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16時許,新京報記者從現場多名搜捕人員處證實,江西省撫州市樂安殺3人嫌犯曾春亮落網。
據新京報此前報導,8月8日,樂安山碭鎮山碭村一對老年夫婦和其孫遭遇錘殺,2死1傷。8月13日,該鎮厚坊村再發兇案,一名駐村扶貧村幹部遇害身亡。警方稱曾春亮或為兩起命案的嫌犯。
8月16日16時許,新京報記者在厚坊村看到,大量警力調撥至厚坊村一側的東陂灣一帶,每隔數分鐘,就有特警和公安的車輛駛入。記者從無人機畫面看到,環東陂灣被搜尋的車隊圍住。現場有無人機喊話:曾春亮,你已經被包圍,請立即下山,投案自首。
不久,現場多名警員及工作人員向新京報記者記者證實,嫌犯曾春亮已被抓獲,但具體被捕位置尚不明確。
此前,對曾春亮的搜捕工作已持續數日。自8日命案發生以來,圍繞厚坊村,周邊村鎮多警力加入搜捕,樂安縣武裝部也調配各鄉鎮民兵增加布控,投入到搜捕工作中的各類人員超過千餘人。
嫌犯入室殺人致2死1傷
曾兩次犯盜竊罪被捕入獄
據澎湃新聞8月10日報導,8日樂安縣山碭鎮山碭村發生的重大刑事案件,造成兩人死亡一人受傷。
遇害者家屬康女士介紹,該兇殺案發17天前7月22日,嫌犯曾潛入遇害者家中,與其家人發生肢體衝突。隨後,遇害者家屬至少兩次報警。8月8日早上7點,曾春亮再次潛入家中,他拿著錘子對康女士的母親和熟睡中的父親行兇,致父母當場死亡。此外,8歲的外甥也不幸受傷,至今仍在醫院搶救。樂安縣公安局方面回應稱,警方22日接到家屬報警後,就已經立案調查。
監控顯示,8日清晨7時許,嫌犯曾春亮手拿錘子進入受害人家並上樓。
根據警方披露嫌犯曾春亮的戶籍地以及身份證等信息,澎湃新聞查詢裁判文書網發現,曾春亮曾因兩次犯盜竊罪被捕入獄。2002年12月5日,曾春亮因犯盜竊罪被台州市路橋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2013年3月,曾春亮因再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期間,曾春亮因能認罪悔罪,完成勞動任務獲減刑有期徒刑7個月。刑期自2012年6月13日至2020年5月12日止。
駐村扶貧幹部被害
「為人很好,對每個人都很好」
8月13日,樂安縣山碭鎮厚坊村一名駐村扶貧幹部被害。樂安縣醫療保險事業管理局值班人員向澎湃新聞證實,死者系該縣醫保局駐村幹部桂高平。
前述值班人員告訴澎湃新聞,桂高平今年近60歲,已在縣醫保局工作了十幾年。平日裡,桂高平「為人很好,對每個人都很好」。
當地村民持木棍尋人,提請大家不要出門。來源:紅星新聞
8月8日,山碭村案發,因為擔心嫌犯乘車逃走,22歲的輔警杜海華接到執勤任務,在山碭鎮主幹道上盤查過往車輛時,遭遇車禍身亡。
當天最先趕到現場的杜家親屬說車禍發生時,杜海華正在檢查一輛麵包車,後方駛來的廂式貨車剎車不及時,撞向麵包車的尾部後衝向杜海華。
杜海華父親杜文平介紹,22歲的杜海華在今年3月12日才剛到龔坊鎮派出所工作,工作內容主要是協助民警出警,出事前還在試用期。
杜海華母親說,今年3月參加工作以來,孩子每個雙休基本都在派出所加班度過,很少回家。在今年8月20日的公務員考試中,杜海華報了警察崗位,如果考試通過,他就能成為一名正式的警察。
「他從小就喜歡做警察」,父親表示,雖然兒子在執行任務時犧牲,但不後悔他當輔警,只希望能被評為烈士告慰兒子。他同時也表示,希望儘早把嫌犯抓獲歸案。
目前,嫌犯曾春亮已經落網。
悲劇本可避免
7月22日早上,曾春亮潛入山碭鎮山碭村村民康海(化名)家三樓,被發現後,同康海及其母親發生一番打鬥後逃走。
康海與家人選擇了報警,山碭鎮派出所警察不到十分鐘就到了。康海向派出所民警描述:「有賊到了我家樓上,拿螺絲刀捅傷我了,聽口音是當地人。」
隨後,警察載康海往曾春亮跑的方向追,路上碰到一名熟人,並和他講了發生的事,描述了一下「賊」的外貌,尤其是「留著光頭」。這人便說,可能是他認識的一個人,他沒告訴康海,而是把派出所的人叫到車上去,說了「曾春亮」的名字。
之後,警察帶康海到了派出所,調出曾春亮的資料信息,信息顯示,曾春亮5月份剛從監獄出來,確定了嫌疑人後,警察向康海問話、作筆錄,詢問家裡丟了東西沒有,有沒有翻動的痕跡。
最後,派出所一名負責人跟康海說:「這案子估計起不了很大的作用,最多就定個非法入室,屬於治安案子。」
康海不服氣,又將此事反映到了樂安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刑警大隊很快便來處理了,當即就到了派出所,走了程序,事發當天上午,就到家裡面看了現場,發現的確沒有翻動。
下午,從醫院驗傷、治療出來後,康海到公安局刑警大隊了解案件進展。警方稱,經研究後,認為依靠單方面的口供,「定罪比較牽強」,現場也沒有發現其他作案工具,「就一個光人」。
令人沒有想到的是,8月8日,曾春亮再次來到康海家,趁康海家裡只有其父母和7歲的外甥在,拿著刀、錘子,脖子上綁了毛巾,殘忍地殺害2名老人,並且重傷7歲兒童後潛逃。
如果當初警方第一時間將 曾春亮潛入 康海家中後,對 康海的報案予以重視,並將 曾春亮予以立案抓獲,是不是就可以避免之後的一系列血案?
註:以上綜合來自新京報、澎湃新聞、法律讀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