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最新的籤證政策更新終於來了。
2020年6月26日,日本入國管理局更新了外國人的籤證政策,大致看了一下有以下幾類:
1.已經獲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書及在留資格申請中的;
2. 諸如永住者定居者身份的在留更新等申請,在日本沒有申請代理人的話,可在中國的日本大使館或領事館直接申請籤證許可;
3.在出日本時已經辦理了再入國手續,但因為疫情遲遲無法進入日本,最終導致在留卡過期的;
在此,我著重說一下與我們日本留學生密切相關的第1項:已獲得「在留」但卻遲遲無法獲籤,導致在留資格過期的情況的政策更新細節:
上次政策中指出,疫情期間已獲得在留資格的但因疫情無法辦理籤證導致在留過期的,《在留資格認定書》由原本的3個月延長到6個月。
這次的新政策指出,在2019年10月1日到2021年1月29日之間發行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書,再次延長,這次的延長期限是日本的入國限制解除後的6個月內,最晚延長到2021年4月30日。也就是說,如果在此之前解除了所在國的入國限制,那就是解除日開始算的6個月內,要由原接收學校向入管提交申請(最晚不超過21年4月30日)。
原則上來說,留學生們只需要等待解禁後,由接收學校在解禁後的第一時間裡向入管局提交申請就行,最快可在兩周內獲得許可,但到時候可能會出現因要申請的學生肯定是蜂擁導致入管工作量過大而推遲獲得許可的情況,但應該不會等太久。
申請手續也比較人性化,所需要提交的資料如以下:
《在留資格認定書交付申請書》
接收機關(學校)提交的理由書。
如已經發行在留資格認定書原件,但又交不上的,需交理由書。
所以,請各位因疫情無法正常時間內前往日本留學的同學們再等等,不要急,黎明的曙光就在前面。
現在我們最重要的就是根據疫情調整好自己的狀態,在持續不間斷學習日語的同時,做好將來的升學規劃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