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兩人相隔3歲,弟弟五歲的時候,父親就去世了,母親含辛茹苦將兩兄弟拉扯長大,如今老母親已經去世,兩兄弟歲數也大了,大哥80歲,弟弟77歲,可兄弟倆卻因為弟弟捐贈老房的事情,感情不是很和睦。
十四年前,大哥還就弟弟捐贈老房的問題到法院提起了訴訟,因為證據不足敗訴後,大哥又起訴到中級法院,最終被法院駁回。可即便如此,大哥仍舊想不通,要再跟弟弟調解一次。
弟弟把421平方的房子捐給村委,哥哥起訴:戶主是娘,你沒權利捐房,那么弟弟這邊又有什麼說法呢?

情感調解
大哥告訴調解員:「25年前,我弟弟把20餘間,421平方的老房捐贈給了村委,現在房子已經拆了,老房的戶主是我母親,母親過世後,這套房應該屬於遺產,按道理我應該是有份的,但我弟弟卻沒通知我就把房子捐給了村委,25年了,我想不通。」
調解員問:「你弟弟捐房的時候你在哪兒?」
大哥:「我很小的時候就出來做學徒了,那時我在城裡,我弟弟捐房的時候天天跟我媽吵,捐了後三個月娘就去世了。」

調解員:「那你請我們過來是想讓弟弟給你一些補償還是怎麼樣?」
大哥:「這麼多年過去了,我弟弟也沒說給我補償,也沒給我一個說法。」
在調解現場,大哥很懊惱,溝通了一會兒後,調解員跟著大哥來到了弟弟家裡,誰知弟弟知道哥哥的來意後,也十分激動,弟弟表示:「法院判決書都有,還來討論這個做什麼?」

大哥:「這是母親的房子,戶主是母親,你有什麼權力捐贈?」
弟弟:「你拎得清嗎?我們家有多少山地你知道嗎?你連祖墳在哪裡都不知道!」
弟媳婦:「年紀大了,還有幾年好活?年紀大了不要這麼黑心。」
兄弟倆在調解現場爭執起來,由於兩個老人年紀都大了,調解員忙著安撫兩個老人情緒,這時,侄子(弟弟的兒子)走進了調解現場,他說:「捐贈房子是因為村裡沒有小學,那套房子翻造過許多次,反正從我出生的時候,那套房子的戶主就是我父親,以前我不知道。」

25年前的捐贈,到現在很多事情已經說不清楚,況且大哥已經起訴過,法院的判決也下來了,調解員在現場只能勸大哥多寬下心,這麼大歲數了,就該拿著退休工資安享晚年,以前的事情不要再去計較了。
可大哥表示:「你11歲到20歲,都是我養你的,你造房子我給了你3噸鋼材,10噸水泥,你說是你養的娘,你要做生意的時候,是不是把娘趕了出去,讓娘住在一個豬棚不像豬棚,狗棚不像狗棚的地方」。
弟弟嗤笑:「你養我?你就比我大3歲,你怎麼養我?鋼材我要你的?我有鋼材。」
眼見調解現場兄弟倆又要吵起來,調解員忙將兄弟倆分開,最終,考慮到兄弟倆的身體都不算好,調解員在調解結束後撥打了村委的電話,希望村委也能幫忙開導下,多關注下兄弟倆,村委表示認可。
情感點評
大哥在城裡有房,不缺吃穿,弟弟家的條件也還不錯,可能是因為捐出去的房子不是我的吧,我覺得捐贈房子給村子建造小學,這屬於善舉,是會積累福分的。
老房已經被捐贈了出去,官司也打了,改變不了事實,我倒覺得可以換個角度想,老房裡即便有大哥的份額,那麼等同於大哥也在捐贈中出了一份力,這是做好事啊,這樣想或許心裡會舒坦一些。
作為一個合法公民,我們要尊重法院的判決,因為法院跟我們沒有關係,他是站在公正的立場處理問題。
其次,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對社會做貢獻,奉獻自己的綿薄之力,是助人為樂的提現,我偶爾也會在網絡上捐贈一些錢給需要幫助的人,我覺得很開心啊,在別人困難的時候施以援手,也是社會友愛的提現。
弟弟77歲,哥哥80歲,都沒了父母,在這世上,你們兄弟倆就是最親的人,有什麼過不去的坎兒呢?即便把房子爭到了,能帶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