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報考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的資格條件
1.哪些人員可以報考?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三條規定、《海南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中所規定的報考條件以及規定的職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下同)。
2.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此次招考公務員,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6)被開除公職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9)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錄用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存在上述不得報考情形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3.報考公務員需迴避哪些情形?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直系血親關係,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係,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直接隸屬,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同一領導人員,包括同一級領導班子成員;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包括上一級正副職與下一級正副職之間的領導關係。
4.在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屬於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嗎?
屬於。
5.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辭職後還可以參加此次報考嗎?
在報名時間截止前提出辭職且得到批准的,可以報考。在報名時間截止前提出辭職但未得到批准的,視為在職人員,不得報考。
6.2020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20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同意報考證明。
7.正在參加中央單位或其他省市區公務員考試的人員,是否可以報考?
報考人員在參加海南省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中央單位或其他省市區單位錄用為公務員的,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招錄單位應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或考察人選。
8.在職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師能否報考?
報考人員屬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師,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
同意報考證明,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在資格覆審時提供,由各招錄單位審查。在規定的資格覆審時間內未能提供的,取消面試資格。
9.哪些人員可以報考「面向殘疾人」職位?
招考職位為「面向殘疾人」的,報考人員須於報名時間截止前持有有效期內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生活能夠自理,無全身性、進行性疾病,並符合招考職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獨立開展工作,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定要求。其中:聽力殘疾的人員,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較好耳3米內應當能夠聽到談話,且言語能清晰交流,並符合其他報考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報名時,請在報名頁面備註欄中如實填寫殘疾類型級別、具體情況和情形等,可參考《殘疾人殘疾分類和等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2011年第2號公告,GB/T26341-2010)填寫。
10.2020年應屆畢業生如何界定?
2020年應屆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在2020年畢業且於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比如三年制專科的大三在校生、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在校生、三年制研究生研三在校生等。暫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網上身份確認時,需上傳貼有照片並加蓋學校公章的畢業證明(畢業證明應註明姓名、性別、學號、就讀院校及專業、學歷學位層次、將於2020年XX月畢業等內容,加蓋院系或學校公章、籤署日期)。資格審查時,需提供畢業證明原件。未按期畢業者,取消其面試、體檢、考察或錄用資格。
11.報考年齡如何規定?
報考職位要求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的,即1994年3月1日至2002年7月12日期間出生;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的,即1991年3月1日至2002年7月12日期間出生;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的,即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7月12日期間出生;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的,即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7月12日期間出生,符合報考年齡規定。應屆畢業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招考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即1979年3月1日至2002年7月12日期間出生)。
考生年齡的確認以考生本人檔案記載的原始材料為依據。
12.海南省及市縣戶籍(含海南省及市縣生源)如何界定?
海南省戶籍是指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常住人員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員;海南省生源是指參加高考被高校錄取時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員。
海南省市縣戶籍是指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常住人員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海南省該市縣的人員;海南省市縣生源是指參加高考被高校錄取時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海南省該市縣的人員。
13.少數民族市縣是指哪些市縣?
少數民族市縣包括:東方市、五指山市、樂東黎族自治縣、陵水黎族自治縣、昌江黎族自治縣、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白沙黎族自治縣。
14.艱苦邊遠地區鄉鎮是指哪些鄉鎮?
根據《海南省艱苦邊遠地區鄉鎮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瓊人社發〔2015〕177號),以下60個鄉鎮為艱苦邊遠地區鄉鎮:
(1)東方市:江邊鄉、天安鄉、大田鎮、東河鎮、板橋鎮;
(2)五指山市:毛陽鎮、南聖鎮、番陽鎮、水滿鄉、暢好鄉、毛道鄉;
(3)樂東黎族自治縣:志仲鎮、萬衝鎮、尖峰鎮、大安鎮、千家鎮;
(4)臨高縣:南寶鎮、調樓鎮、和舍鎮、博厚鎮、東英鎮、皇桐鎮;
(5)定安縣:嶺口鎮、富文鎮、龍湖鎮、雷鳴鎮;
(6)屯昌縣:南坤鎮、新興鎮、烏坡鎮;
(7)陵水黎族自治縣:隆廣鎮、本號鎮;
(8)昌江黎族自治縣:王下鄉、七叉鎮;
(9)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什嶺鎮、加茂鎮、響水鎮、新政鎮、三道鎮、六弓鄉、南林鄉、毛感鄉;
(10)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吊羅山鄉、上安鄉、什運鄉、和平鎮、中平鎮、紅毛鎮、黎母山鎮、灣嶺鎮、長徵鎮;
(11)白沙黎族自治縣:青松鄉、南開鄉、金波鄉、榮邦鄉、細水鄉、阜龍鄉、元門鄉、打安鎮、七坊鎮、邦溪鎮。
15.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報考定向職位有何規定?
在軍隊服役滿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戶籍或入伍地為海南省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高校大專以上畢業後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被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後繼續學習並取得大專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此類人員可報考限定的定向職位。
在資格覆審時向招錄機關提供國防部統一製作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官退出現役證》)和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複印件,並由安置地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加蓋公章。
16.當地事業編制人員和退役士兵報考艱苦邊遠地區定向職位時有何規定?
艱苦邊遠地區鄉鎮設置的定向職位,面向四項目人員及當地事業編制人員和退役士兵招考。當地事業編制人員限該定向職位所在鄉鎮的事業編制人員,退役士兵限戶籍或入伍地為該定向職位所在市縣,具體見公告職位表。
17.報考艱苦邊遠地區定向職位的當地事業編制人員和退役士兵需提供什麼材料?
當地事業編制人員在資格覆審時向招錄機關提供《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事業單位新進工作人員審批表》)或者其他佐證材料。
退役士兵在資格覆審時向招錄機關提供國防部統一製作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官退出現役證》)、《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兵退出現役證》(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兵退出現役證》)複印件,並由安置地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加蓋公章。
二、關於基層工作經歷
18.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報考省直單位的人員,在省級及以下所屬企業和事業單位(非參公)、中央所屬企業和事業單位(非參公)的二級及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報考地(市)直單位的人員,在地(市)級及以下所屬企業和事業單位(非參公)、省屬企業和事業單位(非參公)的二級及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31日。
19.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照《關於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教師」、「三支一扶」計劃和「中西部計劃大學生志願者」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註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20.「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教師」、「三支一扶」計劃和「中西部計劃大學生志願者」(簡稱「四項目人員」)如何界定服務期滿考核合格?
四項目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是指報考者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達到相關主管部門要求的時間且經相關主管部門審核確認,計算時間截止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