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舊的社區矯正實施辦法,新的《社區矯正法》有何不同和先進之處?它對增強社區矯正對象合法權益的維護有何新意義?……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連南縣舉辦《社區矯正法》培訓班後,又對領導幹部開展「社區矯正法」法治專題講座,教育引導社會了解支持社區矯正工作,營造濃厚的遵法學法守法用法氛圍。
連南縣司法局局長唐小洪結合該縣社區矯正工作開展的實際情況,對《社區矯正法》進行了解讀。他表示,《社區矯正法》從各個方面增強對社區矯正對象合法權益的維護,體現了我國的立法理念和立法技術,都在隨著時代進步而進步、提升。
學習《社區矯正法》,要針對在以前的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基礎上,進一步突出社會關係修復和矯正對象融入社會等立法亮點以及需要關注的問題上學懂弄通,及時統一社會各界的認識和理解,營造社區矯正改革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其次要結合在開展社區矯正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短板,對從舊的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到新的《社區矯正法》中間產生的一些容易忽略的變化與差異牢固地掌握,將社區矯正法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切實用新法指導工作,讓新法規範行為,真正做到依法謀事、依法辦事、依法成事,開創連南社區矯正工作新局面。
該縣社區矯正工作人員介紹,去年有一名判緩刑的社區矯正對象表示生活困難,需要出外縣工作,沒有辦理請假審批手續就到外地打工,因違反《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管理規定,被撤銷緩刑。該人員感慨地說:「矯正對象也需要自謀生路,也需要養家餬口,相鄰地區報酬比當地高些,希望到相鄰地區找工作,這個我們也理解,也同情他們。但《社區矯正實施辦法》規定的條件和情形有嚴格規定,我們不能自作主張批准請假的請求」。
與矯正對象談心談話,了解其矯正教育及生活狀況。
而根據新頒布的《社區矯正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社區矯正對象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社區矯正機構批准。社區矯正機構對於有正當理由的,應當批准;對於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經常性跨市、縣活動的,可以根據情況,簡化批准程序和方式。」
該人員表示,《社區矯正法》實施後,上述這種現象會大幅減少,該法對請假條件作了新的規定,社區矯正對象的合法權益受到更多的保障。
【來源:南方plus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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