學校教學工作做了具體的要求,並對存在問題的學校發出整改通知,要求學校按「兩個常規」規定做好相關工作。
處理結果:又電話進行聯繫,向其詳細匯報了我局的具體措施,投訴人表示滿意並會繼續觀察。
後續監管:我局將繼續督促相關學校對投訴人反映的情況進行整改,在以後也會進一步做好監管工作。
於2018年1月10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教育局 陳燊
問題39、衝浪:大浪華榮路與華悅路口,前兩個月剛改了路牙與人行道紅燈路口,就是紅燈路口中間沒增加行人信號燈,導致過路行人非常不方便,有時華悅路紅燈雙向開,綠燈行人過路有安全隱患,單向開綠燈行人等待時間好久。盼望能改變現狀謝謝!
回覆:交警大隊經核,大浪街道近期對華榮路段做了路面提升,瀝青鋪設,完善路牙,信號燈路口中間綠化增設行人過街安全島,因整體提升項目為街道工程,建議街道將安全島增設過街信號燈納入提升項目內,待建設完成後,我大隊向交通科技處報備亮燈申請資料,將安排專業人員進行信號設計完善,提升過街行人舒適感。
我大隊信訪員已於2018年1月12日11時32分,通過電話致電聯繫當事人解釋說明,其表示接受。
城管局為加強校園周邊市容秩序和食品安全整治,執法人員每天根據校園周邊亂擺賣高峰期不定期開展專項清理行動。對於投訴反映的錦升第六幼兒園亂擺賣反覆回潮現象,我局在加大日常整治的同時,還同時安排了市容巡查隊員加強該校園的駐隊蹲守,防止回潮,做到發現一宗清理一宗,為師生營造一個安全、安靜、安心的環境。今後,市民發現類似問題,可撥打福城執法隊24小時投訴熱23777445。(城管局)
現場情況:榮悅路大水坑金湖灣垃圾房旁道路冒汙水情況屬實。經調查,冒水原因為汽車城施工期間將道路雨水口堵塞破壞所致。目前已對堵塞雨水口進行了清理,汙水外冒問題已解決。
於2018年1月11日多次聯繫投訴人均無人接聽。
問題41、森利:龍華民治大道北往南到沙嚇和水尾這兩個站臺每個工作日早高峰堵車嚴重,坐公交車要過這兩個站臺要花了三十分鐘左右,嚴重影響上班時間,能不能在這兩個站臺設站1站2各設多一個站臺,兩站距離這麼近,或者一半停水尾站一半停沙吵站,這樣減少堵車時間,這樣公交車就可以減少排隊進站上下客,希望區領導能調整這裡的公車站臺。
回覆:我局計劃近期優化調整停靠「沙嚇」站和「水尾」站的公交線路以緩解該路段早高峰擁堵問題,感謝信訪人對龍華區建設提出寶貴意見。 於2018年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交通運輸局
問題42、我想反映下龍華區公租房租金貴問題,在壹成中心公租房中,租金為什麼會那麼貴?為什麼不能像寶安、龍崗那樣租金都在9.9元左右?打電話給龍華住建局說區住建局願意降租金而市住建局不願意降,為什麼就對龍華特殊?都是原關外,為什麼壹成中心租就那麼貴?
回覆: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有關規定,「保障性住房的租金價格由市發展和改革部門會同市主管部門擬定,經市房委會審定並報市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近年,保障性住房租金定價通行做法是由住建部門委託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後報市主管部門批覆後執行。根據上述規定及做法,我局委託房地產市評估中心對我區今年新增保障性住房壹成中心項目進行了評估。經該中心初步測算,基準租金標準暫定為30.8元/月•平方米。我局在配租通告裡公布了租金暫定價,並註明:「最終出租價格以市政府批覆為準」。租金暫定價公布後,我局陸續收到許多來信反映租金價格過高的問題,我局對來信意見進行了梳理,並向市評估中心進行了反饋,請其充分考慮我區群眾就租金定價反映的情況。市評估中心對壹成中心根據評估報告開展進一步測算,我局於2017年10月將壹成中心租金標準報市主管部門審定。2018年1月8日,市住房和建設局對壹成中心公租房的租金進行了批覆。根據《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於龍華區壹成中心等三個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價格方案的復函》(深建函〔2018〕62號),壹成中心公共租賃住房的基準租金標準為24.2元/月•平方米。我局工作人員於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投訴人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於2018年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住建局 江芸
問題43、徐書記您好!從梅林關過來就是龍華了,民治大道應該可以說是龍華的臉面了,民治大道上人車混雜,電單車,共享單車,行人,全部都在馬路上和汽車混行,那個安全隱患太大了,民治大道上的天橋都是擺設,都是給人看的,民治小學門口就有一個人行天橋,但是從來都沒有人走天橋,都是橫穿馬路,不能怪行人,因為在天橋下面的馬路中間護欄給開了一個很大的口,東邊天橋也是一樣,反正有天橋的地方下面馬路中間護欄就開了口的,還有更離譜的是沙嚇萬眾城家居,以前那個地方沒有口的現在開了一個進出車輛的口,開口開的把馬路都佔了一條,民治大道是交通繁忙路段?民治大道上到處都是違停車輛,兩邊的公交車專用道都是擺設!
