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與員工籤訂勞動合同書時,一般會規定一些額外的條款,認為如果相互籤訂合同,相關合同條款便會見效。
事實上,勞動合同書的所有條款並不是籤訂即生效的,假如違背相關法律法規,或是侵害員工的合法權利,即便在勞動合同書上以書面形式承諾,有關條文也會被評定為失效,不但不可以做到承諾相關條文的目的,並且也會對公司造成消極影響。
那麼,一般的無效勞動合同條文有什麼?公司應該怎麼做?
1承諾個人社保現金發放給職工
交社保是國家強制要求,並不是公司和職工商議達成一致就可以不繳納,即便彼此籤署「不交社保」的書面形式協議書也歸屬於失效條文。一旦被社保部門依法查處或是職工悔約,公司就必須補繳社保,並自欠交生效日按每天萬分之五繳納稅款滯納金,另外規定職工退還現錢派發的個人社保也很艱難。
除此之外,一旦職工產生工傷事故,而公司又沒有向社保機構繳納工傷險,則職工全部的工傷待遇花費均由公司擔負。
2約定員工辭職必須向企業支付合同違約金
依據法律法規,職工向企業支付的合同違約金僅有兩種,一種是競業合同違約金,第二種公司提供專業技術培訓後工作年限沒滿即辭職的合同違約金,公司與職工承諾的別的合同違約金都歸屬於失效條文,因此,若公司沒有提供專業技術培訓而約定員工辭職後收取合同違約金,歸屬於失效條文。
必須注意的是一般的入崗學習培訓並不屬於專業技術培訓,另外公司也必須儲存好專業技術培訓的直接證據原材料。另外,一些公司達到對等情況將會承諾「辭退員工,公司應向職工付款合同違約金」,這類承諾徹底沒有必需,但確是合理的,很有可能被人民法院適用。
3承諾不可生育
針對女工來講,公司若承諾「職工不可生育,不然給予解僱」,也歸屬於失效條文,若公司以此為由解僱完婚或是孕期女工,則會被評定為違反規定辭退,必須付款賠償費。
承諾「違背計劃生育政策,公司可解除勞動合同書」,儘管有判例適用這類條文,但充分考慮公司文化基本建設和放寬「二胎」的社會發展氣氛,提議公司不做這類承諾。
4承諾「晚到三十分鐘,扣減當日薪水」
一般狀況下,職工遲到,公司能夠扣減相對時間範圍內的薪水,但晚到十多分鐘即扣減當日薪水會被評定為加重職工責任,因而為失效條文。
實踐活動中,公司能夠承諾「一個月遲到XX次,歸屬於比較嚴重違背管理制度,公司能夠消除勞動合同書」,以避免職工常常遲到,危害公司運作。
5同意「試用期1年」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超過三個月不到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一年,不到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如果企業超過約定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法律允許的最長試用期,超過法律規定的一部分,企業還需要賠償相應賠款,往往是正常工資的兩倍。
需要注意,同一個的員工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如果是這樣的話,員工離職後再次僱傭或轉崗,企業不可以再次約定一個試用期。
連雲港青才網 提醒您,勞動關係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合同條款,然而,並不是所有的條款合同依法。所以當企業和員工籤訂勞動合同,要關注條款的有效性,以免後續的造成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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