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涵江區委關於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2020-12-22 莆田新聞網

  根據省委巡視工作統一部署,2019年11月27日至2020年1月7日,省委巡視一組對莆田市涵江區開展了巡視,並於2020年5月18日,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旗幟鮮明講政治,堅決扛起巡視整改主體責任

  涵江區委始終站在講政治的高度,認真落實省委「五抓五看」「八個堅定不移」具體要求,壓緊壓實管黨治黨責任,切實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一是把握整改要求,迅速傳達部署。反饋會後,立即召開區委常委會(擴大)會議,原原本本傳達省委巡視反饋意見,專題部署整改落實工作。區委常委會認真對照,主動認領,先後11次研究任務分解、細化整改措施、聽取進度匯報、協調解決問題,推進整改落實。6月15日,召開區委常委會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區委班子成員帶頭認領問題,深刻剖析原因,推進整改落實,形成巡視整改的「頭雁效應」。二是對標整改任務,壓實工作責任。第一時間成立以區委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建整改工作專班。對省委巡視反饋的4個方面17項共44個問題,以「清單化」「表格化」形式細化制定154項整改措施,逐項明確整改要求、牽頭領導、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建立整改工作檯帳,每周跟蹤督促落實。區委主要領導自覺擔負起整改總責,直接承擔13條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全力推動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見效。三是運用整改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堅持把抓好整改落實融入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落實「六穩」「六保」任務的全過程,與做好「十三五」收官和「十四五」謀劃貫通起來,與深化標本兼治、強化建章立制結合起來,出臺或完善踐行習近平總書記治理木蘭溪重要理念、優化營商環境、強化陣地宣傳監管等制度23項,做到巡視整改落實與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一體推進、全面落實,切實把巡視整改成果轉化為推動涵江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動力。

  二、巡視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關於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治理木蘭溪重要理念還不夠有力的問題

  (1)針對「雖有制定貫徹意見和措施但未下發實施」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全面深入學習。將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治理木蘭溪重要理念列入《2020年度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印發《關於深入開展習近平治理木蘭溪重要理念專題學習宣傳活動的通知》,在全區再掀學習熱潮。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帶頭召開習近平總書記治水理念在木蘭溪的先行探索和生動實踐專題學習研討會。截止目前,全區61家黨(工)委、黨組、黨支部組織開展習近平總書記治理木蘭溪重要理念專題學習研討,25家黨(工)委、黨組組織中心組成員深入基層開展宣講活動,不斷堅定貫徹落實的積極性、主動性。二是系統推進治理。制定《涵江區木蘭溪系統治理和片區開發建設2020年行動計劃》。圍繞「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水安全」四水體系建設,策劃實施城鄉供水一體化、城涵河道生態修復、藍色海灣整治等12項工程,5個已完工或基本完工,7個按序時推進。結合「十四五」項目形成涉及木蘭溪流域的中小河流治理安全生態水系建設項目15個,計劃總投資2.68億元。積極策劃木蘭溪流域農村生活汙水治理項目,建立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建設項目儲備庫。三是制度保障落實。落實「河長日」、河長制工作督察等制度,堅持區級河長一月一巡河、鎮級河長一周一巡河,2020年4月至11月,區、鎮兩級河長開展「河長日」活動56場次,督促整改涉河問題191個,已整改到位190個;出臺《關於進一步強化木蘭溪流域系統治理專項監督工作的通知》,明確「責任清單」和「問題清單」,建立「5+X」聯席會議機制和跟蹤問效機制。

  (2) 針對「治理項目實施不力、推進緩慢」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啟動約談機制。2020年5月20日,由項目實施單位區水利局約談中標單位負責人,責成優化施工組織,加大生產要素投入,確保施工進度。二是提速項目建設。按照「3年內建成21個子項目」的工作目標,重新優化施工安排,強化項目資金、生產要素等投入,推進未開工項目儘快開工,已開工項目加快進度。2019年已開工的5個子項目,已完成投資3.6億元,佔總投資額4.1億的88%,將於2020年12月份完工;未開工的16個項目中,今年已開工14個子項目,已完成投資2.2億元,佔總投資額7.2億的30.5%,將於2021年10月份完工;2個子項目總投資1.4億,將於2020年底開工,2021年12月完工,以上進度安排均符合合同約定。

