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遊新聞·重慶晚報慢新聞記者 夏祥洲 文 通訊員 黃霞 圖
高速路上小車撞了狗,一開始以為無礙繼續行駛,直到拋錨。此時又擔心無憑無據找保險說不清,他讓同車弟弟步行折返拍事發現場證據……
執法人員說,當事人有兩個做法是錯誤的,一是發生事故後直接駕駛車離開現場,二是讓同車人員上高速行走。駕駛員如果遇到類似情況到底該怎麼做?
昨日(24日)14點40分許,重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高速公路一支隊五大隊執法人員巡邏至G85銀昆高速渝廣段上行方向K1142+300M處時,發現一年輕小夥子在應急車道反方向逆行。
▲執法人員詢問小夥
憑衣著等特徵執法人員判斷該小夥子可能不是本地村民,於是,執法人員立即停車,讓其站到靠近護欄的安全區域進行詳細調查詢問。
原來小夥子哥哥帶他由廣安自駕前往重慶,高速行駛的汽車在半路途中與突然從路面竄出來的一條黑狗發生了碰撞,碰撞後疏忽的哥哥竟將帶病車輛往前繼續開了5公裡左右,最終車輛因水箱撞壞無法繼續行駛停擺在距離事故點5公裡左右的應急車道。
停車後,因擔心無憑無據找保險公司有理說不清,作為駕駛員的哥哥當場便決定讓弟弟徒步沿著高速公路返回拍攝事故照片,這一走便是單向5公裡雙向近10公裡的路程,幸好被巡邏的執法人員發現,及時阻止了這起荒唐的給狗照相取證事件。
▲事故車輛
在執法人員的幫助下,故障車被通知過來的救援車拖移出高速公路,小夥想要的黑狗照片也由執法人員驅車趕到現場進行了拍攝和取證,小夥哥哥在現場執法人員的介入下迅速聯繫上了保險公司進行了理賠,對於小夥在高速公路徒步逆行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按照行人的標準給予了罰款5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對小夥哥哥不當的行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
高速執法部門在此提醒廣大群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明確禁止行人進入高速公路行走,高速路作為封閉的路網,行人一旦進入將給自身或者高速行駛的車輛帶來重大安全風險。
遇到類似情況該怎麼處理?執法人員介紹,車輛在高速公路發生故障或者事故不能繼續行駛時,應迅速採取措施將車輛安全停靠在應急車道、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隨車人員迅速撤離至路邊安全地帶,撥打96096或者12122等待救援,切莫自作主張盲目採取措施,嚴防發生不必要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