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孫勇,陝西省法院司法警察教練員、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2018年至2019年間,先後4次參加PTK國際警務戰術防衛體系教官培訓,獲得PTK國際聯盟徒手與警械專項一級教官認證。
□ 臧書佳,全國法院司法警察教練員人才庫成員、浙江警官職業學院司法警務工作室特聘專家、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法警支隊保衛科副科長。2015年起開始接觸各類外警培訓,先後參加了2016年國際防衛手槍協會(IDPA)、2018年國際實用射擊協會(IPSC)武器培訓,於2019年公派參加警察執法規範化武力使用國際專訓。
□ 郭蒙,陝西省法院司法警察教練員、藍田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2019年,參加了國際防衛手槍協會(IDPA)槍械培訓,並取得MM級射手(精準射手)認證;同年,公派參加警察執法規範化武力使用國際專訓。
□ 李好,重慶市法院司法警察教練員、沙坪垻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隊大隊長,喜歡射擊,也擅長射擊。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舉辦首屆全國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李好獲得了男警手槍射擊項目全國第七,男警個人全能全國第十的成績。
說起「警察」二字,人們腦海裡浮現出的,往往是刑警、特警、交警、社區民警等,卻很少注意到法院裡的「警察」——「司法警察」。
「知名度」不夠高,作用卻不小。在審判區域繃緊神經,負責維護秩序的,是司法警察;在執行現場,直面情緒失控的當事人,保護現場人員安全的,也是司法警察;安檢、值庭、送達、拘傳、提押、配合強制執行、執行死刑……司法程序的各個環節,都有司法警察的身影。
作為常常被公眾忽視卻又不可或缺的群體,司法警察從未把自己當作「擺設」,一直致力於提高警務技能和完善訓練體系。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司法警察教練員隊伍建設,通過成立「全國法院司法警察教練員人才庫」、舉辦教練員教學技能競賽、組織首次警務實戰教官團西部送教、組團參加18屆世界警察和消防員運動會等,激發廣大司法警察業務骨幹投身教育訓練事業的熱情。
近年來,為推動司法警務工作緊跟時代發展和實踐需求,部分司法警察教練員自發參加了其他警種甚至國際性高層次警務實戰教官培訓,將先進的執法理念和訓練經驗引進來,成為探索實戰化訓練道路上的先鋒。
孫勇:正確理念是一切行動的基礎
孫勇,陝西省法院司法警察教練員、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2018年至2019年間,先後4次參加PTK國際警務戰術防衛體系教官培訓,獲得PTK國際聯盟徒手與警械專項一級教官認證。
PTK全稱Pekiti-Tirsia Kali,是菲律賓的一個武術體系,它源於戰場,具有很強的實戰性,可以使用棍棒、雨傘、球拍、鋼筆、捲起的報紙或雜誌等日常生活中隨手可得之物進行防衛。其警務防衛與控制體系符合現代防衛術特點,有先進的防衛理念,科學的訓練方法,是當前多數發達國家軍警部門引進的一種訓練模式。
比起大多數警察對槍枝的偏愛,孫勇對這種「冷兵器」培訓更感興趣。
「這個體系講究技巧,訓練內容主要是防衛與控制,與司法警察所需警務技能的聯繫緊密。比如,PTK更加適合貼身近戰,核心技術C手控制,正是我們司法警察最常用的,押解時抓握被告人肘部時的控制手法。」聊到熟悉的領域,孫勇邊說邊比劃了起來。
中國的PTK培訓場地設在上海,通常利用周末舉辦。孫勇第一次報到時,已經將近半夜12點,但他不覺疲憊,與教官一直聊到凌晨2點。教官告訴孫勇,PTK培訓實際上是一個提供技術的平臺,最終由學員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最適合自身條件也最擅長的技術。
「這對我之後的訓練設計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孫勇逐漸從具體的招數教學轉變為「原理」教學,無論是徒手技能還是警械武器使用,他都要向警員仔細解釋「為什麼」。
參加外警培訓以來,孫勇接觸了許多其他警種和國外的警察。職能與所處社會環境的異同,讓他一直在琢磨司法警察的執法理念。在孫勇的心目中,如果沒有樹立正確的理念,擁有再精湛的警務技能,也處理不好矛盾衝突。
