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全球疫情爆發,很多國家的出入境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
日本出入國管理廳在3月10日下發通知,將"在留資格認定書"的有效期由3個月延長至6個月。也就是說從發行日起6個月以內,在留資格認定書均可有效使用。
6月26日,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局(以下簡稱:入管局)又一次更新了部分面向外國人的政策。只要是2019年10月1日到2021年1月29日之間發行的在留資格認定書,有效期延至入國限制解除的6個月內或2021年4月30日。
此外,這次的更新涵蓋了在留即將過期和已經過期的處理辦法,可以說是相當良心了。
①針對在出日本時已經辦理了再入國手續,但由於疫情無法赴日,最終在留過期的人,入管局做了如下更新:(前提是再入國目的、身份無變化的人。)
適用對象如下:
◆根據再入國許可,入國期限是2020年1月1日以後的人;
◆滯留國家或地區,入國限制解除後的1個月內再入國期限會過期的人。
注意:也包括還有不到一個月在留就要過期,但仍舊無法赴日的人。
只要提交以下三份材料即可:
①符合自己在留資格身份的《在留資格認定書交付申請書》。
②接收單位,也就是預定接受自己的學校或者公司提交的理由書。
③已經發行了的在留資格認定書原件。交不上的,請寫理由書。
②針對已經拿到在留但已過有效期的人,入管局做了如下更新:(前提是再入國目的、身份無變化的人)
適用對象如下:在留日期是2019年10月1日到2021年1月29日之間的人。
以上兩種情況對提交的材料都進行了簡化,而且會比平時的審核速度更快速。
要注意的是,以上的政策必須在日本對中國的入國限制令解除後的6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候!所以目前,各位留學生們只需要靜靜地等待解除入國限制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