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衷於社交網絡的朋友
可能都遇到過高仿號的騷擾
這些與原帳號
「孿生兄弟」般的高仿號
都在圖謀些啥?
呵呵
騙你沒商量!
2019年8月,杭州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因業務拓展需求,決定邀請擁有較高人氣的網紅來「帶貨」。於是,該公司派了員工小江聯繫該網紅私人助理,結果在小江添加微信號的時候,不慎在末尾多加了個「g」字母。
添加了對方微信後,小江一直認為對方就是自己要找的網紅私人助理。雙方很快就某款產品推廣商量好了合作的事宜,最後約定的網紅帶貨服務費是5000元。小江通過公司微信帳號轉帳給對方微信帳戶5000元,結果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對方收錢後就將其微信號拉黑了。小江仔細核對添加的微信號,才發現對方並不是公司要找的那位網紅,自己被騙了,立馬報了警。
其實,這是有人故意註冊與網紅微信號極其近似的微信號,利用被害人申請添加微信好友時未能注意微信號的拼寫來「釣魚」。這背後其實是一對小年輕想的「歪招」。
2019年8月,24歲的紹興女孩朱玲(化名)和男友陳偉(化名,另案處理)租住在紹興。兩人因生活拮据,決定騙點錢花花。兩人突然想到一年前,朱玲曾因賣產品添加某網紅微信,在和對方聊天過程中,卻發現自己加錯了。經歷過這件事後,他們決定開始「釣魚」。
朱玲專門申請了一個微信帳號,微信暱稱是「某網紅私人助理」,而這個微信號比真正的網紅微信號末尾多了一個「g」,如果對方在添加的時候不仔細的話,很容易弄錯,而且這個微信帳號用的暱稱、圖片和真正的網紅私人助理一模一樣。
沒過幾天,就有人上鉤了。對方添加朱玲後,讓她幫忙做產品推廣。「你××品牌的的唇釉、身體乳、面膜、眼影這類產品推廣接不接?」「接的。」之後,對方協商好相關事宜之後,分三次付了1.4萬元給朱玲,分別是身體乳、唇釉、眼影和面膜的推廣定金。收到錢後,朱玲立馬把錢轉了出來,然後把對方拉黑了。對方知道被騙後也報了警。
2020年4月,朱玲在紹興被民警抓獲。
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朱玲以上述形式,實施了多起詐騙行為。
在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期間,朱玲自願認罪認罰,檢察機關以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近日,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依法以詐騙罪判處朱玲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檢察官說法
網紅帶貨固然能夠給商家帶來巨大收益,但商家選擇網紅合作時,一定要睜大雙眼,核實對方的真實信息!尤其與網紅洽談產品代言時,切勿在尚未明確對方身份時,盲目將「代言費」支付給對方,否則有可能會遭遇新的詐騙陷阱!
檢察官建議
網紅合作需謹慎 產品代言擦亮眼
一問二查三面談 求真務實謀雙贏
來源:第一檢察部
編輯: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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