「理念,應該是一種防禦意識。」思考之後,孫勇給出了自己的答案。
有效「防禦」的前提是隨時「戒備」。情緒失控的當事人,往往會毫無預兆地採取行動,司法警察必須在極短時間內作出反應。
多年前的一起執行案件,讓孫勇至今難忘。當時,現場扣押了多臺挖掘機,被執行的一名員工趁著在場眾人不備,偷偷爬進法官背後一臺挖掘機的駕駛室,準備用挖鬥襲擊正在與被執行人談話的法官。
「危險!」
一聲大喝,孫勇將背對著挖掘機的法官撲到一邊,自己卻暴露在挖鬥下。一時情急,孫勇將手中早已打開的警棍打向挖鬥,藉助反作用力讓身體滑離了危險範圍。
「朋友和同事調侃我是『新時代的堂吉訶德』,但如果不是那根小小的警棍,我很可能受傷。現在遇到類似情況,我會先觀察現場,派人把位於法官身後的挖掘機守住。」經過多年工作和系統內外訓練的洗禮,「防禦」理念已經深深植入了孫勇的腦海。
「戒備不是姿勢,是你的思維和意識。」2014年,孫勇參加首次全國司法警察槍械使用培訓班,教官的一句話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心裡。
「身為司法警察,任務是觀察,目的是保證安全,及時處理緊急情況。」孫勇習慣將所有危險考慮在內,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時刻從工作中汲取經驗。
有一次庭審結束,孫勇正在把被告人押出法庭,突然感到後背一疼。原來是被害人親屬將手中的熱水杯扔向了被告人,恰巧砸在孫勇背上。從那以後,孫勇每次帶被告人離開法庭,都會把他們放在身前,用身體完全擋住被告人,從而避免再次發生背後襲擊被告人事件。
最近,孫勇向自己所在警組再次強化了裝備要求,出警時必須帶齊單警裝備,每名警員都要佩戴執法記錄儀,處突小組要配備槍枝等,確保一旦出現突發情況有備無患。
孫勇的措施剛剛實行一個多星期,就有警員感覺到了自己的變化:「感覺自己更像警察了,執法的時候底氣更足、自信心更強。」
「有人笑話我所堅持的措施,覺得小題大作。但這麼做,既是為了保護警員自身安全,更是對大家規範執法的有效監督。」當年,支隊長鄭重的一句話,讓孫勇始終難忘——「實戰教練員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關乎基層警員的生命。」
臧書佳:從特警到法警
到底什麼是實戰化訓練?
「人們把實戰理解得有些片面,以為是電影裡的打打殺殺,其實實戰就是在實際的工作環境中進行『戰鬥』。」臧書佳,全國法院司法警察教練員人才庫成員、浙江警官職業學院司法警務工作室特聘專家、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法警支隊保衛科副科長,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
臧書佳形象地將普通訓練和實戰訓練比作駕校考試中的科目二和科目三。
「在普通訓練中成績合格,就是通過了科目二考試,掌握了基本技能,但這和實際開車上路還有很大區別。實戰化訓練則類似科目三,在保證各方面訓練安全的前提下,訓練他們在真實戰鬥環境中作出反應。」
2015年起,臧書佳開始接觸各類外警培訓,先後參加了2016年國際防衛手槍協會(IDPA)、2018年國際實用射擊協會(IPSC)武器培訓,並在成都中院黨組、法警支隊的大力支持下,於2019年公派參加警察執法規範化武力使用國際專訓。
「我主要關注外國教官組訓的方式,以及施訓技巧。他們對學員由淺入深、由慢到快的教學過程,也是我學習的重點。」每次參加完外警培訓,臧書佳都會將學到的內容充分吸收,結合司法警察工作特點進行內化後更新自己的訓練課程。
「拿射擊來說,從50多歲的老同志到剛入職的年輕人,經過我設計的訓練,都可以做到熟練打靶。」對於自己的訓練方法,臧書佳自信滿滿。他所採用的靶紙是一張畫了許多圓圈的A4紙,目的是提高射擊精度,最大化用槍效果。
「這也是我從外警那裡學來的方法,很多其他警種的同仁都在借鑑。」
臧書佳所在警隊新來的警員楊利濤,綽號「楊五爺」,5發子彈可以打出5個十環;而綽號「孔十娘」的新警孔祥玉,則能打出10發子彈10個十環的好成績。他們此前在學校還從未有過這樣的好成績。
「『安全』在我的各項實戰化訓練中處於不可撼動的絕對首位。」談及訓練原則,臧書佳的聲音斬釘截鐵。
「裝填子彈!」
「槍彈結合!」
「排除故障!」
在接觸實彈射擊之前,所有人都要通過一系列看似簡單卻意義非凡的規範化操作考試。臧書佳時常還會增加難度,在子彈中混入訓練假彈或下達「退彈」口令,以此考驗警員短時間內頭腦清楚安全操作以及排除手槍故障的能力。
「射擊成績不能簡單用環數來衡量。『10』環前面的『1』是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沒有這個1,再多的0都只是0。」臧書佳認為,一些司法警察使用槍械有一個錯誤心理:基礎越不牢,安全操作越差,越在乎射擊環數,從而繼續忽略基礎和操作。「最後形成了一個怪圈——擔心危險,忽略訓練,技能缺失。」