回復:近期安排增加交通安全設施,感謝市民對龍華區交通設施維護工作提出的意見建議。於2018年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問題44、您好!龍華地鐵站清湖地鐵站還有龍勝地鐵站大量電動車摩託車拉客。清湖地鐵站還有私家車拉客去觀瀾富士康十元一個。
回覆:接到該件後,我大隊龍華中隊即派員前往該路段核實情況,經查,由於和平路系連接龍華的主幹道,人、車流量較大,我大隊龍華中隊長期安排警力在該路段開展禁摩限電專項整治行動,2018年1月1日至今共查處違法摩電227餘宗,且和平路有安裝電子監控對違停車輛進行拍攝取證。後續我大隊龍華中隊將加強警力對該路段的巡查,保障道路交通暢通有序(見附件)。關於個人小汽車拉客涉嫌非法營運的,建議轉交委營運中心處理。 當事人未提供聯繫方式,無法取得聯繫。
交警大 李文惠
問題45、我想問一下餘書記,有軌電車幹嘛不接到新田,新田市民出行不方便,要是接到新田的話那就方便整個觀瀾市民了,就差一千五米。
回復:有軌電車二期工程即將啟動建設,根據有軌電車線網規劃,T2線東延將沿環觀南路、觀平路敷設,向北延伸至松園夏公園。屆時,有軌電車將覆蓋新田地區。
於2018年1月10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軌道辦 楊吉雲
問題46、餘書記,您好!龍華街道的龍華文化廣場分為南廣場和北廣場,南廣場是有奔馬雕像的水泥廣場,北廣場是有勝利大營救雕像的草坪廣場。針對龍華文化廣場北廣場,我有以下意見:第一,北廣場東邊的三分之一被深圳書城龍華城這個新建項目佔用了,此問題我已經向楊洪副市長反映過了,龍華街道信訪辦的答覆全部是說深圳書城龍華城項目如何如何重要,至於為什麼非要佔用龍華廣場北廣場來建設這個項目,為什麼不可以另選其他空地建設這個項目沒有做任何的答覆,而且,我一直認為,深圳書城龍華城是個商業項目,不是公益項目,因為深圳書城是一家謀利的企業,不是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或慈善機構;第二,龍華廣場北廣場西邊的三分之二長期被用公益廣告板包圍、封閉起來了,既沒有對市民開放,也沒有進行升級改造,我擔心,餘下的北廣場西邊的三分之二也被房地產開發商惦記上了,到了某個時候也會被唯利是圖的房地產商用做搞房地產開發了。
回覆: 1、龍華書城是深圳出版發行集團「一區一書城」戰略的重要項目之一,也是市級公共文化設施和重大文化惠民工程。該書城地處龍華區核心區域龍華廣場梅龍路與清泉路交界處,總投資約6億元,佔地面積10562平方米,總建築面積45000平方米,經營面積29500平方米,將成為龍華區最大的文化主題綜合體和文化地標式建築;2、來電人所說的「龍華廣場北廣場西邊的三分之二長期被用公益廣告板包圍」,該區域為市交委龍華管理局的臨時公交場站建設項目。已將上述情況電話告知來電市民。關於市民提出的深圳書城龍華城規劃問題,建議轉規劃部門處理。(市規土委龍華管理局)
關於信訪人提出的關於「為何要將龍華文化廣場北廣場用作場站用地」和「計劃將該地用作場站用地多久」的問題,我局答覆如下:因「清湖地鐵站公交場站」用地合同到期,地塊用作商業開發,原停放在清湖地鐵站公交場站的M337、M338、M287等12條線路共147臺公交車無處安放。為保證清湖地鐵站接駁公交線路正常運行,保障清湖片區市民的出行,我局窮盡思路,在各單位的大力支持下申請了龍華文化廣場臨時用地(龍華廣場一路和龍華廣場三路交匯處、東臨清泉路)用作公交場站及充電樁建設,臨時申請時限為2年。而在與市民溝通中其反映的奔馬雕像拆除的問題,我局在公交場站施工方案中已根據土地現狀保留了奔馬雕像部分。(交通運輸局)
問題47、在龍華範圍內開車是提心弔膽,晚上22點在元芬四季酒店門口路邊等個客戶上車,停了幾分鐘就被電子眼抄違停罰款500元,這種很明顯是以斂財為目的的執法,都在討論龍華新區的電子眼都是承包給新區交警局長的親屬經營大肆斂財,不知道是否屬實,請餘區長解答一下,記得深圳市交警局長上民心橋時曾經說過在非高峰期非擁堵路段儘量減少抄牌的。
回復: 經核,金元芬四季酒店位於大浪街道龍華路,根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於繼續執行機動車違反停放、臨時停車規定分檔處罰具體執行標準的通告》[深公交(通)〔2017〕216號]規定,龍華路是劃定的交通繁忙路段,該路段禁停標誌標線齊全,在劃定的交通繁忙路段違法停放車輛或者臨時停車的,交通警察可以使用交通技術監控設施取證。依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十條、第五十三條之規定,在劃定為交通繁忙路段違法停車的,處500元罰款。
我大隊信訪員已於2018年1月11日21時22分,通過電話致電聯繫當事人解釋說明相關情況。
交警大隊 凌巧蘭
48、北大 :主持人,我想反映一下,赤公坑路(龍光玖龍璽與萬科路段)兩邊畫了宜停車,中間就沒必要加護攔了,加了護攔反而加塞,萬科出來的車也不便,要撓一大圈才可以到對面,加護攔也可以,盡頭兩邊可以留個掉頭口,那段路也不繁忙,之前都沒護攔挺好的,可以查看一下。
回覆:近期安排增設提前掉頭路口,感謝市民對龍華區交通設施維護工作提出的意見建議。於2018年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交通運輸局 李志雷
49、希望:民治大道北往南方向,沙嚇公交站臺每天公交車排隊排過布龍路到牛欄前村公交站臺了,希望管一管啊。
回覆:我局計劃近期優化調整停靠「沙嚇」站和「水尾」站的公交線路以緩解該路段早高峰擁堵問題,感謝信訪人對龍華區建設提出寶貴意見。
於2018年1月11日多次致電信訪人,但電話並未接通,後我局以簡訊方式回覆信訪人。
交通運輸局 陳雪霞
50、奇峰怪石:陳代表你好:我要反應問題是龍華區(1)民塘路左轉上塘路只有一條左轉車道,左轉車流實在太多了,希望增加多一條車道又可直行又可左轉車道。(2)梅龍路左轉東環一路只有一條左轉車道,左轉車流實在太多了,希望增加多一條車道又可直行又可左轉車道。(3)梅龍路左轉工業路只有一條左轉車道,左轉車流實在太多了,希望增加多一條車道又可直行又可左轉車道。 (4)上塘地鐵站周邊道路(騰龍路,民塘路,筒上路,等等…)早晚高峰時教練車實在太多了,希望有關部門管管 (5)景龍中環路大信花園公交站旁又有大信花園和富通天駿花園出入口違停車輛超嚴重,強烈要求加裝違停球 (6)景龍中環路和龍華公園路交接路口中全是房屋補漏的麵包車違停(駕駛員一天到晚都在車上,交警來了他們也不走,一趕他們就走,等交警還沒走,他們又回來了)要求加裝違停球 (7)景龍中環路整條路違停嚴重,幾條公交線路公交車常年堵在那裡,特別是東二市場公交站.大信花園站.華潤萬家站.金庸閣公交站前後一百米擁堵最嚴重。希望有有關部門處理。
回覆:1.近期將安排對所反映的路口進行調查和優化調整,感謝市民對龍華區交通設施維護工作提出的意見建議。2.針對市民投訴上塘地鐵站周邊道路教練車問題,我局執法人員已對周邊道路加強巡查,並對巡查中發現的教練車,責令車上的教練員不得在早晚尖峰時間段開展教學培訓,影響市民正常出行,對需要在早晚高峰期開展教學培訓的要另尋合適的地方進行,並要求教練員將情況上報公司。
於2018年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交警大隊 交通運輸局
51、堅信 :龍華區銀軒大廈樓頂經常搞露天晚會,噪音汙染很厲害,後來就是一個很大的東龍新村,吵得晚上孩子做作業都靜不下心來,有時候唱卡拉ok唱到晚上十一二點人也沒法休息!
