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刑恐記者案,表證成立!

2020-09-05 北京統戰


亂港分子、「壹傳媒」創始人黎智英於2017年6月在維多利亞公園涉嫌恐嚇一名記者,案件24日上午在香港西九龍法院續審。控方舉證完畢,法庭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被告不自辯,也不會傳召證人,控辯雙方將於8月28日進行結案陳詞。

黎智英於今早約9時許抵達法院,他承認案發當日並不知道涉案記者是否有在拍攝自己,只是因為認識他便上前用粗口辱罵,並說「找人搞你」。隨後黎智英又解釋稱,「搞」的意思是找律師及報警等,並稱當時只是脫口而出。

黎智英今早抵達法院 圖源:香港東網

控方傳召的最後一名證人今早也出庭作證,他供稱當日聽到黎智英高聲辱罵自己的同事,情緒激動,表情也「很惱怒」,他隨即將鏡頭轉向拍攝黎智英。之後黎智英離開,自己便關了攝像機。然而隔了數秒,看到黎智英轉頭再次辱罵自己的同事,於是又開機拍攝。黎智英離開後,又第三次轉身用粗言穢語向同事辱罵,但這一次自己沒有拍攝到相關過程。

該名涉案記者上周出庭作供稱,他於案發當晚到維多利亞公園採訪黎智英,並站在7米外拍攝,當他收起相機後約10秒,突然見到黎智英站在身前,不但爆粗口指罵,更出危言恐嚇。他因感到恐懼焦慮,之後接受了精神科醫生的治療,並服用處方藥。而在上周五他作供完畢後,又遭到疑似被告「粉絲」的辱罵騷擾,最終在警員的護送下,用西裝外套蓋著頭部離開法庭。

黎智英於2017年6月恐嚇一名記者 圖源:香港東網

多個市民團體今早來到庭外請願,他們拉起多張寫有「起訴黎智英,嚴懲賣國賊」「重判黎智英,聲討政治黑暴黑手」的橫幅,並高喊「肥佬黎勾結外國勢力」「漢奸走狗賣國賊」等口號,痛斥黎智英禍亂香港,請求法庭嚴懲。

市民團體「香港政研會」主席鄧德成接受北京日報(ID:Beijing_Daily)記者採訪時稱,黎智英作為一家大型新聞媒體的掌舵人,不只率先搞壞媒體風氣,誨淫誨盜;更是政治假新聞的始作俑者;黎智英作為集團老闆仗著財雄勢大,恐嚇執行採訪職務的小記者,不只是以大欺小,也是打壓真正的新聞自由。一個嘴巴掛著「爭取這樣自由、那樣自由」但違法違德的人,是社會的最大害蟲,必須依法嚴肅懲處。

記者注意到,若被告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2年和罰款2000港元。黎智英此前在本案雖然獲準以現金4000港元保釋,但在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他曾多次向裁判法院和高等法院申請撤銷禁止他離港的限制,但都被拒絕。包括本案,黎智英已有5宗刑事案件在身,共面對7項控罪。包括「刑事恐嚇」、「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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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剛剛,黎智英被裁決罪名不成立……
    多家港媒剛剛消息,亂港頭目、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刑事恐嚇記者案今天(3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龍法院裁決,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而此前黎智英被裁定刑事恐嚇罪表面證供成立。黎智英此前被裁定刑事恐嚇罪表面證供成立,法官開庭聽取雙方律師的結案陳詞後,把案件押後至今天(3日)下午在西九龍法院裁決。據香港「東網」、香港電臺網站等多家港媒消息,剛剛,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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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智英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10人於今年8月10日被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其中黎智英於同月12日凌晨獲准保釋候查,9月1日須到旺角警署報到。黎智英以30萬港元現金及20萬港元人事擔保外出。此外,黎智英還被凍結5千萬港元資產,主要涉及其私人帳戶,及串謀詐騙的公司帳戶,由於其半億港元資產被凍結,故保釋時無法籌集現金擔保,須加人事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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