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間諜案」的發生讓大家一下子明白過來原來商業間諜離我們那麼近。那麼揭開神秘面紗這些可能就潛伏在人們身邊的商業間諜究竟是怎樣的人?
「潛伏」型商業間諜
案例:富比案、維爾康與江山製藥案
這一類商業間諜古已有之在中國也是層出不窮甚至已為廣大民眾所熟悉像以前不少熱播的涉及企業和經濟題材的電視劇就常常有古代經濟「間諜」的片段比如一家酒樓為提高顧客量不擇手段竊取了另一家酒樓招牌菜的烹飪手法。
目前仍處在僵局中的「富比案」就屬於這一類型從案件目前進展來看富士康的「招牌菜」似乎就被比亞迪「順」走了。
事情緣起於2006年6月開始的一場訴訟。當時富士康旗下兩家子公司及其母公司鴻海分別在深圳和香港提起了比亞迪侵犯商業秘密訴訟索賠650萬元。
2007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委託北京九州世初智慧財產權司法鑑定中心對該訴訟案進行司法鑑定。12月初第一批官方鑑定書出爐。鑑定結果表明比亞迪獲取的相關文件中確有大量文件構成非公知信息。
2008年4月10日富士康發布公告稱比亞迪創始人之一夏佐全曾被拘留而原富士康員工、現比亞迪員工柳相軍和司少青被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宣判侵犯富士康集團商業秘密罪成立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和1年零4個月。
今年5月臺灣媒體《今周刊》又披露郭臺銘在回應「股神」巴菲特時曾表示曾在富士康擔任主管的柳相軍和負責編制工藝流程文件的幹部司少青二人於2005年7月從富士康跳槽比亞迪卻在尚未離職前就已擁有並使用比亞迪電子郵箱並與比亞迪行政總裁李柯進行重要工作討論。
上述案件只是原職工跳槽到現有公司順便「捎帶手」帶上了點「資料」。更有甚者有公司直接派遣員工「潛伏」到「敵人」內部獲取各種商業機密。比如被稱為「全球史上十大著名商業間諜案」之一的維爾康藥業與江蘇江山製藥公司間離奇的技術偷竊案。
公開信息顯示從1999年開始4名華北製藥集團旗下的維爾康藥業公司派4名「臥底」分別「駐紮」到江山製藥的4個生產車間並對VC生產過程中的提取、發酵、轉化等4道工序進行技術竊密。
讓人難堪的是直到兩年後即2001年5月江山製藥公司才初步察覺到技術失竊事件的存在。隨後江蘇警方逮捕了唐清海、毛雷等5人另外通緝了其他兩位維爾康方面的人士。
不過一切似乎都有點晚了。人沒抓到倒在其次江山公司的損失卻難以在短時間內彌補回來此外涉嫌竊密的競爭對手維爾康已在生產工藝和技術上趕上了江山公司。
「官員客串」型商業間諜
案例:浙江電力採購底牌洩密、郭京毅案
政府官員退休、離職後往往會得到一些大型國內外公司的垂青為其出謀劃策理清政府政策。然而有些前官員在經濟利益的誘惑下利用原先的關係「客串」幹起了「間諜」「無意」中打聽各種不公開的政府信息或經濟信息。
幾年前浙江省電力系統的一位前官員就把當時電力系統重大設備採購底牌洩露給外方導致中方蒙受了涉案金額高達上百億元的損失。此事在當時鬧得沸沸揚揚不可開交不少官員在事發後唯恐避之不及。
其實這不僅僅是個案甚至可以稱得上「冰山一角」。公開信息顯示1999年南平市竭力避免同行併購但由於外資公司透露情報摩根史坦利國際基金實現對南孚控股後轉手將股份賣給吉列。
更有甚者少數現任政府官員在收受了賄賂之後轉臉就立馬變成了「間諜」或者說淪為跨國公司在中國政府內部的「代理人」。他們一面力促相關部門制定政策一面又將這些政策信息「非常及時」地轉賣給外國公司算是收了「好處」之後給外企的「回報」。
商務部條法司原巡視員郭京毅就是這樣的「典型」。其在制訂政策、擬訂法令時處處為相關外企留足「後門」。他在草擬外商購併中國企業的法令時為外商對中國行業龍頭進行斬首式的購併大開綠燈使中國經濟安全形同虛設。
「潛移默化」型商業間諜
案例:力拓案
「一般人我不告訴他。」借用一句廣告詞或許可以從一個方面解析這類間諜的特點。他們往往跟中國不少企業的高管混得很熟甚至「稱兄道弟」到頭來才發現原來這都是「夢」人家根本就沒把你當成「兄弟」。醒悟得慢的人或許在幾天之後才知道所謂的兄弟原來是經濟間諜企業的秘密或許早已在酒桌上被「套」走了。
近期力拓「間諜案」的主角胡士泰就是這種類型。
據了解胡士泰畢業於中國高等學府北京大學上世紀80年代曾在中信集團工作過一段時間也算有在國企工作的經歷。隨後留學澳大利亞畢業後又進入了力拓旗下的哈莫斯利鐵礦生產部門工作並在1997年「轉換門庭」成為了澳大利亞人。
「華人心連心」。胡士泰也確實做到了。他不僅跟大鋼廠混得很熟像涉案的首鋼人員譚以新就被媒體曝出「他們倆關係密切」而且連小鋼廠都經常能看見他頗為「勤奮」的身影。有些鋼廠甚至「巴結」他送上各種「好處」也因為這些「好處」他被中國相關部門認定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但他的「心」可不止聯著國內還聯繫著國外尤其是其僱主力拓公司。身為力拓僱員他盡職盡責一心為公司連一般人不屑於去的小地方、小鋼廠他都會親自去談判。有人就戲言胡士泰可以獲得外企在中國的「最佳僱員」獎了。只是因他竊取「商業機密」給中國鋼廠甚至中國經濟和人民造成的傷害該由誰來承擔?
史上著名商業間諜糾紛
微軟 VS 甲骨文
2002年甲骨文的CEO拉裡·埃裡森承認甲骨文一直在僱用私人偵探調查微軟的違法行為比如派私人偵探去翻競爭技術協會的垃圾桶試圖找到微軟公司向這個組織行賄以便影響其反託拉斯案審理的證據。
聯合利華 VS 寶潔
2001年初寶潔公司和聯合利華公司之間爆發了情報糾紛事件。
2001年4月面對主要競爭對手聯合利華的強烈質疑寶潔公司公開承認該公司員工通過一些不太光明正大的途徑獲取了聯合利華的產品資料而這80多份重要的機密文件中居然有相當比例是寶潔的情報人員從聯合利華扔出的垃圾裡找到的。
IBM VS 日本三菱
1982年6月23日早7時6名日本人被FBI警員押解。被逮捕的是日本日立製作所和三菱電機兩家著名電氣公司的6名僱員另有12名僱員被美方發出了逮捕令理由是「非法獲取有關世界頭號計算機生產商IBM的基本軟體(OS作業系統)和硬體的最新技術情報並偷運至美國境外」。1983年2月日立三菱公司在承認僱員有罪的前提下與原告方達成和解。
通用 VS 大眾
2002年5月通用汽車公司的一名前主管被起訴。據調查他在1996年攜帶著通用的一些重要文件包括新車型計劃、供貨價格和即將投產的一條新車型生產線的詳細方案加入德國大眾公司。有關方面認定該名主管所帶走的那些資料對大眾有著重要的情報價值。最終作為了結大眾公司向通用公司賠償了1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