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無非兩種原因:
對於第一種「欠錢不還」的人,只能說需要給他們時間來處理,儘可能互相體諒。但是對於第二種「欠錢不還」的人,實在是好奇,借錢不還都是什麼心理呢?
有一位20歲左右的小女孩,她說自己和朋友借了2萬元。對方沒有寫借條,也沒有任何的借款還款憑證,如果自己不還錢,法律會強制要求她還款嗎?如果不還錢,需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呢?
雖說「未知全貌,不予置評」,可是單純從小女孩的說話態度,就不敢置信。一個20歲左右的小姑娘,社會閱歷沒有那麼多,好像懂那麼一點點法,卻只想鑽法律的漏洞,讓自己躲避償還欠款的義務。
不知道當初她是如何跟朋友借到的錢,是否好話說盡,極力放低姿態。借到了錢卻又變換了一副嘴臉,想要撇清債務關係,躲避自己應該還款的義務。借錢前後的兩級態度反轉,簡直是讓人大跌眼鏡!
在網上搜索「欠錢不還」、或者「欠錢的是大爺」等關鍵字,會發現出現一堆網友的苦痛經歷。要麼是被身邊的朋友同事「坑」,要麼被親朋好友「坑」。
現實中出現這種難解的借貸關係,多是由於「感情」的因素。借錢的人聲稱急需用錢,被借錢的人不好意思不借錢,怕破壞兩個人之間的關係。結果借錢的人拿到了錢就變了一副嘴臉。任你再怎麼催收,哪怕變身段子手,催收程度堪比專業催收,依然一分欠款收不回。
而這種借錢的「賴帳」到最後,很可能就變成「算了吧」!
隨著「欠錢不還」的人數和欠款金額規模的上升,2020年的懲治力度只會越來越嚴。對於一些真正「可憐而誠實」的負債人,深圳率先在2021年進行「個人破產制度」,給予這類「欠錢不還」的人喘息的生活。同樣,也是對真正有錢卻拒絕償還的人,更大的束縛。
想要「賴帳」的難度,在未來只會越來越高。
對於有錢卻不償還欠款的人,生活真的能心安理得嗎?用著別人的錢將自己的生活過得好,這種超出常人理解的生活方式,太費解了!對此,你有怎樣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