  2.堅持高質量發展不夠紮實

  (3)針對「產業園區建設和招商引資質量欠佳、產出偏低」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推進園區標準化提升。實施園區發展和產業轉型三年行動計劃,高標準編制莆田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產業規劃等。高新區體制機制改革三定方案已報市委編辦徵求意見。新涵工業集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已通過市政府批覆。建成投用企業管家服務中心、產業鏈服務中心、科技育成中心,完成「涵江實驗小學高新區分校」「涵江實驗幼兒園高新區分園」等2所學校掛牌工作,配套建設平民醫院、赤港醫療健康服務中心等醫療網點25個,加快人才公寓項目建設,高質量推進園區「十個一」提升工程。二是推進低效利用土地再開發。全面推進福建海峽紡織城項目503.15畝未利用土地招商工作,其中100畝已完成招商再利用,剩餘403.15畝擬作為城北裝備製造園「三房」建設及新能源汽車產業園用地,正在策劃招商對接中。全面梳理園區可利用土地情況,編制完成涵江區項目招商圖冊,針對性開展招商對接,已完成109畝土地的招商再利用。三是推進閒置廠房盤活。全面摸底全區閒置廠房情況,依託園區統一管理,納入全區招商工作安排,已盤活閒置廠房約16萬平方米;另有5.26萬平方米閒置廠房正在進行資產清算。四是推進企業提質增效。推薦上報一二三產業「百千」增產行動重點產業、重點企業141家,116家企業入選市級「白名單」,133家企業入選區級「白名單」,推薦20家企業申報市中小微「白名單」,推薦7家企業申請10筆市過橋擔保轉貸資金共計2.9億元,為企業爭取技改等各類資金補助約1.29億元,助力企業克服疫情影響。支持和鼓勵冠蓋金屬、景田等企業增資擴產,加快轉型升級,實現工業發展「量質雙升」;推薦上報長城華興年產60萬噸綠色智能輕量化玻璃瓶等17個省級、4個市級重點技改項目,推薦依噸多層電子和方家鋪子申報工業網際網路項目,推薦華佳彩等4家企業申報2020年省級技術創新項目,推動企業轉型升級。落實穩外貿4條措施及穩鞋企促升級補充10條措施,通過組織企業參加福建商圈(步行街)博覽會暨消費品採購會、舉辦「『品』味涵江」直播活動等方式,幫助企業穩定市場、擴大產能。五是推進產業轉型發展。完善處級領導掛鈎重點企業工作制度,建立「一家企業、一名科級以上領導、一名服務專員、一名醫護人員」工作機制,幫助企業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和恢復生產。通過「金服雲」收集上報42家企業的融資需求,共計2.3億元。幫助億發衛生、新飛天等企業抓住機遇轉型生產口罩等應急物資,實現逆勢增長,億發集團入圍商務部醫療物資出口「白名單」,成為莆田市目前唯一取得一次性醫用口罩「白名單」的出口企業。培育網紅經濟、直播電商、「工業+旅遊」等新業態新模式,助推企業危中尋機、化危為機。六是推進招商取得實效。成立開放招商工作領導小組,設六條戰線招商組、8個專班深入開展食品加工、電子信息、裝備製造等主導產業上下遊產業鏈招商。截止目前,新增對接項目80個,其中產業類項目66個,總投資429.3億元,已籤約項目32個,計劃總投資213.68億元。嚴把招商項目準入落地標準,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關於莆田市重點產業投入與產出控制指標的意見》,對項目投資強度、產值強度、稅收強度、環保、能耗、土地開發效率等進行嚴格約定,確保投入產出比。