回復:被投訴單位為深圳市錦滋堂餐飲文化管理有限公司,位於銀軒大廈頂樓,註冊號為91440300MA5EXTRF2L,從事餐飲服務。2018年1月10日,執法人員到現場檢查,負責人表示該店為清吧性質,偶爾有聚會產生一定聲音,執法人員現場對該店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其完善環保手續並做好隔音降噪(深龍華環責字〔2018〕0000465),負責人表示配合。下一步執法人員將加大對該片區的巡查力度,並對該店噪音問題整改情況進行跟蹤複查,避免噪音擾民。(環水局)
現場情況:我分局上塘派出所民警於1月10日晚到現場找銀軒大廈負責人進行核查。經查,一婚紗攝影公司有時周末在銀軒大廈樓頂搞露天晚會,晚會到晚上十一、二點才結束,出現噪音擾民的情況。民警要求銀軒大廈負責人今後不得出現噪音擾民的情況。同時,上塘派出所將聯合街道執法、消防部門繼續跟進檢查。(公安局)
於2018年1月10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52、決不找藉口:餘書記,在龍華道路行駛中電動車橫穿馬路,佔領機動道路,嚴重影響了交通與行駛安全。
回覆:交警大隊經核,確實存在部分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行駛現象。為此,我大隊龍華中隊長期聯合街道辦警便結合在轄區道路開展禁摩限電、文明秩序專項整治行動,2017年11月至今共查處違法摩電2214餘宗,拘留無證駕駛、擾亂秩序168人,後續我大隊龍華中隊將加強警力對該路段的整治力度。 我大隊龍華中隊信訪員已於2018年1月10日15時54分,通過電話方式致電聯繫信訪人解釋說明相關情況,信訪人表示接受。
53、笑看人生:觀蘭牛湖裕新路寶裕公司,違法收停車費,每個月收150,什麼發票都沒有。回覆:1月11日我局執法人員到現場進行核查,深圳市寶裕實業有限公司持有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440300192476360U。該停車場無法提供「深圳市經營性停車場許可證」,該停車場確實存在無證經營現象。公安交管部門已於1月11日上午向該公司發出了責令整改通知書,現該停車場已停止收費。
於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投訴人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市場監管局 交警大隊
54、杜小姐:龍華區龍華街道昌永路捷順旁邊有一家非法垃圾站。龍華區龍華街道昌永路明成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停車場存在非法用油槽車加油的現象。希望安監消防部門前去查處。回復:1月9日至10日,龍華街道執法隊、經濟科技科、安監辦、消安辦、龍城派出所等執法人員共17人次,到昌永路捷順旁廢品回收站檢查。經查,該廢品回收站有營業執照,公司名稱為:深圳市深汕翔鷹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現場查扣電子秤並安排人員清理現場堆積廢品。同時,現場檢查明成達汽車運輸公司停車場,未發現存在非法用油槽車加油現象。於2018年1月10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55、龍華新區大和路晉榮混凝土公司,24小時工作,噪音嚴重擾民。
回覆:被投訴單位為「深圳市晉榮混凝土攪拌公司」,位於龍華辦事處清湖第二工業區2號,有營業執照(註冊號:440306103923996)和環保批覆(深寶環批[2006]601648號)。該公司主要生產水泥製品及預拌混凝土,生產工藝為裝料、混合、混合攪拌、裝車、攪拌。該公司作為我局的重點監管對象,我局一直都在加強對該公司的監管力度,該公司針對我局的責令整改要求,前後共投資470萬做噪音防治措施,包括生產線的全封閉工程和隔音棚屏障工程;更換液壓鏟車並多次明文通知要求供應商做好進出車輛降噪工作。執法人員於1月10日現場檢查並與投訴者聯繫核實,由於晉榮公司為地鐵等市政重大項目供應混凝土,導致夜間生產加班,產生噪聲引起投訴。主要噪音汙染源包括夜間生產作業機械噪音;運輸原料車輛進出廠區及裝卸貨產生的噪音等。執法人員現場責令晉榮公司負責人調整作業時間,儘量避免夜間生產,杜絕噪音擾民。同時,執法人員聯同龍華區環境監測站對晉榮公司夜間生產噪音開展監測,如監測結果超標,將立即依法查處;
下一步執法人員將加強對該公司的日常巡查頻次,一旦發現有環保違法行為,將立即查處。環水局 謝爾華
56、龍華新區港鐵天頌小區內業主私自改建搭建,據說有大人物也在裡面帶頭亂搭建,城管強拆受阻,現有人在業主群內發布煽動消息,說城管讓亂搭建的業主向開發商申請改建方案,然後去政府部門報備,亂搭建還要去申請報備,咱們「民心橋」節目是否能管?
回覆:大浪街道辦目前已查處了港鐵天頌小區內違建20戶,查處工作仍在持續進行中。於2018年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57、餘書記,我現在反映和平路東到西即豐田4s店到清龍路口在最近改造的道路上,路中心低洼不平,下雨有積水,路邊高很多,路面剛鋪的瀝青有的坑和裂紋,可以看到下面的水泥路基。另一個問題是同方向的鴻華中心到清龍路路口的人行道高低不平,有的磚不平整有破了,走過去方磚活動有水出來,這條人行道高低不平,也有坑才是剛修好的道路。
回復:經核查,所涉道路及人行道為地鐵四號線施工交通疏解施工的道路,存在局部破損及積水情況。已經通知港鐵核查現場情況並及時修復破損道路及人行道。軌道部將持續跟蹤整改情況。
交通運輸局 軌道辦
58、大展鴻圖:我們金僑花園,房屋老舊,設施落後,滿目瘡痍,火災連連發生,各種安全隱患層出不窮,懇請政府納入棚改,請餘書記重點關注,謝謝!
回覆:根據《深圳市棚戶區改造項目界定標準》中第二條之規定,納入棚改項目須出具經專業機構鑑定為危險房屋認定憑證;第三條之規定納入棚改項目需經過專業機構出具的測評報告以符合其中之一項條款或者已經取得《城市更新單元規劃》批覆的。根據以上兩條,金橋花園暫時不具有危房認定憑證以及第三條規定的相關認證報告,且沒有取得《城市更新單元規劃》的批覆,暫不符合棚改條件。
無聯繫方式。
龍華街道辦 謝妍
59、善善:餘新國書記您好!我想反映的是,因地鐵4號線的修建,沿線路面也進行了修整,原先公路兩邊的大片綠植被砍去,公路和周邊灰塵汙染非常嚴重。如我所在的觀瀾至牛湖路段,公路擴建完成,但兩邊沒有留有種植綠植的空間,裸露的人行道和車道就一線之隔,汽車尾氣、塵土噪音讓人苦不堪言,居住在周邊也感覺灰塵比以往大許多,地鐵修建後,生活環境卻比以前落後了。 與此同時,為配合地鐵修建,周邊的線路也進行重建,綠植同樣大面積被砍,一些路段修後未做清理,加劇了居住環境的惡化。 對此,我想問下您,政府是否注意到這類情況,在地鐵的修建計劃中,地鐵路面的綠化與環境問題政府是如何規劃的?以及對現在所產生的塵土汙染問題,是否可以先採取一些緩解措施?謝謝!
回覆:我局收到該投訴,立即安排人督促該轄區的清掃企業對此路段進行了灑水降塵工作,今日上午出動人員12人/次,水車衝洗道路10車次,衝洗道路約40公裡。後續持續加大對高爾夫大道路段路面的灑水降塵工作,每日做到至少七次灑水降塵工作。
於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投訴人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城管局
60、舟 :你好主持人,龍華區觀瀾鎮新瀾大街,路口與路中段設有「全天只供小型客車停放」的指示牌,可最近開始就有交警開違停罰單,這是能停還是不能停?如果不能停,附近的住戶就沒地方停車了,此路段是不是恢復容許停車或者分時段停車呢?
