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智的人,不會讓婚姻輸在「步伐」不一致上。夫妻之間,最忌諱的就是一個人努力上進,另一個不求上進甚至是好逸惡勞,當兩個人差距越來越大時,矛盾自然無法避免,當各方面的不平衡越來越明顯,生活裡埋下的隱患也就越來越多。
吳麗芳和丈夫陳永發是當地小有名氣的老闆,可一個月前吳麗芳卻突然將家中的門鎖砸壞,將衣物搬空,他們的兒子陳斌則將父親的東西全部扔到了門外,揚言要將父親掃地出門。
陳永發把記者帶到家中,凌亂的物品,厚厚的灰塵,破碎的花瓶、倒地的電腦椅,陳永發說當時他與兒子爆發了激烈的衝突,因為沒有心情收拾,所以現在家裡還是一派零亂。
陳永發在屋內雪白的牆壁上寫滿了悔恨二字,就連妻子的照片上也有,陳永發落寞地說,夫妻倆曾經一起打拼事業,如今自己身體不好,妻子便開始嫌棄自己了。
陳永髮帶記者來到吳麗芳的店裡,見他進來,吳麗芳便連忙起身,和他保持距離。吳麗芳說自己與陳永發早在2005年就已經離婚,陳永發並不是她的丈夫,而是前夫。
陳永發承認了離婚的事實,他說12年前自己欠下了巨額債務,為了避免拖累妻兒,他才決定與吳麗芳假離婚,但離婚後兩人還生活在一起,跟正常夫妻沒有差別。
聽到陳永發這樣的言辭,吳麗芳冷笑著說,並非是自己不讓陳永發住在家裡,而是陳永發深夜帶著別的女人住到了家裡,被兒子碰了個現場,兒子大怒,所以才要將他趕出去,而自己則搬到門店居住。
吳麗芳並不認可陳永發說的「離婚不離家」的說法,她說離婚後第七年,在兒子的勸說下,她才允許陳永發回家居住,可她卻發現陳永發並沒有好好珍惜這段時間,兩個人一直爭吵不斷,陳永發對家庭也沒絲毫貢獻,反而有了在外生子的傳聞。現在他一心想留下來,真正目的就是為了這些年打拼下來的家業。
吳麗芳透露,離婚後,她獨自經營門面,靠著獨自打拼,她在縣城以及長沙置下幾套房產,又買下三戶門面,事業越做越大,是這一行很多人都熟知的「吳老闆」。
吳麗芳是做礦山機械生意的,採購重型設備機械、裝運、出入礦井礦山,這些都是吳麗芳日常的工作,離婚後,她更是靠著一股不服輸的拼勁,在男人堆裡打拼出了一份天地。
吳麗芳說,現在她將家中重要的證件都交給了好友保管,無論是房屋還是門面都是離婚後購買的,而且都是自己一人所有,隨後,吳立芳出具了當年的離婚協議。協議書上顯示,兩人系感情不和,離婚財產分割、債務糾紛以及兒子的撫養權歸屬都寫得清清楚楚。
吳麗芳坦言,離婚後這些年她既要撫養兒子,還要照顧生意,過得並不容易,她也想擁有一個完整的家庭,也想有一個強有力的肩膀來依靠,後來在兒子央求下,她給了陳永發機會,可她發現前夫根本沒有改變。
吳麗芳推測,陳永發這幾年一直無所事事,又不甘心收入微薄的崗位,在和自己比較之下,心理嚴重失衡,所以才會鬧這一出。
陳永發始終堅持,他是為了保全家庭而選擇離婚,這份家業也有他的辛勞與汗水,現在吳麗芳想利用離婚的事實,讓自己人財兩空,這是他不能接受的。
在工人和鄰居們的眼裡,吳麗芳是一個事業心很強的女強人,她獨自一人支撐著事業,至於陳永發,則很少出現在門店裡。
就在這時,兒子陳斌回來了,陳斌如今在長沙某高校就讀,他匆匆趕到母親的門面裡,對一旁的父親置之不理,緊接著,陳斌拉著母親回了家。
陳斌叫來了開鎖工人準備更換門鎖,卻遭到了陳永發的阻攔,父子倆相持不下,陳斌於是親自動手準備換鎖。
當陳斌的舉動遭遇父親阻攔後,他拿著一桶冷水倒向父親陳永發的床鋪,並憤怒地砸起了家中的物品。對於兒子的行為,陳永發只是站在一旁大口抽著煙,沒有上前阻止。