  (4)針對「民生補短板項目建設推進不力」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組織重新論證。結合城市發展、規劃調整、群眾需求等,2020年4月邀請專家組對51個教育工程包項目進行重新論證並開展可研修編,2020年5月發改部門批覆同意,確定建設子項目24個,包括14個已動工項目和10個未動工項目。二是推進項目進度。14個已動工項目中,已建成6個;8個停工項目中,已經復工7個,1個因涉及國防光纜遷移正在推進協商。10個未動工項目中,已動工1個,目前已完成80%樁基;剩餘9個子項目,將按照合同約定分年度組織實施。三是推進村衛生所建設。全區共規劃設置村衛生所149所,其中,符合規範化標準的54所,完成改造提升的65所;剩餘30所衛生所改擴建及修繕工程已完成建設,下一步完成驗收後投入使用。

  3. 關於對中央、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夠有效的問題

  (5)針對「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未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2019年12月30日搬遷關閉梧塘鎮太子坪養狗場。二是已完成對東圳水庫二級飲用水源限建區25棟別墅的室內物品清空、斷水斷電等工作,別墅已封存並按程序移交白沙鎮管理,對白沙鎮坪盤村行政處罰20.551萬元已落實到位;已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確保關閉封存到位。依據省違建別墅專項整治相關政策,白沙鎮坪盤村違建別墅已處理到位,正在上報省自然資源廳銷號。涵江區紀委經核實,對該問題涉及的相關責任人白沙鎮原二級主任科員、白沙鎮坪盤村原黨支部書記黃國強給予黨內嚴重警告。三是已完成「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後,欠帳較多,城鎮汙水處置不到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後,欠帳較多,農村汙水處置不到位」「老城區管網改造進展緩慢」「汙水管網不配套」「生活汙水簡易處理後外排制約小流域水質改善,存在黑臭水體」「莆田市農村汙水垃圾整治行動實施方案(2016—2020)任務滯後」「農村汙水管網嚴重缺失」「石材及機磚業反彈現象時有發生」「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後,欠帳較多,生活垃圾處置不到位」等9個問題的整改工作。四是通過適時召開專題會議、現場辦公等方式,協調解決問題,推動責任落實。

  4.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嚴格

  (6)針對「有關意識形態精神的學習不夠重視」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成立涵江區委宣傳思想工作領導小組(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全區意識形態工作開展;強化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落實意識形態工作相關文件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論述納入學習安排。今年以來,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文件35次,基層黨委(黨組)開展理論學習中心組600場,各級宣講隊伍開展理論進基層宣講500次。二是結合區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檢查,完成對全區61個黨組織學習情況的檢查。結合開展第十一輪、第十二輪區委巡察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專項檢查,對16個黨組織的學習情況進行回頭看。

  (7)針對「陣地宣傳監管不夠嚴格」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及時糾錯。第一時間完成對「涵江新聞網」等網站上相關報導的刪除,制定《涵江區人民政府網站信息審核發布制度》,建立發布審核機制。二是臺帳管理。對轄區內具有信息發布功能的9家網站,6家微博、頭條號、抖音號,48家微信公眾號均建立管理臺帳。三是自查抽查。召開全區公共領域宣傳載體問題整改工作布置會議,印發《關於開展2020年公共領域宣傳載體自查整改及完善制度工作的通知》,組織開展自查清查工作,建立完善審核發布、臺帳管理、定期更新、日常巡查、責任追究等五項日常管理制度,61家黨組織完成自查,抽查10家黨組織。四是追責問責。區委宣傳部、區公安分局黨委、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涵東街道黨工委、涵西街道黨工委等已對信息公開工作不到位的5名責任人分別給予批評教育。

