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學聯聯合下發的《關於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見》,以及《高校學生會組織深化改革評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廣大師生監督,現將我校學生會改革情況公開如下。
01
改革自評表
02
《河西學院》學生會章程
03
校級組織工作機構組織架構圖
04
校級組織工作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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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校級組織主席團成員候選人產生辦法及選舉辦法
根據《河西學院學生會章程》規定,校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候選人產生辦法及選舉辦法如下:
(一)校學生會主席團候選人由學院團組織推薦,經由學院黨組織同意,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和校團委聯合審查後,報校黨委確定。
(二)經過筆試、面試等環節考察後,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校學生會主席團成員。
06
校級學生代表大會召開情況
07
校級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產生辦法
學校學生代表大會的學生代表經班級團支部推薦、學院學生會組織選舉產生,代表名額一般不低於所聯繫學生人數的1%,名額分配要覆蓋各學院、年級及主要學生社 團,學生人數低於400 人的學院可召開全體學生大會。學院學生代表大會的學生代表要體現廣泛性,名額分配要覆蓋到各年級、班級。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結果須向大會公告,並經同級黨委批准,報上級學生會(學聯)組織備案。
08
校級組織工作人員述職評議辦法
根據《河西學院學生會章程》規定,校學生會工作人員述職評議辦法如下:
(一)每年九月學校組建以學生代表為主,由學校黨委學生工作部和學校團委共同參與的評議會;學院組建以學生代表為主,由學生黨支部委員會和學院團委共同參與的評議會;
(二)評議會從政治態度、道德品行、學習情況、工作成效、紀律作風等方面對學生會工作人員進行綜合評價;
(三)校院兩級學生會每月對工作人員進行考核,並定期上報;
(四)評議和考核結果應用到實習就業推薦、評獎評優、測評加分中。
09
學校黨委指導學生會組織工作情況
10
校團委指導學生會主要責任人
編輯 | 朱騰飛 楊英 李雪霞 李芳霞
審核 | 張敏軒 尚雅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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