回覆:交警大隊經核,新瀾大街位於觀瀾街道,根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於繼續執行機動車違反停放、臨時停車規定分檔處罰具體執行標準的通告》[深公交(通)〔2017〕216號]規定,新瀾大街是劃定的交通繁忙路段,該路段禁停標識、交通繁忙路段標識齊全(見附件)。近期接到市民投訴該路段違停車輛較嚴重,影響車輛通行,觀瀾中隊及時安排警力對該路段開展違停整治工作。後續我大隊觀瀾中隊將加強警力對該路段巡查,保障道路交通暢通有序。市民反映設有「全天只供小型客車停放」指示牌,我大隊觀瀾中隊將相關情況向觀瀾街道辦反映,並儘快將該指示牌撤銷。
我大隊觀瀾中隊已於2018年1月10日15時許,通過電話方式致電聯繫當事人解釋說明相關情況,其表示接受。
61、白頭翁:嘉賓你們好!我想反應一下民治大道交通情況;目前整條民治大道中間的隔離柵開了好幾個大口子:有牛柵前村口、水尾公交站處、民治市場天橋下、沙元浦村口(公交站處)。 沙嚇公交站臺設置不合理,離燈口近前方有加油站臺後方又有萬眾城家居有兩個進出口,還有右第二道劃為公交車道。這些嚴重影響該路段車輛通行。 近期每逢高峰時(7:00一一9:30)北往南方向從牛柵前至水尾站臺公交車排長龍。建議取消水尾站設為沙嚇1、2站。 民治大道上目前自行車、電動車上機動車道逆行嚴重。行人隨意穿行嚴重。
回覆:我局計劃近期優化調整停靠「沙嚇」站和「水尾」站的公交線路以緩解該路段早高峰擁堵問題,感謝信訪人對龍華區建設提出寶貴意見。
由於信訪人未留聯繫方式,因此無法聯繫到信訪人。
交通運輸局 陳雪霞
62、龍華新區東環一路龍華世貿廣場原新一佳超市背後的磚瓦一層建築內 本人居住於龍華區龍觀路煜豐澤花園廣場小區內,每年年底晚上7-10:00都要忍受龍華河對面的龍華世貿廣場背後的鑼鼓隊的噪音汙染。每晚都在敲鑼打鼓聲震天,附近即是龍華中心小學教職工宿舍,周圍都是居民區,教師,學生晚上無法安靜的做作業和學習,嬰兒無法安睡,大人工作勞累一天確無法安靜的休息,全是鑼鼓聲,該噪音嚴重擾民。小區業主多次溝通及投訴到龍華街道辦、龍華環保及公安部門仍然沒有任何改善,無所作為,這些草臺班子而且更加變本加厲的敲打,快讓人精神分裂了。深圳是法制之城,我就不信這麼一點問題都解決不了真的是太丟面,請儘快治理,還附近居民安靜的生活環境,謝謝!
回復:針對上述行為給附近居民生活和工作帶來影響,1月10日,龍城派出所龍園警務室社區民警已進行制止並嚴厲警告相關當事人。相關當事人對其製造噪音給附近居民帶來困擾表示歉意,並保證在以後的類似活動儘量克服噪音問題,不給附近居民帶來影響。下一步,我分局龍城派出所龍園警務室將針對該區域加強巡邏防範,一發現再有噪音影響附近居民,定當及時制止並追究當事人責任,最大努力淨化轄區社會治安環境。
於2018年1月10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63、尊敬的市教育局領導:您好!我是一名深戶小孩的家長,來深工作10餘年,目前居住在緊鄰觀瀾高爾夫球場北門的觀瀾碧桂園(屬東莞塘廈平山地產)。我們小區有約50名幼兒在觀瀾桂花幼兒園就讀,約35個小孩在觀瀾大林幼兒園就讀,絕大多數學生為深圳戶口。原本校車繞行東莞塘廈沙湖大道要30分鐘接送已經有大半年時間(走高爾夫球場內只要十分鐘),近期受個別利益者舉報後校車被東莞塘廈交警查扣導致不能接送,理由是校車線路未經批准(東莞也有校車進深圳接學生現象)。目前桂花幼兒園已經向教育局申請校車路線,請教育局領導協調觀瀾高爾夫球場和東莞市教育局等單位加快審批校車路線。來了就是深圳人,我們已經是深圳人了,上個學還這麼曲折?請領導重視,為孩子們下學期的上學之路保駕護航!
回覆:根據《深圳市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若干規定》,深圳市校車使用單位必須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於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作出處罰。我局於2017年12月接到觀瀾桂花幼兒園、大林幼兒園關於諮詢校車跨市(前往東莞市接送學生)接送學生上下學校車行駛線路許可申請的問題,我局已告知觀瀾桂花幼兒園、大林幼兒園具體申請程序,且學校現已按規定辦理校車許可申請。(交通運輸局)
根據《廣東省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08號)第十五條的規定,「校車行駛路線超出教育行政部門所在市、縣的,收到申請材料的教育行政部門還應當向相關縣級或者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徵求意見」,我局已於2018年1月5日向深圳市教育局發出關於協調校車跨市行駛相關事宜的請示,目前,深圳市教育局和東莞市教育局正在協調解決,爭取加快審批該段校車線路。(教育局)
於2018年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64、鄒先生諮詢,龍華布龍路簡上路交叉路口,之前因為修地鐵封路,現在地鐵已經打好樁, 是否可以開放使用 ?
回復:2018年1月10日上午,軌道辦工作人員趕赴現場,並拍攝了照片,現場情況如下:6號線高架區間上跨布龍路與簡上路交叉口,在簡上路路口處採用封路施工,但保留了人行通道。目前路口處橋梁基礎及橋墩已經施工完成,正在進行橋梁上部結構施工。如需開放路口使用,必須等待橋梁上部結構施工完成,預計時間為6個月。
於2018年1月10日下午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並要求更新封路施工牌上的封路時間。
65、王先生反映:龍華民治大道高峰期往市內方向塞車,是否可以把公交站臺合併,可以緩解 堵車情況。
回覆:我局計劃近期優化調整停靠「沙嚇」站和「水尾」站的公交線路以緩解該路段早高峰擁堵問題,感謝信訪人對龍華區建設提出寶貴意見。 於2018年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交通運輸局
66、謝柳清:主持人你好,我說說龍華區,龍華街道,花園新村9棟汙水道堵塞好久了,汙水到處都是,弄到周圍好臭,居民出入十分不方便,希望有關部門清理一下。
回覆:新村汙水主管通暢,堵塞原因是私人化糞池連接管道有結構性問題,造成經常淤堵,汙水外冒。目前已對化糞池連接管進行了疏通,汙水外冒問題已解決。為防止事件再次發生,我司計劃對該處化糞池連接管進行更換改造。
於2018年1月10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67、李世國 :您好! 我要反映龍華區觀湖大和路68號路段未開路燈的問題,非常昏暗,此路段人流密集且有3個有軌電車站點設在此路段,存在安全隱患。敬請關注一下。
回覆:1月10日,經與市民聯繫,該投訴未開燈路段為大和路右幅清湖立交至大和路口車行側,維護單位系建築工務局施工方。我局已聯繫該局,並全力配合該局處理。經查:該段線路短路具體位置正在搶修,我局正配合建築工務局施工方安全文明作業並儘快恢復亮燈。1月11日中午,我局監督並配合建築工務局施工方搶修完畢,恢復正常亮燈。後續我局將加強監督該局施工方,確保後期正常亮燈。
於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投訴人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城管局
68、人生如夢 :龍華區觀瀾高新科技園科盛路跟瀾匯路那邊白天就有考試車在那裡考試,晚上就好多教練車在那裡學車(那裡是教練車二十四小時嚴禁進入)造成那裡天天行車困難。還有些是外省車,外市車,臨時牌的車和私家車都有。
回覆:在此之前,已接到多個市民反映該路段存在教練車行駛問題,我們交警部門也已做過多次巡查,該路段確實有教練車行駛上路的情況。經核,該路段屬市交警局與交委依職能授權劃定為考場。我大隊觀瀾中隊於2018年1月10日晚,派員前往該路段巡查並現場查處了7輛教練車,並告知他們規範練車、注意減少對周邊居民和正常過往來車輛的影響。今後我大隊觀瀾中隊將加大力度對該路段的巡查。
我大隊觀瀾中隊已於2018年1月11日10時許,通過電話方式致電聯繫當事人解釋說明相關情況,其表示接受。
交警大隊 蔡展明
69、想問龍華區委書記,部九窩受納場什麼時候能搬走??周邊已經全是居民區,人民路泥頭車24小時同行,嚴重擾民!灰塵滿天飛,汙染環境。並且泥頭車超載超速鳴笛給周邊居民帶來很多安全隱患!