  (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方面

  5.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夠有力

  (8)針對「落實『四個親自』要求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2020年7月6日,區委常委會專題聽取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並召開區紀委九屆五次全會進行全面部署,區委常委會召開專門會議分析研判全區政治生態形勢,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二是2020年7月13日開始,組織開展全區2019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並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實行臺帳管理,督促整改落實;區委主要領導帶頭對三江口鎮、區民政局開展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制定《區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三是嚴格落實《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要求,區委主要領導全力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履行職能、開展工作,對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9)針對「執行從嚴管理、廉潔自律要求不夠自覺和嚴格」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持續深入學習。將《中共福建省委關於印發〈福建省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實施細則〉的通知》納入6月份主題黨日活動內容,組織全區各級黨組織、黨員幹部進一步明確工作要求,增強紀律觀念。區委主要領導在區委常委會(擴大)會議、全區黨員幹部警示教育大會上就民主生活會上如實說明被約談函詢情況進行集體約談並作強調。二是建立督導機制。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等部門建立約談函詢信息通報督導機制,每年12月由區紀委案管室匯總當年度科級幹部被約談函詢名單,並通報給承辦紀檢監察室及區委組織部。三是加強把關指導。區委派出督導組,對民主生活會召開情況進行全面督導,了解班子成員是否按規定如實說明情況,對民主生活會質量達不到要求的,及時叫停,並報批督促重新召開。2019年「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期間,區委派出10個巡迴指導組,全面督導110個單位民主生活會開展情況,確保會議質量。四是全面開展自查。對「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專題民主會材料進行全面自查,對納入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不夠、未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相關人員已按要求整改,並按規定進行補充說明。

  (10)針對「開展警示教育、防控廉潔風險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推動警示教育常態化。出臺《關於推動警示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實施意見》,今年以來,全區共組織開展警示教育課284節、參加學習11347人次,觀看警示片103人次。7月27日召開全區黨員幹部警示教育大會,通報2016年以來發生在我區部分黨員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件,警醒教育黨員幹部堅守初心使命,嚴守紀律規矩。二是抓好任前談話。今年以來,全區共組織開展任前廉政法規知識測試33人次,開展任前廉政談話43人次。三是加強以案釋紀。今年以來,對港口開發公司違反減稅降費政策案件、涵東街道蒼然社區「三資」監管缺失案件、區住建局3人在工程建設領域受賄案件開展案後整改。下一步將繼續選擇因教育、制度、監督上存在缺失而誘發違紀違法行為的重要、典型案件進行案後整改。四是開展全面排查。下發《關於深入開展廉政風險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全區範圍內共排查風險點802個,對應制定防控措施800餘條。針對項目建設、項目指揮部管理、資產處置等廉政風險點,出臺國有企業收購資產、鞏固提升項目一線「黨支部+指揮部」、規範項目徵遷抽籤活動等制度。五是弘揚廉政文化。深度挖掘傳統文化資源,在原有5個廉政文化示範點基礎上,新建江春霖清風書院、黃公度紀念館2個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加強以廉政文化為主題的作品創作,策劃編寫莆仙戲曲劇本《御史江春霖》、組織拍攝《愛的守護》微視頻,開展「御史揚清風·廉詩詠莆田」暨「梅洋」杯廉政詩詞徵集活動。《扶上馬再送一程》《歷史上的監察官| 江春霖:直聲震朝野 諫官第一人》《印象梅洋》《雁聲塔影映清濤》在人民日報、中紀委網站等媒體刊發轉載。

  (11)針對「反腐敗協調機制不夠健全、支持紀委監委監督執紀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協作配合。2020年7月,召開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會議,重點學習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問題線索有關文件,進一步規範「兩員」涉嫌違法犯罪線索移送、案件通報等有關工作。二是創新工作機制。區紀委監委、區公安分局、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司法局分別制定出臺紀檢監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加強掃黑除惡協作配合、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移送問題線索、規範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問題線索、規範「兩員」違法犯罪案件通報和移送等機制,印發加強掃黑除惡「打財斷血」協作聯動工作機制有關文件,嚴格執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線索摸排機制和問題線索雙向快速移送反饋機制。三是緊抓案件查辦。今年以來,全區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72件,同比增長21.13%。公安機關向區紀委監委移送線索2條,通報案件71人次;檢察機關向區紀委監委通報案件46人次;審判機關向區紀委監委通報案件22人次;司法部門向區紀委監委通報案件69人次;區紀委監委向公安機關移送線索4條,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4件6人。四是強化追責問責。2020年4月2日,區紀委監委對通報移交問題線索不夠及時到位的區司法局相關責任人給予提醒談話。區司法局開展案後整改,組織全局幹部認真學習相關規定,指定專人負責接收和管理問題線索,實行臺帳管理,防止漏報現象。

