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觀察者網 熊超然】據港媒「東網」9月18日報導,亂港頭目黎智英和其他14名亂港分子,被控於去年8至10月參與和組織共4次未經批准的「反修例遊行」。黎智英共被控2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3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每罪最高可判5年刑期;其餘14人則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
據報導,案件於18日在香港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席前提訊,除了區諾軒早前表示將會認罪之外,其餘14名被告均不認罪。區院決定分4案審理,首宗案件定於明年2月16日開審。
「東網」報導截圖
這15名被告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主席楊森、前主席何俊仁及前副主席單仲偕;香港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前議員梁國雄、李卓人、吳靄儀、何秀蘭、區諾軒;「社民連」前主席吳文遠、現任主席黃浩銘、「支聯會」秘書蔡耀昌及「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各被告繼續獲準以每案現金1000港元保釋。
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2罪的區諾軒早前表示會認罪,法官準許他繼續保釋至12月23日進行答辯,18日不用出庭,其餘14名被告18日當天均要到法庭應訊。
報導稱,這4宗「遊行案」將分開交由同一名法官審理,全部用英語審訊,並依案發時間的先後次序排期開審,優先處理去年8月18日發生的案件,最後審理去年10月20日發生的案件。黎智英則涉及前3次遊行。
去年8月18日的案件共有9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和區諾軒等,他們均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該案定於明年2月16日開審,預計審期10天,明年1月5日進行審前覆核。
去年8月31日的案件則涉及黎智英、李卓人及楊森三人,他們均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該案定於明年4月7日開審,預計審期7天,明年3月8日進行審前覆核。
去年10月1日的案件共有10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楊森、何俊仁等,他們均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同案的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等4人,另被控在前一日,於終審法院外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各被控一項屬上述控罪交替的「公告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傳票罪。該案定於明年5月17日開審,預計審期10天,明年4月19日進行審前覆核。
最後一案發生於去年10月20日,黎智英未有涉案,涉案7人為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黃浩銘等,其中6人均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和何俊仁另被控於前一日,在終審法院外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各被控一項屬上述控罪交替的「公告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傳票罪。該案定於明年8月19日開審,預計審期7天,明年8月10日進行審前覆核。
9月3日,亂港頭目黎智英涉嫌刑事恐嚇記者案,被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雖然黎智英在此案中暫被「放生」,但他目前仍有多起官司纏身。
黎智英涉案及控罪情況
觀察者網梳理發現,除去恐嚇記者一案,現年72歲的黎智英還有4案待審、合計被控6項罪名,包括2項「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3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9月15日,黎智英因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而在西九龍法院受審。
儘管數案纏身,黎智英目前仍在保釋中。不過,香港特區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8月初接受《星島日報》採訪時指出,黎智英目前被指控的罪名「多元化」,相信他棄保潛逃的機會倍增,因此黎智英一旦被指控違反香港國安法,法庭再批准其保釋的機會只會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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