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5 20:45 來源:澎湃新聞 政務
你是否遭遇過非法集資
是否被假裝溫馨的
親情友情
騙上傳銷之路
銀行卡惡意透支
身份信息被洩漏
……
生活中的經濟犯罪陷阱無處不在
2020年5月15日
是第十一個全國公安機關
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宣傳日
讓我們一起來學習這些知識
守護好自己的錢袋子
Q
什麼叫經濟犯罪?
經濟犯罪,是指以謀取一定的非法經濟利益,在經濟活動及相關活動中,實施的侵害社會主義經濟關係和經濟秩序,觸犯刑律、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常見的經濟犯罪形式
01
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非法集資形式和手段層出不窮,蒙蔽人民群眾,損害人民利益,為了避免傷害,我們必須提高對非法集資的認識,保護自身財產不受損失。
典型案例一 ▼
城東經偵大隊民警經多方偵查,成功破獲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人。
2016年3月初,城東公安分局接到轄區群眾吳某報案稱:青海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張某向其承諾,只要向張某的公司投資就可以獲取高額利息,該公司負責人張某在收到其投資資金數十萬元後便失蹤了。接報後,分局經偵大隊及時成立專案組,精心研究制定偵辦方案,對此案依法進行偵查。
經查,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期間,位於西寧市城東區的青海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張某,以高額返利為誘餌,非法吸收吳某等10餘人存款達106餘萬元後不知去向。張某的行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分局依法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犯罪嫌疑人張某予以上網追逃。
證據固定後,專案組對犯罪嫌疑人張某的行蹤軌跡反覆梳理,認真研判分析落腳點,同時對其社會關係展開調查。
2019年7月31日,專案組根據線索追蹤,在河南省洛陽市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嫌疑人張某(男, 38歲,河南宜陽人)成功抓獲。
02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繳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取得利益。
以發展會員、加盟等名義要求您繳納資金、購買產品、發展下線,並以下線所繳納的資金或銷售額為報酬依據的,均涉嫌傳銷違法犯罪,請提高警惕。
典型案例二 ▼
城東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經過縝密偵查布控,成功破獲一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
2016年4月,吳某花利用四川某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AC享樂、DN新能源」遊戲幣項目,在西寧組織煽動「投資人」購買「AC享樂、DN新能源」遊戲幣。在無實際商品銷售的情況下,以高額回報為誘餌,收取每人300元至3萬元不等的門檻費進行傳銷活動,並以發展人數進行提成返利達到斂財目的。
經辦案民警大量調查取證、摸排核查,在充分掌握該傳銷組織架構違法犯罪事實後,立即鎖定犯罪嫌疑人吳某花活動軌跡,並於2019年9月17日將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嫌疑人吳某花抓獲歸案。
03
合同詐騙
合同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籤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使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設定陷阱等手段騙取對方財產的行為;或是合同一方當事人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做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從而與之籤訂或履行合同的行為。
典型案例三 ▼
城東經偵大隊民警經多方偵查,縝密偵查布控,成功破獲一起合同詐騙案件。
2017年03月14日朱某將其姐夫的車輛謊稱是自己的,與喬某籤訂《購車協議》,從喬某處騙取購車費四萬元進行揮霍,後又以暫用車輛為由從喬某處騙取車輛後不知去向。
案發後,經偵大隊民警大量調查取證、摸排核查,在充分掌握朱某違法犯罪事實後,立即鎖定犯罪嫌疑人朱某活動軌跡,於2020年4月21日在西寧市城東區,將涉嫌合同詐騙犯罪嫌疑人朱某(男,35歲,漢族,西寧市人)抓獲。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多圖讀懂經濟犯罪形式
▲ 圖片源自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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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與民同心 為您守護 | 515經偵宣傳日——打擊經濟犯罪,我們共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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