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因果關係

2021-02-19 微法碼



實務案例中最頭疼的是疊加因果關係,也即多因一果問題。

所謂多因一果,是指單獨為之都不能成立或既遂,而是疊加起來才可以成「事」。例如,甲和乙沒有通謀但都想殺死丙,分別悄悄向丙的酒杯裡投了毒藥,丙喝後立即死亡。事後鑑定,分別投毒的量都不足以致死,但是合起來足以致死。

關於疊加因果關係的結果歸屬,也存在價值判斷問題。從事實因果關係角度分析,參與疊加的人都應該承擔不法後果,但是從價值判斷角度分析,需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限制處罰範圍。例如上述案例,如甲投毒致死作用僅佔百分之五,而乙佔百分之九十五,那麼甲因不起主要作用,可以放他一馬。

疊加因果關係的同伴是擇一的因果關係,所謂擇一,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原因都分別足以致死,但搞不清到底是哪一個先發揮作用,且又不是共同犯罪,這樣就都需要承擔不法的結果歸屬。例如,甲乙幾乎是同時分別在自家陽臺上開槍射向丙,都打在心臟部位,這裡的因果關係是擇一的因果關係。

疊加因果關係的假朋友是假定的因果關係,具有迷惑性,而引發爭論。例如,著名的沙漠水壺案就是假定因果關係的適例,甲帶個水壺過沙漠,乙投了毒,丙鑽了小孔,最終甲被渴死。由於投毒行為的危害沒有現實化,乙的行為與甲的死亡之間僅具有假定的因果關係,也即沒有因果關係。

