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作為主流的代步工具之一,近兩年來,很大程度的受到來自交管部門的監管約束,尤其今年可以說是電動車整治重要的一年,多地出臺了電動車戴頭盔、上牌、考駕照等管理,今天是12月1日,也是2020年最後一個月,而在新的一個月,電動車、電動三輪車不少地方又出臺了新規,事關電動車上牌、上路行駛以及騎行,廣大車主提前了解,有備無患。
山西晉城:電動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
《晉城市電動車管理條例》是2020年7月31日通過,將在12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電動車上路有變化的主要有;
1、電動自行車允許搭載16周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比之前的12周歲有所放寬。
2、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限速15公裡/小時,不得超速行駛。
3、電動自行車、電動普通摩託車、電動輕便摩託車駕駛人、乘坐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
4、駕駛電動自行車需要隨身攜帶行駛證,其他電動車上路 需隨身攜帶行駛證、駕駛證。
河南駐馬店:嚴查多項違規電動車
12月1日起,河南駐馬店將會重點嚴查無牌電動車上路行駛行為,對於電動車存在闖紅燈、闖禁行、逆行、佔用機動車道、加篷改裝改型等行為將會實施罰款處罰,金額在20到到50元不等。
據了解,河南駐馬店給電動車集中免費上牌時間為2020年8月20日至11月30日,從今天開始,電動車如果在上牌將會進行收費。
山東:專項整治電動四輪車上路
12月1日起,山東省將開展電動四輪車專項整治,並對電動車違法行為進行更加嚴厲的查處。重點查處違法載人、佔道、闖紅燈、逆行、酒駕等違規騎行行為。比如,濟南市交警將按照勸阻、警告、通報、曝光、處罰「五位一體」的原則,開始常態化治理。
江蘇:全域正式實施電動車新條例
江蘇出臺的電動車管理條例,從7月1號南京率先實施之後,每個月都有城市在落實執行,而根據規定,12月1日為條例落實最後期限,也就意味著,江蘇全域從今天起,正式完成全省實施電動車新條例。
而條例對於騎行最大的變化就是戴頭盔,相比其他省份的提倡戴頭盔相比,江蘇在條例內是強制戴頭盔,如果查到未戴頭盔,首次處罰20元,第二次處罰50元並且還會進行媒體曝光,甚至有的地方還會和徵信掛鈎,所以各位車主從今天起,一定要出門自查是否佩戴頭盔。
2020年對於電動車來說,是推進規範化管理關鍵的一年,電動車經歷了掛牌、限速、戴頭盔,並且各地也都形成了常態化治理,相信,風雨過後是彩虹,經過治理的電動車,以後的上路將會變得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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