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立法機構明天開議,將成立「修憲委員會」,朝野相關「修憲」提案包括「18歲公民權」、「廢除考監兩院」等議題,此外,國民黨「立委」林德福也提出「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及第4條條文修正草案」,自2024年第16任起,臺灣地區領導人任期調整至2028年2月29日止。
根據林德福提案,過去「中央」及地方選舉次數頻繁,之後透過「修法」與公聽會搜集民意,目前已整並選舉為「大選與立委」和「地方九合一」兩種。然而,按照3次「大選與立委」選舉合併經驗,選舉時間普遍於1月舉行,距離5月20日臺灣地區領導人就職時間有4個月的時間,容易形成「看守內閣」過久問題。
林德福擬具修正草案,第16任臺灣地區領導人與第11屆「立委」任期調整至2028年2月29日止。此外,「立法院」會期調整自3月開始,每年2次,第1次自3月至6月底,第2次自9月至12月底。以利未來臺灣地區領導人和「立委」選舉同日舉行,將可撙節選務開支6億元(新臺幣,下同)、提升投票率及避免社會動蕩。
綜合臺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