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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狼噴霧」,又名制暴噴霧、催淚噴射器等,其特點是被噴到的人鼻腔刺痛、眼睛酸澀流淚不止、呼吸道如同著火,一般來說能夠制止對方所有動作,供人們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時自衛使用。但近來,將防狼噴霧對準普通人而產生糾紛的相關報導,卻屢見報端,爭議不斷。使用不當,這一原本的自衛利器有時甚至會成為犯罪分子使用的武器。
那麼,人們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防狼噴霧?如果隨便使用防狼噴霧對別人造成傷害,會受到怎樣的處罰?防狼噴霧如何監管才更讓人安心等問題,成為市民們關注的焦點。
這原本是一場再普通不過的小剮蹭事故,也沒有人受傷,就因為用上了「防狼噴霧」劑,使得一方進了醫院,一方進了派出所。12月8日晚發生在西安太元路上的「小剮蹭引口角,六旬老人被噴防狼噴霧」一事,再次引發市民對「防狼噴霧」這一自衛利器的關注。昨日,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採訪。
事件 代步車剮蹭奔馳 老人被噴防狼噴霧
12月8日19點,60多歲的楊阿姨跳完廣場舞后開著一輛老年代步車回家,在太元路直行時和路邊一輛轉向的奔馳轎車發生剮蹭。事發後,楊阿姨叫來老伴,對方司機蘇女士也叫來朋友幫忙,原本就是一場再普通不過的小事故,也沒有人受傷,可就在協商處理中,蘇女士的朋友卻突然從包裡掏出一瓶防狼噴霧劑,衝著楊阿姨的面部噴射。
當時的圍觀群眾被突然襲來的刺鼻氣體嚇了一跳,紛紛散開,而楊阿姨卻被噴得眼睛紅腫流淚不止,呼吸困難。經醫院檢查,楊阿姨受到刺激性氣體的傷害,結膜充血。蘇女士及朋友也被帶到轄區辛家廟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據蘇女士說,噴霧是她朋友買給其女朋友的,快遞迴來以後還沒來得及給對方就在包裡放著。當天發生剮蹭事故後,因為自己駕齡短,缺乏經驗,便想讓朋友來看看換個代步車的後殼大概需要多少錢。而楊阿姨的老伴認為,後殼是一體的,需要統一換,這相當於買輛新代步車的價錢。老人和年輕小夥可能是因此起了口角,才發生了上述一幕。
昨日記者從公安滻灞分局辛家廟派出所了解到,事發後,當事雙方達成了先看病後處理的共識。而對於蘇女士的朋友是否會面臨處罰,還要等待楊阿姨康復後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警方 只能用於正當防衛 隨意使用可能觸犯法律
對於為什麼買防狼噴霧,記者了解到,蘇女士的朋友認為,在各類防身工具中,防狼噴霧「名氣」最響,自己的女朋友隨身攜帶也比較安全方便。而初衷是用於「自衛」的防狼噴霧,最後卻成傷人利器,類似的事情在國內其他地方並不少見。
今年5月,吉林省吉林市破獲一個專門搶劫夜間取款人的犯罪團夥,3名年輕男子多次作案,均使用防狼噴霧等工具,搶劫路人錢財。10月20日,山西省太原市某飯店,一年輕女孩因店員上菜太慢心情不爽,噴了下防狼噴霧,店內十餘人被燻出門……這樣的事情見諸報端越多,市民就越是關心:防狼噴霧能隨便用嗎?到底咋監管?