回覆:執法人員到部九窩現場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檢查過往泥頭車50輛,查扣泥頭車2輛。並對泥頭車當事人加大宣傳教育,對車輛清 洗乾淨防止汙染。後續,我局將督促執法人員加大巡查力度。一經發現,堅決依法依規對其進行查處
投訴人未接電話。
城管局 周正
70、肖天明: 我是深圳觀蘭 奧宸•觀壹城 的業主,這個樓盤因資金斷裂等原因交房延期,本來應該2017-10-31號交房,到時間沒有如期交房,地產商出了一個通知,預計延期一個月左右,待後續通知,但現在兩個月過去了,還是一點消息沒有。在此期間,我們部份業主也有兩次維權,有龍華區一些領導出面協調,但好像沒有什麼效果,打電話到地產商客服中心去問,交房還是遙遙無期。希望嘉賓能聯繫有關部門,能不能給我們業主們一個明確的回覆。什麼時候能交房,延期違約金怎麼處理。還有就是我們這個小區內觀蘭河從中間過,這條河全是汙水,還有臭味,相關部門什麼時候能把河道整治一下。希望能儘快得到您的回覆。
回復:該位業主反映的問題有2個 ,1、第一個問題之前也有相關業主提出,我街道對奧宸觀壹城小區糾紛特別重視。自2017年8月份以來,區委政法委、我街道已多次組織相關部門研究解決對策,並約談開發商:要求開發商加快施工進度,爭取儘快驗收交房;對於業主合理的訴求,開發商要儘快整改,對其合同以外的訴求,做好解釋溝通工作;區住建局、規土委、消防大隊等單位對開發商提交的驗收材料,依法按程序加快審批。2018年1月10日上午,我街道負責人再次約談奧宸觀壹城項目負責人,了解竣工驗收工作的進度,開發商表示已準備好資料向市住建局等相關部門申請驗收。
下一步,我辦將繼續跟進奧宸觀壹城項目存在的問題進展情況,並協助區相關職能局督促開發商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儘快提交驗收申請,並要求物管單位加強與開發商溝通,做好購房者的解釋工作。
2.對第二個問題處理情況如下:該河段屬樟坑徑河,長約400米,不屬樟坑徑河綜合整治施工範圍,該段汙水口治理已納入2018年黑臭水體治理範圍,目前區環水局已開展施工圖設計工作,計劃2018年第三季度完成。
第一個問題於2018年1月10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第二個問題於2018年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第二個問題的處理情況,得到當事人認可
71、黃金強:主持人你好,我反映清湖地鐵站B出口和平路前面紅綠燈口左轉彎及掉頭車輛很多,有時排隊至B出口處,可否増加一條車道可以直行也可以左轉彎,請關注。
回覆:近期安排現場調查並將根據車流情況優化調整,感謝市民對龍華區交通設施維護工作提出的意見建議。
於2018年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交通運輸局 李志雷
72、一谷一世: 嘉賓您好,我想反映校車的路線審批問題。我是一名深戶小孩的家長,目前居住在緊鄰觀瀾高爾夫球場北門的碧桂園豪園小區(屬塘廈平山地產),小區有13個小孩在觀瀾桂花幼兒園就讀,35個小孩在觀瀾大林幼兒園就讀,絕大多數學生為深圳戶口。原本校車繞行沙湖大道要40分鐘接送已經有大半年時間(走高爾夫球場內只要十分鐘),近期受個別利益者舉報後校車被塘廈交警查扣導致不能接送,理由是校車線路未經批准(東莞也有校車進深圳接學生現象)。目前桂花幼兒園已經向教育局申請校車路線,請教育局領導協調觀瀾高爾夫球場和東莞市教育局等單位加快審批校車路線,來了就是深圳人,我們已經是深圳人了,上個學還這麼曲折?不管走高爾夫球場還是繞行沙湖大道,都請領導重視,為孩子們下學期的上學之路保駕護航!
回復:根據《深圳市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若干規定》,深圳市校車使用單位必須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於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作出處罰。我局於2017年12月接到觀瀾桂花幼兒園、大林幼兒園關於諮詢校車跨市(前往東莞市接送學生)接送學生上下學校車行駛線路許可申請的問題,我局已告知觀瀾桂花幼兒園、大林幼兒園具體申請程序,且學校現已按規定辦理校車許可申請。(交通運輸局)
處理情況:根據《廣東省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08號)第十五條的規定,「校車行駛路線超出教育行政部門所在市、縣的,收到申請材料的教育行政部門還應當向相關縣級或者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徵求意見」,我局已於2018年1月5日向深圳市教育局發出關於協調校車跨市行駛相關事宜的請示,目前,深圳市教育局和東莞市教育局正在協調解決,爭取加快審批該段校車線路。
處理結果:2018年1月10日和反映人電話溝通,反映人對處理結果基本滿意。(教育局)於2018年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73、興舟乘浪: 您好,今天多次電話」民心橋」也沒有接通電話。很遺憾,沒有直接面對執法部門領導的機會。龍華區福城街道福民社區福安雅園13棟與14棟樓下的親兄弟餐廳,沒有煙道直接油煙直排的問題有2個月了,反饋之後也沒有見到整改及執法部門的執法。
回復:該餐廳自2017年10月開業以來,我局陸續接到周邊群眾對該餐廳的投訴。對此,執法人員聯同街道辦多次召開協調會。福安雅園小區設有商業油煙管道,但是業主多次在協調會中表示不允許該餐廳將油煙管道接入到商業管道中,因此該餐廳將油煙管道接入地下。2017年11月18日,福安雅園業主聚集餐飲店門口拉橫幅,執法人員第一時間趕往現場,並現場對餐飲店下發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其於三天內拆除排至汙水管網的管道,要求油煙管道必須接入專用的油煙管道。11月21日,執法人員對該餐飲店突擊複查,現場發現餐飲店未按要求進行整改,執法人員現場製作了現場勘驗筆錄及調查詢問筆錄,對其立案調查實施處罰。同時,執法人員聯同龍華區監測站對該餐廳的廚房油煙淨化設施外排管道處進行監測(監測報告編號:2017FQ0031),監測結果為達標。1月10日上午10點,執法人員對深圳市龍華區親兄弟湘菜餐飲店進行檢查,現場對其油煙管道接至地下管道的行為進行制止,該餐飲店負責人現場不予配合。下一步執法人員將督促其將油煙管道接入專用的管道進行高空排放,同時,執法人員將繼續聯同龍華區監測站對該餐廳油煙進行監測,如監測結果超標,立即依法查處。
環水局 範翔宇
74、黃五裡: 陳代表你好,我是一名的士司機,剛才在觀瀾樟坑徑社區看到居委會樓上那個國旗已經白了爛了,建議他去換一下,不然這樣有損國旗形象,地址觀蘭樟坑徑居委會