「打破這個僵局,就要通過科學有效的訓練,安全使用槍械。」臧書佳說,「如何與武器和平相處,如何把它們當成第二戰友,規範安全的操作格外重要。」
在成為司法警察之前,臧書佳是一名特警。對他來說,從特警到法警,是兩個完全不同的領域,需要面對新的專業、運用新的思維。
「當特警時,遇到的往往是窮兇極惡的犯罪分子,可以大展拳腳。但是在法院,你可能要與危害法官及審判秩序的突然暴力打交道,更考驗司法警察的能力和水平。」
臧書佳曾經經歷過一起驚險的值庭。被告人涉嫌故意殺人,經鑑定患有精神疾病,被依法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就在法槌剛剛敲響的瞬間,情緒激動的被害人父親從旁聽席第一排一躍而起,跳進審判區域,舉起手中的筆刺向被告人。
「被害人家屬的行動前後不過一兩秒。好在我們反應迅速,及時將其控制住並帶離審判區域進行訓誡,才沒有出現事故。」同為父親,臧書佳對被害人家屬的心情表示了理解,「但是法庭秩序不容破壞,所有人都要尊重法律,尊重法官作出的審判。一旦疏忽大意,不僅是司法警察的失職,也會給當事人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
郭蒙:警務技能至關重要
履行司法警察職能並不簡單,對個人的警務技能要求很高。作為執法人員,司法警察必須做到既能保護自己,又能保護嫌疑人以及無辜群眾;既不能對行為人造成過多傷害,又要保證在安全的前提下,實現合理有效的控制。
郭蒙,陝西省法院司法警察教練員、藍田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她自稱是個慢性子,喜歡射擊時專注目標的感覺。2016年,郭蒙參加了全國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活動,意外發現自己的射擊成績在全省數一數二。2019年,她報名了國際防衛手槍協會(IDPA)槍械培訓,並取得MM級射手(精準射手)認證;同年,在藍田法院院領導全方位支持下,公派參加警察執法規範化武力使用國際專訓。
「現有的司法警察訓練,動作和內容過於基礎。而外警訓練由國際知名專家和國內實戰教官組成教官團隊,講授的是世界警察實戰訓練最前沿的技戰術和當前國內警務實戰訓練最新研發訓練成果,實戰意義非凡,值得我們借鑑。多參加這類訓練,有利於在執法層面、自我保護層面上提高個人警務技能。」郭蒙說。
藍田縣矛盾相對較少,遇到突發、危險情況的機會也少,但郭蒙並不認為可以因此放鬆對司法警察警務技術的要求。「我一直在關注這類訓練項目。身為教練員,只有自身技能過硬,才能更好地開展教學。」
每個季度,全市兩級法院司法警察都要進行技能考核,郭蒙所在大隊屬於基層區縣大隊。由於沒有固定的司法警察教練員,再加上警員多是新人,往往連簡單的警棍術也做不來,季度考核成績一直在全市排名靠後。
2018年夏季,郭蒙參加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教練員教學技能競賽,獲得警務技能類三等獎,被正式任命為教練員,開始接手藍田法院司法警察大隊的警務技能訓練任務。為了取得良好的考核成績,激勵警員盡職履責,郭蒙設計了一系列針對當季考核內容的訓練計劃。自從接管訓練工作以後,郭蒙從加強理解、增加強度、提高效率入手,警員信心逐漸增強,幾乎每季度考核成績都能闖進全市前六名。
「司法警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警種,警務技能水平至關重要。優秀的考核成績有利於增強警員的職業尊榮感和自我認同,從而提高工作責任心和上進心。」郭蒙深信,一名司法警察,若是能力不強,處理問題便會不得要領,長此以往,責任心也會隨之弱化。
訓練新警時,郭蒙常常把他們帶到法庭、羈押室、囚車旁模擬現場,將每一個動作拆分成細節講解。「以簡單的上銬動作為例,司法警察要在短短一瞬間作出判斷。處於什麼具體情況下?先銬哪只手?採用什麼站姿?銬上之後的後續動作怎麼做?這些都要在平時的訓練中考慮到。」
郭蒙曾在交警隊執勤兩年,對交通事故處理非常在行,常常會設計一些與交通有關的突發事件。
「停,現在囚車遇到交通事故,車子拋錨了。你們打算怎麼處理?」在訓練警員押送被告人時,郭蒙突然出了一道題
「我們押解犯人的法警原地不動。」「我負責下車觀察,根據事故現場和車輛的具體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協調相關人員處理。」「如果車輛無法重新發動,就要及時調換新的囚車。」警員們紛紛發言並作出行動。
一開始,郭蒙主要抱著提高個人警務技能的目的報名參加外警訓練,但通過交流學習,她發現,參加外警訓練的意義遠不止於此。