就此,昨日記者採訪了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何警官。他告訴記者,警方主要管仿真槍、管制類刀具和警用的催淚器,而防狼噴霧並不屬於危險化學品範疇,對於防狼噴霧的生產、銷售、使用,應該由多個部門共同管理。
何警官告訴記者,早在1989年公安部就頒布了《公安部關於停止生產、銷售電擊、強光、催淚等保安防衛器械的通知》,嚴禁此類商品在市場上生產銷售。《中華人民共和國管制器具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中,也把防狼噴霧列在需要強制性管理的各類器具之中。根據該條例規定,國家對限制持有類管制器具的生產、持有實施特別許可制度。單位和個人持有,需要經過所在地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批准。而且根據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要郵寄管制器具,必須徵得郵政部門同意,在郵件內夾帶管制器具是被嚴禁的,一旦發現將由公安部門沒收,並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個人是否能購買使用呢?「防狼噴霧屬於管制的安保器械,其生產和銷售應當獲得相關部門的審批許可,對個人的持有和使用方面法律還沒有明確規定。」何警官說,他提醒市民,如果需要使用防狼噴霧,只能用於自身正當防衛,隨意使用可能會觸犯法律。記者了解到,山西太原噴防狼噴霧的那個女孩,後來因擾亂公共秩序,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調查 市面難見銷售 購買多來自網絡
昨天上午,記者走訪了西安多家商場超市和小商品店,並沒有見到有防狼噴霧出售。在長樂路上,一家小商品店的女店主告訴記者:「這些東西不讓賣,但你可以到網上看看,多得很,只要20多塊錢。」女店主還為記者展示了她從某購物網站上買到的防狼噴霧:黑色的瓶身,美國國旗的圖案,還印著英文「police」一詞。
隨後,記者根據女店主提示,在淘寶網上搜索「防狼噴霧」,發現因2012年淘寶網指定的《禁售商品及信息名錄》中,曾明確禁止平臺商家銷售此類管制器具,因此頁面提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無法顯示「防狼噴霧」的相關寶貝。但當記者再次輸入「防身」「防狼」等關鍵詞後,搜索出的寶貝中便會出現防狼噴霧等產品,記者點進幾家店內查看,發現價格從數元到上百元一支,各種規格檔次都有,購買和評論的買家也不在少數。在京東等其他幾家購物網站,記者也輕鬆找到了各種品牌的防狼噴霧。
記者試著與賣家聯繫,在提出「這樣的快遞會不會被查」的疑問後,一位賣家告訴記者,你只管付款,其餘的交給我們。「防狼噴霧都是什麼成分?」賣家說,現在主要是辣椒素和催淚素,「不會真的傷人,就是讓對方一下子喪失攻擊力。」
市民 建議嚴把生產銷售關 使其發揮正當用途
那麼防狼噴霧是否屬於違禁品?普通百姓是否有必要購買呢?昨日下午,就這一問題記者隨機採訪了10位市民,其中男性、女性各半。10位市民中,有2名男性和1名女性認為,日常生活中普通人需要自衛用到防狼噴霧的情況畢竟是少數,且稍不留神,防狼噴霧就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發揮了反作用,所以不建議普通市民購買,並希望相關部門全面禁止防狼噴霧的流通。其餘7位市民則覺得,防狼噴霧便於攜帶,對人也沒太大的「殺傷力」,不會留有「後遺症」,對於有需要的人,尤其是單身女性還是有必要攜帶的。
同時,對於防狼噴霧的監管和使用,在一家律師事務所工作的李先生說,防狼噴霧在某種情況下使用確實較為高效便捷,全面禁止流通這種「一桿子打死」的做法他不提倡。但他認為可以從監管上下功夫,使其發揮正當用途。「比如嚴查網絡銷售渠道,但市面上可實名登記購買或限購。凡是有違法記錄、有過吸毒史或精神病史這樣沒法自控的人,禁止購買。」李先生說。
家住建西街某小區的楊女士也表達了自己的觀點,她說,比起一些重型的自衛工具,防狼噴霧小巧又好操作,裝在包裡也不礙事。自己買了不管用不用都會覺得踏實放心一些。她認為,完全從購買者方面管理有難度,畢竟網上無法實名登記,但相關部門可以從生產和銷售方面把關,比如從源頭分級,公安防爆用最高級別,安保次之,給普通老百姓防身使用的則是第三級,減輕攻擊性能,非武器而是一種自我保護工具。老百姓在購買時,商家也應承擔告知義務,比如提供使用說明,並提醒只能用在正當防衛。本報記者晁陽實習記者張晴悅
(三秦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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