回覆:已整治完畢。 於2018年1月10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
說明處理情況,
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觀湖街道辦 曾曉東
75、零點:反應下龍華區大浪南路最近馬路劃線,把原本寬的行車道兩邊都各劃出一條一米多的黃色實線, 上面沒有任何標誌, 正常人想法應該是非機動車道, 但是在這上面騎單車交警抓到又是違法要罰款,請問下這畫出來的道路到底是幹什麼用的? 如果是非機動車道 請劃上標誌 ,交警就沒道理抓在這上面騎單車的人。
回復:我局正在開展的大浪南路沿線交通改善工程,包括在道路沿線設置非機動車道,目的是緩解大浪南路機非混行現象,降低交通安全隱患。目前工程正在施工,非機動車道標誌牌已設立,地面提示標線也正在同步完善中,預計本周內可完成施劃。施工完成後,我局將協調交警部門加強對機動車違法佔用非機動車道行為的執法力度,確保非機動車道安全、順暢。我局於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投訴人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交警大隊 莊楚楠
76、林元慶:龍華街道辦事處錦繡御園小區,入住5至6年了,但小區的公配物業-青少年活動中心、老年活動中心、文化室、閱覽室。都未按規劃設計的要求對小區開放。
回覆:2016年,龍華街道就錦繡御園小區公配物業青少年活動中心、老年活動中心籌備裝修,因小區業主強烈反對將本小區公配物業開放給本小區外的居民,后街道多次組織相關部門與小區業主代表協商無果,故活動中心的建設暫緩。目前小區文化室、閱覽室(黨群服務中心)。目前已完成建設公示(公示期1月5日至1月9日),下一步將開工建設,待建設完成後方可對周邊市民開放。
於2018年1月10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龍華街道辦 趙鵬
77、劉:在2017年4月18日在龍華區觀瀾樟閣路匯隆商務一樓做了一家三星體驗店的門面不鏽鋼玻璃門和鋼結構玻璃兩棚,總工程款94000元,5月16日交貨給三星店時才付57000元,6月16日對方又付5000元,現在餘款32000元一直推一個月又一個月,現在實在不知道怎麼辦, 有7個月了。
回復:現場進行核實,因三星體驗店負責裝修工程的包工頭不在深圳,經溝通定初步約定於1月13日與投訴人劉周善進行協商,後續問題我站持續跟進。 福城街道辦 楊國強
78、王老極:坂瀾大道經過綠化提升後變化很大,以機荷高速高架為界往坂田方向煥然一新,機動車道人往道乾乾淨淨,而往觀蘭方向比以前更差了,機動車道小石頭,泥土到處都是,人行道隨意堆放的磚頭,泥沙,石頭,隨意丟棄的綠化垃圾完工一個多月了都無人清理,還有就是環觀南路樟坑徑路口到清平高速橋下晴天是灰塵滿天飛,雨天是泥巴四處流,沿途居民過往行人叫苦連天,投訴無門。
回覆:1、我局執法人員到現場進行處理,經查,該處是正在進行的市政綠化工程,工程材料只能暫時堆放在路邊,執法人員已要求工作人員自行清理乾淨已完工路段的餘泥渣土,尚未完工的要做好清潔措施。後續,我局將督促執法人員加強對該區域的巡查力度,如發現存在違反市容秩序管理規定的行為,將依法處理。2、經核實環觀南路旁白鴿湖道路擴建企業不採取文明施工方式施工,開挖路面不及時恢復,導致行進車輛帶入泥塵上環觀南路。後續我局將協調環衛清掃企業加大主要揚塵路段衝洗降塵力度,由合同要求1次/曰上升至6次/日。
城管局 林振濤
79 King: 民治街道星豐路星河丹堤好多違建房屋,幾乎每一棟樓層的樓頂都加建23層,只要給管理處錢就可以加建,投訴好多次都無用.
回復:我街道相關部門到現場核實未發現新增違法加改建現象。該星河丹堤小區位於彩田路北銀湖西(梅林關口內),佔地面積20萬平方米,小區共有104棟、1728戶。其中高層B區有6棟18個單元,E區3棟15個單元,F區7棟11個單元,樓頂共有25戶,小區建於2007年,2008年交樓。交樓時,開發商在樓頂建設了花架預留給購買樓頂複式住宅的業主使用,現狀均已裝修完,大部分已入住。 巡查未發現新增違法加改建行為。下一步,我辦將加強小區巡查,並要求管理處加強監管,一旦發現違法建設行為立即查處。
2018年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民治街道辦 孫偉
80、耀歌 :龍華區新園學校為什麼上學期秋季學補貼沒補下來,就要交下學期春季學費?
回覆:2018年1月10日致電該市民,告知學位補貼和學費是兩回事。秋季學位補貼因各學校工作進度不同,現新園學校正分批下發,期末放假前會下發到位。希望市民耐心等待。另致電新園學校負責人,告知並禁止學校提前收取下學期學費,如果已經收取的必須本周內退回,我局也要求學校嚴格做好和家長溝通等工作,後續將繼續跟進。
於2018年1月10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教育局 郭志紅
81、湘園依別 :您好!餘書記,我想反應一下今年龍華的公租房,壹城中心的租金問題,半年過去了,租金一直沒有確定下來,也沒有具體入住時間!希望住建部門,能儘快出公告給我們一個準確答覆,我們好安排後續小孩上學等一系列問題。
回覆:關於壹成中心租金問題。2018年1月8日,市住房和建設局對壹成中心公租房的租金進行了批覆。根據《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於龍華區壹成中心等三個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價格方案的復函》(深建函〔2018〕62號),壹成中心公共租賃住房的基準租金標準為24.2元/月•平方米。關於入住時間問題。目前壹城中心正在開展符合性驗收工作,以確保保障性住房功能設施完整,滿足國家裝飾裝修規範標準。待壹城中心保障性住房驗收完成後,我局將加快推進壹成中心項目移交等相關手續的辦理,並將於1月下旬在龍華政府在線公布入住時間等事項信息,請關注龍華政府在線網站通知公告。我局工作人員於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投訴人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於2018年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住建局 江芸
82、我是龍華民治街道錦繡江南四期的業主,四期有房產證的,有14棟,開發商在紅線圖的綠地上(遊戲旁)多建了一棟無報建,現在還住了不少人家,(嚴重侵犯我們14棟正規有房產業主的生活空間)反應多年沒有任何處理,以前反映投訴過,只回覆說(歷史遺留問題)不了了之。現在希望領導處理(歷史遺留問題)謝謝!