  (12)針對 「巡察工作不夠紮實」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配強巡察隊伍。今年以來共啟動2輪巡察,從全區抽調51名熟悉紀檢、黨建、財務、審計的幹部積極參與巡察,夯實巡察工作基礎。建立幹部參與巡察常態化工作機制,採取「以老帶新,新老結合」的辦法,確保每組至少有3名參與過巡察工作的老同志,幫助新進組的同志迅速提高巡察工作的政治站位,推動巡察工作高質量完成。二是加強業務培訓。今年5月以來,組織區委第十一輪巡察組成員參加省委巡視暨巡察指導督導工作專題培訓會、市委脫貧攻堅「十百千」專項巡察、優化營商環境專項巡察暨「放管服」改革巡察「回頭看」培訓會和全市巡察幹部業務培訓會,開展區委第十二輪巡察集中業務培訓會。三是強化信息溝通。今年5月以來,區委巡察辦發函提請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政法委、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效能辦、區信訪局等8個部門,要求提供第十一輪、第十二輪共18個被巡察單位有關情況。四是用足用活巡察方式方法。在區政府網站、電視臺、區紀委監委網站、清風公眾號公布九屆區委十一輪、第十二輪巡察公告,在被巡單位黨組織和巡察駐點辦公場所設置巡察信訪舉報信箱,在被巡單位下屬黨支部、各村(居)村務公開欄和人口密集的地方張貼巡察公告等,營造濃厚的巡察氛圍。靈活運用查閱帳目、聽取匯報、個別談話、明察暗訪等12種方式,最大限度擴大獲取有用信息,摸排重點問題,深挖問題線索,為精準發現問題打好基礎。五是壓實主體責任。制定《涵江區巡察整改監督流程圖(試行)》,進一步壓實被巡察單位黨組織整改主體責任和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責任,督促其嚴格落實「一周一匯報、半月一溝通、每月一協調」機制,確保做到真改實改、全面整改。六是強化日常監督。創新巡察整改多級聯審制度,把整改情況納入績效評估、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檢查和幹部考核評價內容,切實把責任傳導至「神經末梢」。嚴格執行《涵江區巡察整改監督流程圖(試行)》和《巡視巡察整改日常監督暫行辦法》,壓實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整改落實日常監督責任。區紀檢監察機關擔負起牽頭監督責任,主動跟進,全程跟蹤督導,做實做細巡察整改監督;今年以來,共派員參加被巡察黨組織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11場、審核被巡察黨組織整改方案9份和整改情況報告9份,全面了解掌握被巡察黨組織推進整改工作總體情況及進展;綜合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整改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嚴肅追責問責。區委組織部將組織考核與巡察信息反饋相結合,對巡察反饋問題認真梳理分類,納入年末黨建對標量化考核,加強綜合分析研判,紮實推進日常管理監督。

  6.履行監督責任、落實「五抓五重」要求還有差距

  (13)針對「未認真落實協助黨委做好年度主體責任檢查」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2020年7月13日起,組織開展區委2019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二是結合區委2019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一併對相關區直部門延伸開展2017年度、2018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三是區紀委認真協助區委抓好主體責任檢查工作,收集匯總檢查發現的問題,建立整改清單,實行臺帳管理,並督促整改落實到位。目前,2019年度區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檢查工作已完成匯總,近期將提交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

  (14)針對「一些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核實不認真、不深細」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規範相關程序。嚴格落實《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今年來區紀委監委初核的75條線索、受理的177件業務內初信初訪均制定詳細的初核方案。二是加強審核把關。嚴格按照方案執行,已辦結的33條線索、129件信訪件,均經過室主任、主管領導、分管副書記及主要領導審核辦結,做深做細做實信訪件辦理。三是提升立案率。深挖案源線索,今年來區紀委監委對2件信訪件進行多部門聯合會審,提出4條審核辦理意見,督促承辦部門進一步補充取證;10件原由鄉鎮(街道)紀(工)委辦理的信訪件提級由區紀委監委相關職能室辦理,提高辦信質量,進一步提升立案率,目前已轉立案4件。四是增強辦信能力。依託委機關「紀檢學堂」,每周組織開展紀檢監察業務培訓,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福建省紀委監委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程》等相關規定。目前,已開展「紀檢學堂」24場次,組織專題培訓班3場次,選派各級跟班13人次,通過以案代培、以老帶新不斷提升辦信能力。

