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8日電(李若愚)利亞德8月7日發布《利亞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向公司員工發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議書的公告》。公告稱,2018年8月7日,利亞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李軍向公司董事會辦公室提交了《關於鼓勵內部員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議書》。
公告稱,基於對公司未來業績持續增長的信心和對公司股票長期投資價值的認同,為維護市場穩定,李軍倡議:利亞德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體員工積極買入公司股票,具體內容如下:「鑑於公司良好的基本面,以及我本人對公司管理團隊與公司未來持續發展的信心,公司股票投資價值已經凸顯,為維護市場穩定,在此我倡議:利亞德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體員工積極買入公司股票股票。本人鄭重承諾,公司及全資、控股子公司全體員工經本人事先確認擬購買數量,並在2018年8月8日至8月20日期間完成淨買入利亞德股票,連續持有12個月以上,且持有期間連續在利亞德履職的,該等利亞德股票的收益歸員工個人所有,若該等股票產生的虧損,由本人予以補償。」
對於因增持而產生虧損的定義,公告稱,公司及全資、控股子公司全體正式員工事先經李軍本人確認擬購買數量,並在2018 年8月8 日至8月20日期間完成不超過約定數量的淨買入利亞德股票,連續持有該等股票12個月以上,且在約定的持有期連續在利亞德履職的,該等利亞德股票的收益歸員工個人所有,若該等股票產生虧損,則公司控股股東、董事長李軍對虧損部分予以全額補償。
對於補償金額計算公式,公告稱,補償金額=淨買入數量*(增持期間淨買入股票均價-截至2019 年8 月20 日後1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補償金額為正數則涉及補償。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後12 個月內,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增持股票價格將按照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的相關規則作相應調整。
對於補充計算時點,公告稱,若截至 2019 年8 月20 日後10 個交易日股票均價低於員工有效持有的本次約定增持股票的淨買入股票均價,則由李軍一次性補償員工2019 年8 月20 日後1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與淨買入股票均價的差額產生的員工有效增持股票的價值損失。如公司發生重大事項停牌等事宜導致股票無法交易,則相關日期順延。
對於補償方式及資金來源,公告稱,補償方式為自有現金或股份贈與補償。
對於補償的限額,公告稱,補償款不設上限。
對於補償的時點,公告稱,李軍將在上述員工購買利亞德股票完全賣出完畢後兩個月內予以補償。如公司發生重大事項停牌等事宜影響計算交易虧損的時間,則相關日期順延。
對於補償的可行性,公告稱,此次倡議增持範圍僅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員工,增持期間短且需連續持有公司股票12 個月以上,整體增持金額可控,同時李軍具備相應履約能力,相關補償具備可行性。
對於員工購買股票的資金來源及購買股票的表決權歸屬,公告稱,公司員工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資金來源為員工自有資金。員工在倡議增持期間購買股票以員工自願為原則,購買的股票所有權和表決權歸購買員工所有。員工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自由賣出其所增持的股票,不受李軍的影響和控制。
對於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補償員工增持股票產生虧損的相關保證措施,公告稱,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李軍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其保證措施主要如下:1、李軍個人良好的業界聲譽、口碑和信用狀況是其履約能力的基本保障。必要時,李軍將利用其在行業內的良好資源貸款融資作為履約保障。2、利亞德目前經營狀況正常,未來發展前景良好。因此,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公司未來業務發展不會面臨急劇惡化,而國內資本市場目前也較為穩定,預計公司股票不會發生價格劇烈下滑的情形。公司董事長李軍因公司股票價格劇烈下降而承擔補償義務的風險較小。綜上,李軍對公司員工若因增持利亞德股票產生的虧損進行補償具有可行性,具有足夠的履約能力。因此,李軍暫無設立保證金帳戶或第三方監管帳戶來確保相關承諾得到實施的計劃。公司提醒投資者關注相關承諾可能無法履行的風險。
公告稱,董事長、實際控制人李軍對公司投資價值的判斷不構成對投資者的實質承諾。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李軍對公司投資價值的判斷以及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充滿信心的相關陳述,僅代表李軍的個人意見,非公司董事會決議,不構成公司對投資者的實質性承諾,投資者及相關人士均應當對此保持足夠的風險認識,並請理解預計、判斷與承諾之間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