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微博)訊(記者 韓超)近日,一名中國籍女性旅客攜帶990萬元日幣現鈔(折合人民幣約62.2萬元)從廈門高崎機場入境,因未主動向海關申報,被查獲後移交海關緝私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
【旅客進出境該如何正確攜帶貨幣現鈔呢?】
1、個人攜帶人民幣,不管進出境都只能帶20000元!超出限額記得向海關申報,不申報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攜帶外幣現鈔進境,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無需申報。超出限額未主動向海關申報的,同樣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攜帶外幣現鈔出境稍顯複雜。原則是「出境可攜帶的外幣以最近一次入境申報的數額為限」,入境外幣申報單不可重複累積使用。前提是進境時要申報!如果沒有最近一次申報記錄或是首次出境,那麼限額是5000美元等額外幣。5000~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等額外幣的需有銀行開具的《攜帶證》。10000美元以上等額外幣的需有外匯局開具的《攜帶證》。
【相關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貨幣進出境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108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於印發《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匯發〔2003〕102號)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4〕第18號展開閱讀全文
(廈門網(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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