「司法警察的教育訓練工作不應拘泥於傳統模式,為完成訓練任務而訓練,而應該多思考、多探討、多借鑑,充分拓寬學習渠道,做到真學習、真提高,真正掌握更加具有實用性、實戰性的技能。」郭蒙說。
參加外警培訓,不僅需要利用個人休息時間,而且往往全程自費。但是郭蒙樂在其中。目前,她還在關注更多其他項目的外警訓練,打算等疫情結束之後,尋找新的突破。
李好:善用威懾防患於未然
李好,重慶市法院司法警察教練員、沙坪垻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隊大隊長,喜歡射擊,也擅長射擊。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舉辦首屆全國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李好獲得了男警手槍射擊項目全國第七,男警個人全能全國第十的成績。
李好發自內心熱愛警察職業。為了提高個人能力和教練員水平,2019年,他利用國慶節假期,自費赴寮國萬象參加國際防衛手槍協會(IDPA)培訓,並取得精準射手認證。
「外警訓練偏好模擬現實,連日常生活中的桌子、凳子、玻璃、門,都可能成為訓練中的道具。恰恰是越接近真實的場景,越能鍛鍊出本領。」
為了做好工作,李好經常比較、研究不同警種、不同國家的警務訓練項目,在廣泛交流中提高了技能、開闊了眼界、更新了思維。「無論是組織、教學、保障,IDPA都非常專業,在這裡的所學雖然和平時警隊所練有一定不同,但如武術一樣,取各門各派之所長。這也正是我參訓的重要目的。」
「李隊長是我們的老大哥,他在外學到的新經驗、新做法都會毫無保留地傳授給我們。」警員黃春說。
在司法警察的日常工作中,極少遇到極端暴力行為。尤其是作為基層法院的法警,李好接觸到的矛盾衝突並不尖銳,他所堅持的是「最小武力」原則。「都是有難處的老百姓,最重要的是要讓他們冷靜下來。一味採取強硬手段,很可能釀成事故。」
但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何勝凱案、湖南省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槍殺案、廣東省梅縣人民法院法庭爆炸案等襲擊法院幹警的惡性事件提醒人們,事件一旦發生,後果便無法挽回。為了避免犧牲,必須隨時保持警惕。
「我們幾乎不會遇到真正需要開槍的場合,但是你怎麼可能知道今天要不要用槍?行為人是不會給你機會後悔的。」
李好對多年前參與的一起執行案件記憶猶新。當時,被執行人態度囂張,帶著多名社會閒散人員與執行人員對峙,衝突一觸即發。關鍵時刻,李好和同事及時呼叫增援,大批警力趕來,才解決了這場危機。
事後,李好和同事從現場被執行人一夥的十幾輛車裡,搜出了大量長達40至50公分的管制刀具和鋼管。
「當時我們只佩戴了單警裝備,沒有武器,那夥人仗著人多勢眾和車裡的刀具鋼管,對司法警察毫無敬畏。」回憶起當時的場景,李好很是感慨,「配槍不僅可以對行為人形成心理震懾,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衝突升級。如果我們能對被執行人形成足夠的震懾,他們的行為可能多少會有所收斂。」
但是司法警察,尤其是基層法院司法警察,面對武器的心情是矛盾的。想用,卻擔心發生事故。比起可能一輩子也不會遇到需要開槍的緊急狀況,槍枝走火、遺失、被盜才是更值得擔心的危險。
「身為警察,必須要從怕用槍轉變為善用槍,只會擺射擊姿勢是不夠的。」在IDPA,李好學習了目前國際上較為先進的手槍防衛射擊理念,「司法警察的訓練一定要走出傳統觀念束縛,把『練為看』變為『練為戰』。」
「法警常常遭到誤解。」講到這裡,李好提到了一個怪現象:許多人將司法警察視為法院的「保安」。
「既然是人民警察的警種之一,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常態化佩戴使用武器才能體現出身份性質和職責特徵。警員對槍枝的畏懼,是對自身的認識還不夠準確。缺少主人翁意識、缺乏有效訓練,會進而對工作態度和積極性產生負面影響。」
在司法警察配備使用槍枝方面,李好一直嚴格遵循《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及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各項相關管理辦法。「對待槍枝一定要謹慎再謹慎。通過科學系統的訓練,做到操作規範、操作安全、意識到位,可以有效規避危險。」
自李好進入沙坪垻法院工作以來,全院未發生一起安全責任事故,面對案多人少的實際情況,李好和隊友們克服重重困難,交出了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