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刑恐記者案今開審!恐嚇細節被曝光:粗言穢語致記者抑鬱……

2020-08-27 香港商報

原創 伶俐 香港商報 今天


「亂港頭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3年前在維多利亞公園涉嫌以言語恐嚇一名記者,黎智英否認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今早 (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黎智英今早 (20日)抵達法院,中通社圖


有本地港媒報導,黎智英早上9時抵達法院。在今早約8時半,有多名示威者在法院外請願,他們以2人一批手持「起訴黎智英 嚴懲賣國賊」「法律嚴懲黑暴黑手漢奸肥佬黎」橫額,4人高呼「打到死漢奸黎智英,打到賣國賊」等口號,批評黎害死香港,害死香港年青人,應該入獄。


據資料,黎智英於2017年6月涉嫌在維多利亞公園內恐嚇1名記者,黎否認1項刑事恐嚇罪,案件原定於昨天(19日)開審,但因為熱帶風暴「海高斯」逼近香港,案件須延期至今早(20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法庭早前已下令將2名控方主要證人匿名。


涉事記者指被嚇後確診患憂鬱


另外,有本地港媒報導了黎智英恐嚇記者的一些細節。


控方開案陳詞稱,事主為某報館記者,他於事發當日被委派前往維園進行拍攝及採訪工作,期間目睹黎智英與數人坐在地上,遂從遠處將鏡頭對準黎。不久之後,該記者見集會已完,遂將拍攝工具放下,惟黎智英上前不斷指罵他,包括「妳唔好咁樣影我,我實搵人搞你」、又揚言「我影咗你相」,該記者直言被罵後「呆左」(呆住)一時反應不來。



其後X因事件轉任其他職位,並先後三次前往精神科求醫,最終確診適應障礙症並發憂鬱情緒。黎智英被捕後在警方錄影會面中承認,認得X是追蹤他多年的記者,並承認曾向X訴諸粗言穢語,而當時對方沒有對他作出任何挑釁行為。


今天(20日)庭上播放當晚由上述記者及其同事拍攝的片段,可見黎智英當時向著鏡頭「怒啤」(怒目而視),還可以看到他用右手食指指著記者的臉罵他髒話。該記者稱黎智英當時罵他時非常大聲。


(網絡圖)

該記者稱,事後他感到驚慌,「心理壓力好大,好焦慮,好怕真有人搞我,會對我不利」,更出現失眠。他在同月24日接受心理輔導,對方建議他找精神科醫生求醫。他在同年6月28日、7月7日及8月24日,接受精神科醫生治療,對方開處方藥給他服用。


據報導,黎智英刑恐記者案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2年和罰款2000港元。


黎智英在本案雖然獲準以現金4000港元保釋,但在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他曾多次向裁判法院和高等法院申請撤銷禁止他離港的限制,但都被拒絕。

多次拒黎智英離境的李運騰
任高等法院國安法官!


《港區國安法》自上月正式在香港實施,特首在徵詢過港區國安委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後,陸續指定各級法院的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據本地港媒報導,繼周家明法官後,李運騰法官亦獲特首委任為第二名高院原訟法庭的「指定法官」。


李運騰法官


事實上,港毒大頭目黎智英想方設法地想逃出香港,而連續拒絕他的就是李運騰法官。


(網頁截圖)


亂港分子黃之鋒想要逃出香港到美國,也遭到李運騰法官的拒絕。


就在今天,亂港分子李柱銘等5人要求法院撤銷批准警方搜查他們手機的手令,法院判各人敗訴。


這宗案件也是法官李運騰頒布的書面判詞,駁回此司法覆核申請。


網絡圖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周家明及李運騰今早在高院共同處理首名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男餐廳侍應申請人身保護令及保釋,預計案件需時一天。

據港媒報導,本案原由周家明一人處理,但後來安排李運騰也加入,與周家明一起處理此起涉國安安全案件。這是李運騰首次明確成為國安法官。

據資料顯示,李運騰,現年54歲,普在律政司任職長達21年。李運騰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後,93年加入前律政署出任檢察官,95年晉升為高級檢察官,05年晉升為副首席政府律師,並於同年出任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職位。他於13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2019年1月14日起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特首辦回應指,其他各級法院的指定法官將會陸續獲得指定,負責處理國家安全案件,屆時政府會一併向公眾交代。