陳斌指著一間房門上的明顯的印痕對記者說,這是自己讀高三那年,他拿著菜刀追著媽媽打,媽媽被嚇得躲進自己的房間,然後他就把門給砍了。
在陳斌口中,他一直將父親稱為「他」,陳斌坦言,並非是自己不孝,而是父親在他的成長過程中,始終是一個負面形象。
父母離婚時,陳斌還年幼,但在他的記憶裡,母親一邊拉扯自己,還得經營店面維持生活,這個家一直是母親在操持,父親角色的缺位讓陳斌更加維護母親,父母離婚也讓他倍加嚮往家庭的完整,他曾努力勸說父母複合,但父母共同生活後,一家人過得並不幸福。
吳麗芳拿出了家中幾套房屋及門面的產權證,她說這些都是自己在離婚後所購置的,所有人都是自己,對於這份頗為豐厚的家業,陳永發卻一直堅持著離婚不離家的說法,認為這份家業有自己的一份。
陳永發的外甥女告訴記者,當初確實是由於舅舅陳永發的原因導致離婚,但兩人在離婚後也確實共同生活過。
吳麗芳是長沙人,陳永發當時是一家大型機械製造企業的員工,經過兩人的打拼,事業蒸蒸日上,兒子的出生讓他們成為幸福的三口之家,可12年前一紙離婚證書改變了所有。
陳永發為離婚懊悔不已,他坦誠自己有過辜負家庭的事情,但他卻始終堅持自己從未想要離開過家庭。在陳永發的眼裡,吳麗芳是一個勤儉持家,事業心強的女人,如今面對前妻和兒子,陳永發只希望能有一個安身之所。
為了調解陳永發和吳麗芳的紛爭,記者跟隨兩人以及陳斌來到了當地派出所。
陳永發擔心前妻吳麗芳會帶著如今的家業進入下一段婚姻,他只能期望著前妻將房屋留給兒子,陳永發的提議立即遭了兒子陳斌的反對,他不再相信父親任何話語,也不接受任何協商。
調解員指出房屋與門面的產權系吳麗芳一人所有,如果陳永發堅持這些產業是由兩人共同置辦,他可以提供證據呈交法院辦理。調解員提醒陳永發房屋的所有權歸於吳麗芳,如若未經吳麗芳同意,陳永發更換門鎖或強行進入,那麼他將涉嫌非法進入他人住宅。
同時,調解員希望陳斌能做父母矛盾的潤滑劑,通過他的努力盡力化解糾紛而不是與父親針鋒相對,擴大矛盾。陳斌與吳麗芳認同了調解員的建議,同時表示,如果陳永發有異議,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給人的感覺,陳永發一直是個華而不實的男人,雖然當初他離婚是為了保護這個家庭,但債務也是他一手造成的,年至半百,對妻兒沒有任何有幫助,反而成為他們的拖累與厭惡的人,不得不說,這是他人生最大的敗筆。
我們常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陳永發的妻兒都曾給過他機會,是他自己沒有珍惜,更沒有努力去做,最後只能盯著妻子名下的那些財產,打起了小主意。
一對曾經的夫妻,吳麗芳為了生活像個男人一樣打拼成了老闆,而陳永發卻遊手好閒,年至半百一事無成,到現在陳永發還沒能意識到自身的問題,反而一直強調當初兩個人說的是離婚不離家,離婚證一辦,兩個人在法律上就沒有關係了,他其實就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離婚十幾年,一個男人都沒能將自己欠下的債務還清,還有臉過來跟前妻兒爭財產,只能證明他很無能。
面子是自己掙的,不是別人給的,不管男人女人,都應該自立自強,走進婚姻就要對家庭對孩子負起責任來,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即使放下身段搖尾乞憐,終究令人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