  (15)針對「執紀問責存在偏寬偏軟現象」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注重協同聯動。出臺《關於強化科技運用落實「1+X」監督機制的通知》,形成紀委監委抓總、職能部門分工負責的協調機制。區紀委監委成立篩查組,協同政法機關,按照「三篩三不放過」要求,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查辦的11起涉黑、涉惡團夥案件再起底再篩查,深入研判涉黑涉惡的違法犯罪事實,從中挖掘有可查性的腐敗和「保護傘」「關係網」問題線索,並實行「籤字背書」機制,確保查深查透。二是加大查辦力度。今年以來,全區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72件,同比增長21.13%,其中移送檢察機關6件。三是規範量紀程序。加強案件質量審核把關工作,對於需要進一步補證或糾正的,按規定列出退補提綱,退回辦案單位補充完善審查調查並堅決落實執紀問責集體討論規定。開展案件質量綜合指導,制發《全區案件質量通報》,通報有關共性問題及新出現問題。開展「2019年度全區精品案件評選」活動,有效促進審查調查工作規範化。

  (16)針對「隊伍建設還存在一些短板弱項」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規範提升年」活動。區紀委監委印發《開展「規範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二是強化人員配備。今年以來,從委機關幹部提拔3名分別擔任委辦公室主任、委審理室主任、駐區人大機關紀檢組副組長;新調入幹部8名;上報招委機關考公務員2名。加強內部輪崗交流,輪崗交流到派駐機構2人,部室間交流10人。三是加強日常管理。推進紀檢監察幹部廉政檔案建設,實行動態管理,加強幹部學習培訓,今年以來,開展「紀檢學堂」24場次,選派市級跟班4人次,區級跟班9人次,抽調省紀委辦案2人次、市紀委辦案2人次。

  7.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然存在

  (17)針對「違規超範圍發放補助,自定政策違規發放工作性獎勵」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全面清退。截至目前,區委政法委涉及53人38.89萬元,區城管執法局涉及95人37.61萬元,已清退到位。二是自查自糾。區委政法委、區城管執法局已開展自查自糾,杜絕違規超範圍發放補助行為。三是定期督查。下發《關於在全區開展機關事業單位違規發放津補貼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堅持每季度重點抽查4家單位,對在督查中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發現的線索及時移交區紀委監委處理。截至目前,已開展督查3批次,受檢單位(含下屬單位)共23個,發現問題2個,均整改到位。

  (18)針對「講排場、鋪張浪費問題仍在發生」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審計。區紀委監委會同審計部門完成對東港路建設領導小組、火車站站前廣場徵遷建設領導小組涉及帳目的審計,提出規範財務管理的建議意見,相關單位已落實。二是全面自查。下發《關於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檢查的通知》,督促各級各部門和各項目指揮部按照通知要求,開展自查工作,嚴格規範財務開支。三是建章立制。出臺《關於進一步規範全區項目徵遷組織報名抽籤籤約活動的通知》,對房屋徵遷報名抽籤籤約活動報告、活動規模標準以及活動監督等進一步規範和明確。四是追責問責。區紀委監委對在東港路、火車站站前廣場項目徵遷慶典活動中講排場、鋪張浪費的2名責任人分別給予批評教育。

  (19)針對「存在一些無公函接待、違規列支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住宿費接待」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全面自查。對存在的無公函接待、列支住宿費用等問題,已按規定將上級來函補入報銷憑證,將接待憑證提供給接待對象用於回原單位補報銷。二是嚴格執行。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認真貫徹執行各級關於規範公務接待及招商引資接待的文件要求,從嚴把關各類接待活動,堅決杜絕無公函接待等不符合規定情況發生。三是嚴肅問責。區政府辦黨組、區發改局黨組對公務接待不規範的區政府辦、區招商服務中心2名責任人分別給予提醒談話。

