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早些年汽車市場不景氣,國家給出很多購車利民政策,比如汽車報廢補貼以及購置稅優惠等等,但是對於這些政策今年將會全部取消,如果不抓緊時間購車換車,將趕不上這個好時機。
根據新規,家用5座轎車以及7座的SUV,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但正常行駛裡程達到了60萬公裡的車輛,國家將引導報廢。車輛行駛超過15年以後每年必須檢驗2次,檢驗不通過的,強制報廢。
儘管是這樣,遇到下面這種情況還是要例外的報廢!
情況一:行駛公裡數達60萬公裡,非營運的家用5座轎車,及7座SUV沒有報廢年限,但是行駛裡程達到60萬將要被強制報廢。
一般家用車最多也就開個10年,或者一年開個2萬公裡左右,十幾萬公裡時車主也就要考慮換車了,所以這個報廢裡程足夠長了,不會影響到車主們的利益。
情況二:未通過年檢/未按時年檢
現在對私家車的年檢規定是:
新車6年一審,6年內每兩年去車管所蓋一次章;7-15年內每年檢一次;15年以後半年檢一次。如果不去年檢或者年檢不合格的車就會被強制報廢。
不過對於將要報廢的老舊車輛其實提前報廢也不是不可的,不過小編建議大家要抓緊時間了,因為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在今年年底有所變動,在2017年12月31日之後將取消小客車報廢補貼。
1、小客車報廢補貼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型以上客車無國家補貼,貨車且非黃標車輛第一階段補貼截至2018年6月30日;
2、2017年12月1日起進行報廢登記車輛或之前進行登記有問題的車輛不保證能夠領取2017年補貼;
3、確保辦理報廢的機動車及相關證件來源合法,真實有效,報廢車輛不存在任何經濟糾紛;
4、報廢車輛與相關部門登記的車輛信息相符,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不存在挖補、粘貼、焊接、塗改等情況;
5、報廢車輛有查封、抵押、事故未處理、被盜搶、法院查封、身份證號或名稱不符、組織機構代碼證名稱或代碼證號不符、車主已死亡未辦理繼承等不能辦理機動車報廢註銷業務,請自行解決後再辦理車輛報廢註銷。
根據《財政部商務部關於發布〈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車輛範圍及補貼標準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掛牽引車和總質量大於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載貨車(含普通貨車、廂式貨車、倉柵式貨車、封閉貨車、罐式貨車、平板貨車、貨櫃車、自卸貨車、特殊結構貨車等車型,不含全掛車和半掛車),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8000元。
對在2017年12月31日前報廢的、符合補貼範圍的老舊車輛,還會給予一定補貼,但是如果到了2018年,不管是什麼情況小客車報廢將不會給予一毛錢補貼,算一下真的要虧好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