回覆:錦繡江南綜合樓位於民治梅龍路與布龍公路交叉口東北角,為大新城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和龍華經濟發展公司合作開發建設(以下簡稱開發商)。據初步調查,該棟建築位於錦繡江南四期東北角遊泳池旁,該地塊緊挨著錦繡江南四期紅線用地,土地性質是工業用地,地塊原所有人為龍華經濟發展公司,原來是工廠,還有一棟三層辦公樓。開發商與龍華經濟發展總公司之間雙方籤訂了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辦理了房地產證(土地的性質依然沒變,仍然為工業用地),並於2004年初拆除原辦公樓後重建,2005初該棟樓隨錦繡江南四期一同建成,佔地約700平方米,共18層(含架空層),每層4套,每套100多平方米,建築面積共約12000多平方米。該棟建築建設時,未辦理規劃建設工程許可證等相關報建手續。建成後,由龍華經濟發展公司負責管理。2009年,該樓進行了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普查申報(申報編號510-0401-03044-B),目前有18戶入住。小區業主就錦繡江南綜合樓侵佔生活空間的問題已多次反映,錦繡江南小區業主與錦繡江南綜合樓雙方矛盾較為尖銳。2013年開始,我街道相關部門就該問題做了多次協調,但一直未能解決該問題。一是小區業主認為該樓佔用了他們小區停車位及公共設施;二是龍華經濟發展公司希望將綜合樓所在用地及小區內現有的遊泳池、部分綠化、停車場、公共設施進行隔離,但小區業主堅決反對。鑑於該處為歷史遺留問題,建議相關部門協調龍華經濟發展公司與小區業主代表進行溝通,妥善解決問題。
2018年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民治街道辦 孫偉
83、不苟言笑:第一是我住觀瀾茜坑新村,上個月被一家麻將館的狗給咬了, 建議城管部門控制一下村裡的狗的數量特別是流浪狗成群成群的, 村裡的孩子又多, 很不安全, 去醫院打疫苗, 據護士說夏天時每天有150人左右打疫苗, 冬天每天80人左右打疫苗 ,不知道有關部門注意到沒有; 2.第二是孩子就學上不了公辦學校, 但片區內私立學校比如博文學校收取額外好處費用, 希望教育局有關部門注意到。
回覆:對於第一個問題,執法人員到現場調查處理,並協同茜坑社區工作站工作人員對茜坑新村一家麻將館當事人進行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合法養犬,依法辦理養狗的相關手續並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每年定期為狗注射相關疫苗及進行常規體檢,外出遛狗時使用牽引帶,儘量少帶入公共場所,避免傷人等。同時聯合社區工作站加強對該區域的文明養犬的宣傳活動,加強市民的文明意識(城管局)
對於第二個問題, 2018年1月10日致電該市民,了解詳細情況,表示會提醒學校規章辦事,不違反相關規定。此外由於市民不能提供有力證據,我局工作人員到博文學校了解情況,學校負責人表示嚴格按規章辦事。同時也提醒我局加強對包括博文學校在內的民辦學校的招生工作的管理。(教育局)
84、祺瑞有福:龍華區民康路春華四季園優水工程路面挖開有近一年時間了還沒有恢復,原來地磚是4公分的鋪回的地磚是2公分的經鄰居強烈反對後又換了3公分的,是工程撥款太少不能恢復之前的地磚厚度還是工程內部人員搗鬼。天天走車的路面這2-3公分的地磚能受得住碾壓嗎?馬上就要過年了現在樓下還是坑坑窪窪沙子一堆一堆的。坑窪到處都是還沒有圍欄提示導致老人家出門摔跤小朋友摔跤時有發生。什麼時候才能恢復原貌。希望領導看到一個市民的請求可以為民做主。深圳市龍華新區民康路春華四季園
回覆:深圳市深水龍華水務有限公司,管網管理與工程部張玉濤 已與投訴人於小姐聯繫,針對其提出的訴求進行解答,並得到其理解和原諒。解答如下:(1)本工程的開工報告時間為2016年12月,跟小區管理處協商後,正式進場施工時間為2017年3月份,截至目前,施工期限約為10個月,工程處於施工收尾期。2018年1月31日前,小區所有路面將得到硬化恢復。(2)小區原有石板材厚度約為4公分,瀝青路面厚度約為8公分。但是,設計文件及造價審核中給的路面恢復材料均為混凝土。經過與施工單位及管理處多方多次溝通後,後期恢復時石板材厚度及瀝青厚度分別採用3公分和5公分,做行車道或者停車位均可滿足要求,並且由施工單位做後期的維保。(3)鑑於溝槽位於停車位置,且該小區停車位嚴重不足,無法對溝槽進行有效圍擋,此事也已與管理處溝通;此外,已對溝槽表面做混凝土硬化處理,並對留槽(深度約5公分,後期保養完後貼石板材)覆蓋石粉(經車輛碾壓後並成為於小姐訴求中的沙土來源)填平。
於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投訴人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85、龍華區騰龍路中海錦城安居房小區。入住一年多,地下車庫問題一直得不到處理,衛生狀況堪憂,物業管理極差。向多部門反映,但除了不理不睬,就是推諉。篇幅有限,言詞不達。如可以,能否聯繫住建部門來核實?該部門回函說沒問題,但從未有工作人員到現場核實!!!
回復:2018年1月11日,我局安排工作人員張進富,對物業管理方面衛生差的問題進行了了解,信訪人反映的問題是垃圾桶少、清運不及時、樓層衛生無人清掃。據管理處反饋,管理處在小區大門口放置了一定數量的垃圾桶,基本能夠滿足垃圾中轉存放,垃圾實行一日三次清運,樓層衛生有安排專人定時清掃。2017年11月20日,我局工作人員查看現場時,也未發現存在衛生較差的問題。我局工作人員針對信訪人提出的問題要求物業管理處嚴格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及標準提供物業服務,加強管理,提高清潔服務水平,給小區業主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下一步,我局會安排工作人員跟進。
於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投訴人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住建局 張進富
86、午哥 005 :現在交通主幹道推行綠波帶模式,但是在觀瀾大和路上根本感覺不到,好像是紅燈必等的,龍華區政府門口的廣場沿河路南行與環觀南路交匯處,這個路口廣場沿河南路不能直行,只能右轉也不能左轉,為什麼這樣設計?我記得是廣場沿河南路南段是沒開通的時候就是這樣的,現在廣場沿河路南段已經開通了,是不是政府相關部門懶政行為一直沒有去改變這個狀況?
