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醫療保障局下發了《關於將重性精神疾病納入慢性疾病門診保障範圍的通知》,明確2月1日起將重性精神疾病作為試行病種,納入慢性疾病門診保障範圍。
《通知》明確,將重性精神病中的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礙、雙向情感障礙、偏執性精神病、癲癇性精神病、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等六類亞型納入門診慢性疾病保障範圍,並明確各自的辦證條件,全省統一執行,便利患者申辦門診慢性疾病醫保待遇。
據悉,此次將重性精神疾病(含六類亞型)作為一個病種,設定年度統籌基金支付限額,並按照待遇和繳費掛鈎的原則,將職工和居民醫保實施分類保障,職工醫保8000元/年/人,居民醫保7000元/年/人。
對扣除個人先行自付後的、符合重性精神疾病治療需求的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按照《通知》明確的報銷比例支付。根據醫療機構級別不同,職工醫保報銷80%-90%,居民醫保報銷60%-70%。
來源:多彩貴州網
記者:羅亞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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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貴州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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