因果關係是客觀層次的問題,不可與預見可能性問題放在一起談,有因果關係的,還需進一步判斷有責性,從而才能確定是否最終承擔刑事責任。

相關焦點

  • 因果關係之相當因果關係說
    寫到這裡,大家可能發現比起「原因說」,相當因果關係判斷之中,因果關係的判斷不是看行為與結果之間是否有原因而是行為與結果之間是否具有「相當性」。接下來我們談談對「相當性」的判斷,根據判斷材料的不同,主要存在三種學說:即主觀說、客觀說以及折衷說。主觀說從行為人的主觀認識出發,以行為人行為時認識到或者可能認識到的內容為基礎,去判斷行為與結果是否具有相當性。
  • 鄒兵建:論相當因果關係說的三種形態 | 法寶推薦
    但實際上,相當因果關係說是一個不斷發展的理論學說,包含了多種可能的理解路徑。下文將述,運用馬克斯·韋伯提出的「理想類型」方法,根據考察對象和判斷標準的不同,可以將相當因果關係說分為概率論的相當因果關係說、經驗論的相當因果關係說和規範論的相當因果關係說。這三種不同的相當因果關係說既分享一些共同的理論立場,又有各自不同的觀點主張,因而也會面臨各自不同的問題。
  • 因果關係來說一下
    不知道有沒有同學注意到一個現象:犯罪行為和危害結果都是構成要件符合性的內容,但為什麼因果關係就不是呢?這是因為:犯罪行為、危害結果都是純粹的事實判斷,而因果關係則是一個價值判斷,尤其是在因果關係發展過程中出現介入因素的場合:到底是先行行為作用力大,還是介入因素作用力大,是一個價值判斷,而非事實判斷。
  • 相當因果關係說
    首先我們從侵權責任法的角度了解一下何為因果關係。ps:因果關係定義(侵權法角度)     具體為兩類:必然因果關係與相當因果關係。必然因果關係定義:相當因果關係定義:     對於相當因果關係的判斷而言,侵權法學說上主要有五種分類:條件說、原因說、義務射程說、相當性說、法規目的說。如果要判斷一個案件的損害事實與行為之間是否存在相當因果關係,我們就要對其中的行為條件是否存在相當性(足夠的影響力)進行推斷。
  • 論刑法中的因果關係
    第二種觀點認為,刑法因果關係是研究違法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的引起與被引起的關係。此說進一步指出,危害行為包括違反一般道德和紀律的行為,這些行為與法律無關[3]。  第三種觀點認為,刑法因果關係是犯罪實行行為與對定罪量刑有價值的危害結果之間引起與被引起的合乎規律的聯繫[4]。
  • 因果關係的判斷
    本案中,是醫院火災直接導致被害人死亡,因果關係由於火災事故的介入而中斷,所以,張某隻應負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責任。  二、條件說的合理之處  在我國刑法中,關於因果關係的爭論主要集中於必然因果關係和偶然因果關係之間。  必然因果關係說認為,只有當危害行為合乎規律地產生了結果時,實行行為與結果之間才是必然的因果關係。
  • 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罪的因果關係認定
    對刑法中的因果關係理論研究也不例外,它形成了條件說、原因說和相當因果關係說三種具有代表性的學說,具體而言:  (1)條件說  條件說是最早出現的並且至今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司法實踐的學說。相當因果關係說的核心內容是,要判斷引起結果發生的數個條件行為與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必須立足於社會經驗法則的考慮,也就是說從一般人在社會生活中的經驗、智識加以判斷,只有具有發生結果的相當性的條件才是刑法上的原因。「相當性」的判斷是相當因果關係說的關鍵。依據判斷「相當性」的標準的不同,相當因果關係理論又存在以下三種觀點:第一,主觀的相當因果關係說。
  • 論侵權法上的因果關係
    但令人遺憾的是,因果關係問題目前仍然是一個遠未解決的難題;本文從世界兩大法系代表理論之比較,我國目前民法因果關係理論的現狀及其發展、因果關係的證明,融會相關哲學觀點論述侵權法上的因果關係。  一、世界兩大法系因果關係學說之比較  (一)大陸法系因果關係學說  大陸法系,以德國、法國、日本為代表。他們將因果關係區分為責任構成因果與責任範圍因果關係,責任構成因果關係性質上討論的是侵權責任的構成問題,而對於責任範圍因果關係則屬於損害賠償責任範圍問題。
  • 因果關係是什麼?結構因果模型入門
    然而,和其他概念,例如統計的相關性相比,因果 (causality) 非常難以定義。利用直覺,我們可以輕易判斷日常生活中的因果關係;但是,用清晰、沒有歧義的語言準確回答「因果關係是什麼?」這個問題,往往超出了常人的能力範圍。
  • 也談侵權行為中過錯及因果關係的認定
    本案在處理中形成了三種不同的意見,王維清、徐宇紅兩位作者持第三種意見,認為本案屬於一般侵權責任,原、被告對損害的發生均有過錯,是典型的混合過錯,原告應承擔主要責任,被告承擔次要責任。兩位作者認定被告承擔侵權責任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兩點:一、被告張某應當預見點燃礱糠的行為可能會危及他人,而張某未盡到管理及看護的義務,因此張某主觀上存有過失。
  • 賽爾原創 因果關係分析方法簡介
    作者: 哈工大SCIR博士生 趙森棟1 引言與相關關係相比,因果關係是對問題更本質的認識。
  • 侵權民事責任中的因果關係
    客觀現象之間的這種引起與被引起的關係就是因果關係。侵權民事責任中的因果關係是特殊的因果關係,它是哲學上因果關係範疇在民事法律上的運用。有學者認為侵權民事責任中的因果關係就是研究特定的損害事實是否系行為人的行為必然引起的結果,如果是,則具有因果關係,否則,就沒有因果關係。這種認識有失全面,原因與結果之間不僅僅是必然的引起關係,還存在一種或然的,或者說是間接導致關係。
  • 刑法因果關係的司法證明
    其中濫用職權罪70,玩忽職守罪435  檢索可見,刑事裁判文書中表達刑法因果關係的常見語詞(句)有25個:刑法意義上的因果關係、多因一果的因果關係、結果發生的原因之一、直接因果關係、間接因果關係、必然因果關係、一定的因果關係、一定因素、主要原因、次要原因、輔助因素、誘發因素、誘因、促因、促進因素、因果鏈條的重要環節、雖無直接因果關係但卻具有一定的客觀聯繫、根本原因、直接的必然的因果關係
  • 刑法因果關係的理論爭鳴
    在不同學科、不同語境中,因果關系所指涉的範圍並不一致。經驗科學中的因果關係一般歸屬於存在論,而規範科學中的因果關係則大致可歸屬於規範論。  正因為必然因果關係說所依賴的必然性與自然科學的最新發展存在一定的衝突,偶然因果關係作為必然因果關係的補充開始出現。
  • 侵權責任中的因果關係
    ⑨必然因果關係認為,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須存在必然因果關係,行為人才負賠償責任,否認偶然因果關係和其他因果關係的存在。必然因果關係說長期以來一直是我國學者的通說  必然因果關係的確真實地反映了行為與結果之間的內在聯繫,使歸責科學而準確。但是完全否認其他因果關係的存在,則是不甚妥當的。
  • 刑法因果關係理論梳理
    國外的因果關係學說與客觀歸責1、條件說:沒有前者就沒有後者,實行行為與結果之間的關係,即使預備行為產生了結果也不存在因果關係。條件說奠定了法律上因果關係的事實基礎,成為所有因果關係理論都不能迴避的起點。2、原因說:以某種規則為標準,從導致結果發生的條件中挑選出應當作為原因的條件,只有這種原因與結果之間才存在因果關係。3、相當因果關係說:根據一般社會生活經驗,在通常情況下,某種行為產生某種結果被認為時相當的場合,行為與結果之間就具由因果關係。
  • 因果推理「三問」:是什麼?為什麼需要?如何使用?|內生性|因果關係|...
    譯者:AI研習社(聽風1996)  作為一名經濟學博士,我致力於尋找某些變量之間的因果關係,用來完成我的論文。因果關係強大到可以讓人們有足夠的信心去做決策、防止損失、求解最優解等。在本文中,我將討論什麼是因果關係,為什麼需要發現因果關係,以及進行因果推理的常用技巧。  1. 什麼是因果關係?
  • 【探討】因果關係的判斷標準在不作為犯中的適用
    關於因果關係的認定,理論上通常存在條件說、原因說、相當因果關係說以及合法則的條件說。(一)因果關係的認定理論1、條件說條件說主張,在實行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只要存在著「沒有前者就沒有後者」的條件關係,就認為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 攀登因果關係之梯
    攀登因果關係之梯 運用想像能力發掘和利用因果關係是人類智能的重要特徵,而傳統統計學語言難以表述因果關係,局限了人工智慧的發展和人類對自身智能生成方式的理解。Judea Pearl 從人類的觀察,行動和想像能力出發,構建了因果關系科學表達的語言體系和系統架構,為人工智慧攀登」相關-幹預-反事實」的因果關係之梯奠定了基礎。
  • 從哲學上看,因果關係為什麼很難確定?
    日常生活中,沒有人能完全避開「因果關係」這個概念。例如,當人問出「為什麼問題」(why question)多半想尋求的就是因果說明:為什麼會有潮汐?為什麼太陽會東升西落?這些問題不只是格式類似,它們都在為想要說明的現象尋求一個因果上的說明。如果要給出正確的因果說明,得知道什麼是因果,換句話說,我們需要好的因果分析理論,用以分析事件之間的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