來源:香港商報網 中通社 網絡等

編輯:伶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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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智英抵達法院應訊(東網)據港媒報導,禍港頭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於2017年涉嫌在維多利亞公園內恐嚇一名記者,案件20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黎智英於早上9時抵達法院,法院外有團體手持標語高呼「嚴懲賣國賊」。
  • 黎智英刑恐記者案 法庭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來源:海外網黎智英赴法院應訊(東網)海外網8月24日電據港媒報導,禍港頭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於2017年在維多利亞公園內恐嚇一名記者。案件20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24日續審,男事主的同事出庭作供,指當天黎智英高聲罵男事主,表情很「嬲怒」(形容憤怒),他隨即將鏡頭轉向拍攝黎。法庭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據香港「東網」報導,黎智英於2017年涉嫌在維多利亞公園內恐嚇一名記者,威脅稱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該案審期3天,審訊以英語進行,法庭早前已下令將2名控方主要證人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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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黎智英刑恐記者案 法院裁定表證成立
    來源:中新社中新社香港8月24日電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於2017年6月,涉嫌以汙言穢語恐嚇東方日報一名記者,被控刑事恐嚇。案件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案件表面證據成立。2017年6月,黎智英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維園)參與一場公眾集會時,在未被挑釁的情況下,涉以汙言穢語恐嚇東方日報一名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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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亂港頭目、壹傳媒創始人黎智英涉嫌於2017年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刑事恐嚇記者一案,9月3日被西九龍法院法官鍾明新裁決罪名不成立,引發社會各界強烈不滿。據多家港媒消息,14日後,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於9月17日傍晚決定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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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球網報導 記者 尹豔輝】據香港電臺網站、「東網」等港報導,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3年前在維園恐嚇一名記者,他早前否認控罪,案件今日(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被恐嚇記者已經完成作供,控方接著傳召為其診治的精神科醫生黃以謙,黃以謙在法庭上表示,該記者案發後出現抑鬱心境適應障礙的病症,須服用藥物治療其抑鬱失眠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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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圖:黎智英(港媒)海外網8月18日電 亂港分子、「壹傳媒創始人」黎智英於2017年參與一次非法集會時,涉嫌在維多利亞公園內恐嚇一名記者,黎否認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19日將在西九龍法院開審,預計審期是3天,審訊將以英語進行
  • 黎智英恐嚇記者案今進行結案陳詞,控方稱其恐嚇意圖明顯,案件押後至9月3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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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黎智英恐嚇記者案今進行結案陳詞,控方稱其明顯有意圖恐嚇,案件押後至9月3日裁決
    來源:環球網【環球網報導 記者 尹豔輝】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於2017年在維多利亞公園恐嚇一名男記者案,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法庭早前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今日(28日)上午,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據香港「東網」報導,控方表示被恐嚇的記者為誠實證人,並稱黎智英是在未受挑釁下說出恐嚇語言,是有意圖恐嚇對方。報導稱,法庭將案件押後至9月3日裁決。
  • 黎智英恐嚇記者被判無罪,律師建議14天內上訴!此外他還有6罪候審……
    據香港《文匯報》報導,裁判官鍾明新昨(3日)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不過,暫甩一罪的黎智英仍須面對涉及非法集結的6項控罪,本月中須再出庭應訊。同時,黎智英還有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和串謀詐騙的重案在身,目前獲香港警方國安處準以保釋候查中,並被禁止離境,可謂官司纏身。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刑事恐嚇記者案被「放生」,激起了香港市民的強烈不滿。
  • 黎智英等15人涉嫌「非法遊行」:將分4案審理,首宗案件明年2月16日開審
    區院決定分4案審理,首宗案件定於明年2月16日開審。報導稱,這4宗「遊行案」將分開交由同一名法官審理,全部用英語審訊,並依案發時間的先後次序排期開審,優先處理去年8月18日發生的案件,最後審理去年10月20日發生的案件。黎智英則涉及前3次遊行。 去年8月18日的案件共有9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和區諾軒等,他們均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
  • 今早,黎智英等7人被拘捕!現場曝光
    據央視新聞報導,香港國安法實施超過1個月,據了解香港警方國安處於今天(8月10日)拘捕亂港頭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7人,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8月10日7時許,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在社交網站表示,除了黎智英,「壹傳媒」的高層亦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