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出行的方式也是越來越多,現在還是會有一大部分人選擇電動車出行,大街上也隨處可見它們的身影。但是其間也存在著不少''馬路殺手'',有些司機不恪守交通規則並且在馬路上橫行無忌,這也給不少市民帶來了很大的困擾。近日,交管部門出臺了電動車的新規,趕緊看看吧!
近年來一些電動車企業為了佔領市場,迎合消費者,生產銷售的電動自行車,越來越大,越來越重,越來越快,速度,體積,重量和動力性能遠遠超過標準,對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安全帶來了嚴重的危害。而新標準正式實施以後,對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逐步退出路面。
新規範強調了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要求電動自行車必須具備腳踩騎行踏杆。整車高度不超過1.1米,車體寬度(除車把、腳蹬部分外)不超過0.45米。此外,新規範增加了防篡改車速、防火阻燃、防失控、充電器保護等技術指標,全面提升了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
其實在生活中我們經常能夠看到有些電動車司機在騎車過程中接打電話、超載等等這些違規的現象,甚至有些電動車司機行進的速度十分快,這是十分不安全的,新規則實施的主要意圖也是為了有效的防止這類事情的發生。
而對於現在市場上存在的不達標的電動車,相關部門將採取對應的措施來進行淘汰更換。比如說以舊換新、自然報廢、折價回購或給予一定的報廢補助等等方式來淘汰市場上不達標的電動車。對此,交通環境只會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