回復:1、大和路是有軌電車路段,沒辦法綠波,感謝市民對龍華區交通設施維護工作提出的意見建議。2.經查,該信訪人反映問題屬實。處理情況:由於觀天路(田貝路口-大和路)擴建工程正在開展施工建設工作,受地下管線改遷工作需要,廣場沿河路與環觀南路交匯處仍維持現有交通組織方式,待2018年6月完成路口擴寬工作,屆時該路口將接規劃實現「十字」交叉口通行路口。
於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投訴人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交通運輸局 盧鵬
87、鑫哥:反映24小時作業,嚴重噪音憂民,水泥粉塵傷人,望龍華區大領導管管,民生無小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還百姓一份安寧吧。注,因工作其間不能接打電話,望能簡訊通知。
回復:被投訴單位為「深圳市晉榮混凝土攪拌公司」,位於龍華辦事處清湖第二工業區2號,有營業執照(註冊號:440306103923996)和環保批覆(深寶環批[2006]601648號)。該公司主要生產水泥製品及預拌混凝土,生產工藝為裝料、混合、混合攪拌、裝車、攪拌。該公司作為我局的重點監管對象,我局一直都在加強對該公司的監管力度,該公司針對我局的責令整改要求,前後共投資470萬做噪音防治措施,包括生產線的全封閉工程和隔音棚屏障工程;更換液壓鏟車並多次明文通知要求供應商做好進出車輛降噪工作。執法人員於1月10日現場檢查並與投訴者聯繫核實,由於晉榮公司為地鐵等市政重大項目供應混凝土,導致夜間生產加班,產生噪聲引起投訴。主要噪音汙染源包括夜間生產作業機械噪音;運輸原料車輛進出廠區及裝卸貨產生的噪音等。執法人員現場責令晉榮公司負責人調整作業時間,儘量避免夜間生產,杜絕噪音擾民。同時,執法人員聯同龍華區環境監測站對晉榮公司夜間生產噪音開展監測,如監測結果超標,將立即依法查處;下一步執法人員將加強對該公司的日常巡查頻次,一旦發現有環保違法行為,將立即查處。
環水局 謝爾華
88、春華四季園今年4月份就開始水管改造,34棟前面在大概6月就完成水管改造並填埋開挖的路面。但是地磚一直沒有鋪設,嚴重影響到業主出行,特別下雨天坑坑窪窪。期間已多次催促物業公司處理,一直沒有明顯進展。沙土和廢磚都沒清理走。
回復:已與投訴人郭先生聯繫,針對其提出的訴求進行解答,並得到其理解和原諒。2018年1月31日前,將34棟前30米長度已混凝土硬化的路面鋪完石板材,厚度按照3公分,質保期內由施工單位維保;並將所有由本工程產生的施工垃圾清除出小區。
於2018年1月10日與投訴者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表示滿意
環水局 深圳市深水龍華水務有限公司
89、我們工廠星期一到星期六每天上班十一個小時,元旦放假還是用禮拜天調換過來的,既不補休息,也不給工資,不知道是不是合理,公司在龍華交警中隊對面德進手袋廠。
回復:經龍華區勞動監察大隊工作人員電話聯繫投訴人,得知涉事公司為街道德進手袋廠,地址:深圳市龍華區福城街道交警中隊對面.主要涉及到我局的情況為:法定節假日加班不支付三倍加班費而是用周末休息抵扣,平時加班費不達標。
經福城勞動辦調查處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放假的應當支付員工三倍工資,勞動部門工作人員已責令該公司整改到位,保障員工權益。
龍華區勞動監察大隊於2018年1月10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和後續跟進情況後,當事人對勞動部門的工作表示感謝。
90、快樂人生、您好!今天是區長上橋,我想反應觀蘭新塘歐康廠後面修路施工單位沒有把路填平,下雨天路上水泥漿到處都是,導致附近工人上班不方便,希望區長安排他們去處理一下,謝謝!
回覆:現場情況是新丹路(龍觀快速路-福前路口)段已經鋪設上水泥穩定層。雨天有水泥漿的區域為榮富路(桔塘路)口處,此處為龍華區建築工務局負責實施的龍觀快速汙水管道接駁工程的4#井施工區域,4號井施工轉運土方和抽水灑露路面造成路面泥濘,且該項目遲遲未完成,也嚴重影響了新丹路工程榮富路口改造施工。
處理情況及結果:已安排新丹路施工單位處理完畢,建議龍華區建築工務局抓緊施工,移交工作面給新丹路進行榮富口改造。
後續監管:新丹路工程本段計劃1月中旬鋪設面層瀝青。已要求新丹路施工單位維護,並請龍華區建築工務局項目施工時維做好防護措施保護臨時道路通暢。
於2018年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交通運輸局 福城街道
91、芝芝:不知道怎麼辦,處理處訴求無門。特向"民心橋"反映民生之苦觀蘭奧城觀壹城位於觀蘭松元廈。我於15年底購買的一套房子,本於約定17年10月31日交房。至今無果,開發商無任何書面形式告訴我們原因及賠償責任等問題。我們維權難,反饋無門。見到房子大堂亂七八糟,磁專脫落,圍欄生繡,水錶外露,防水無做...醜跡百般,奧宸踢皮球,公司也已轉讓股權,老百姓不知道向誰申訴。懇求人民政府為我們做主。
回覆:該位業主反映的問題,之前也有相關業主提出,我街道對奧宸觀壹城小區糾紛特別重視。自2017年8月份以來,區委政法委、我街道已多次組織相關部門研究解決對策,並約談開發商:要求開發商加快施工進度,爭取儘快驗收交房;對於業主合理的訴求,開發商要儘快整改,對其合同以外的訴求,做好解釋溝通工作;區住建局、規土委、消防大隊等單位對開發商提交的驗收材料,依法按程序加快審批。2018年1月10日上午,我街道負責人再次約談奧宸觀壹城項目負責人,了解竣工驗收工作的進度,開發商表示已準備好資料向市住建局等相關部門申請驗收。
下一步,我辦將繼續跟進奧宸觀壹城項目存在的問題進展情況,並協助區相關職能局督促開發商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儘快提交驗收申請,並要求物管單位加強與開發商溝通,做好購房者的解釋工作。 (觀湖街道辦)
2017年12月,我局對奧宸•觀壹城項目開發商深圳市奧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進行評審,並出具《合同格式條款修改意見函》(深市質華市監合意字〔2017〕00001號)。開發商表示奧宸•觀壹城項目的房產已全部售出,與買受人的購房合同已無法修改,今後將依據我局的審查意見對合同文本進行修改並履行。(市場監管局)於2018年1月10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當事人對處理工作給予肯定。
92、開卷:龍華布九窩受納場什麼時候覆綠?人民路龍華實驗學校周邊居民很受傷,泥頭車沒日沒夜衝禁令鳴笛,粉塵滾滾,希望能為居民辦實事!
回覆:執法人員到部九窩現場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檢查過往泥頭車50輛,查扣泥頭車2輛。並對泥頭車當事人加大宣傳教育,對車輛清 洗乾淨防止汙染。後續,我局將督促執法人員加大巡查力度。一經發現,堅決依法依規對其進行查處。關於復綠問題,由於部九窩目前由市住建局直屬管轄,我區無權進行復綠。經與區住建局了解,部九窩受納場2017年已累計復綠面積50萬平方米,目前剩餘庫容僅5萬方,市住建局現正在組織開展封場復綠工作。投訴人未留聯繫方 式
城管局 鄧友良。
93、藍色天空:
餘書記您好!龍華區觀瀾街道新田田心村6號在養雞狗,臭氣很大,嚴重影響周邊居民,希望有關部門管管。註:(之前也有反應過,節目組也來過電話,但一直沒下文)
回覆:執法人員到現場進行調查處理,在現場未發現有飼養雞狗情況,執法人員與業主進行溝通了解,1月9號前確實有飼養雞狗行為,10號業主已將雞狗清理完畢。後續,我局將督促執法人員加強對該區域的巡查力度,如發現存在違反市容秩序管理規定的行為,將依法處理。
於1月11日與投訴人取得聯繫,說明處理情況,投訴人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城管局 萬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