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賄362.57萬!黃山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劉勇受審

2020-11-03 大皖時局

大皖時局綜合 據屯溪區人民法院官網最新消息,11月3日上午,原黃山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劉勇涉嫌受賄罪一案在屯溪區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該院黨組書記、院長潘建華擔任審判長,屯溪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績城出庭支持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劉勇在擔任黃山市黃山區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常務副區長、黃山市人防辦主任、市政府副秘書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連某、林某等人現金、購物卡、金條等財物共計人民幣362.57萬元(其中50萬元系犯罪未遂),並為上述人員在工程承建、項目協調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幫助。

庭審中,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圍繞指控事實,依次進行了舉證、質證,充分發表了意見。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劉勇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鑑於案件複雜,合議庭將擇期宣判。

該案在中國庭審公開網同步直播,市直、區直機關幹部等200餘人現場旁聽庭審,接受了一次生動的廉政警示教育。近年來,屯溪區法院結合典型案件審理,積極邀請公職人員參與旁聽,通過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案件回顧>>>

◆2020年5月20日,黃山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劉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宣布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8月5日,經中共黃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黃山市委常委會批准,決定給予劉勇開除黨籍處分,由黃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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