  8.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一些突出問題仍然存在

  (20)針對「文山會海」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實行計劃管理。制定2020年重點會議活動安排計劃,實行量化管控。每季度對區直部門會議活動舉辦情況進行跟蹤管理,持續精簡會議數量。二是科學統籌安排。今年以來,以區委、區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數量同比下降5%,參會人員和議程安排進一步優化整合。

  (21)針對「檢查考核過多」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印發《涵江區2020年督查檢查考核年度計劃》,2020年我區計劃開展督查檢查考評16項,較2019年減少1項,加強督查檢查考評備案管理,堅決杜絕無效督查和計劃外督查。二是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督查檢查考核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對督查考核工作實行計劃管理,落實報備制度,改進督查考核辦法。三是已完成2020年上半年基層接受督查檢查考評的分析研判,並將相關情況在一定範圍內通報。

  9.一些不良貸款的化解處置不合常規

  (22)針對「以原值收購銀行不良債權」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2020年6月完善充實莆田市涵江區國有資產投資營運有限公司承接農發行不良資產清收工作專班。二是截至目前,區國投公司收到法院拍賣分配款2501萬元。另有設備最高抵押價值4287萬元,區法院已判決,已申請執行,並已查封。對2名擔保人房產已向區法院申請查封,正在進行價值評估,即將進入司法程序。三是2020年7月,區法院受理區國投公司的懸賞方案申請,面向社會徵集被執行人下落及財產線索,加快對已判決生效案件抵押物清理拍賣工作。

  (23)針對「沒有以最有利於區政府的價格收購企業資產」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印發《莆田市涵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莆田市涵江區財政局關於印發涵江區國有企業收購資產暫行實施意見的通知》,明確政府參與競拍收購企業資產相關流程及審核審批程序,確保競拍操作嚴格遵循市場化運作規則,在實施企業資產收購上充分考慮最有利於政府效益最大化的方案。二是進一步規範成立收購執行小組和現場監督小組相關事項,對收購過程從執行、決策、監督三道程序進行規範和制約,確保能以較低成本取得資產的收購。三是對中涵機公司競拍全過程啟動「回頭看」,發現現場操作的工作人員存在操作程序漏洞,缺少反饋機制,競拍時機械按照「不高於評估價格購買」進行操作,忽略了法院若第一次流標後降價20%再進行第二次拍賣的相關規定。區財政局黨組對在競拍過程中操作不規範的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今後將嚴格按照規範操作,確保以最有利於區政府的價格收購企業資產。

  (24)針對「評估審核走過場」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2020年6月,為保證徵收補償評估結果的合理性,由發改(物價)部門組織估價專家重新審核確定,組成專門小組對評估、覆核全過程進行梳理審核和監督。二是覆核結論已出具,評估價與原評估價格基本相符。

  10.PPP工程項目存在諸多違規問題

  (25)針對「項目招標違規設置排他性條款」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組織開展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實施條例(2019年修訂)》《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暫行)》《福建省發改委等七部門關於印發福建省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莆田市建設工程標後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的學習,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業務水平。二是加強對招標文件備案審核的把關,全面梳理現有備案的招標文件,避免招標人和代理機構違規設置排斥潛在投標人或影響公平競爭的評標條款,維護招投標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三是區水利局黨組對在項目招投標文件審核把關不嚴的責任人責令在全局幹部職工大會上作出檢討。

  (26)針對「監管責任缺失,中標單位嚴重違約」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督促資本金到位。涵江區水環境綜合治理一期工程項目資本金已整改到位,累計到位11046.45萬元,其中5000萬元為項目註冊資本金。江口景觀建設工程已完成注資,累計到位5000萬元。涵江區濱海新城工業汙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項目資本金累計到位5244.678萬元,其中項目註冊資本金為5244.678萬元;莆田市涵江區溪遊、安仁、石庭圓圈、蒼口改造等安置區暨蒼林小學及附屬幼兒園遷建項目四方股東註冊資本金已全部注資到位,項目資本金累計到位41468.6萬元,其中5000萬元為項目註冊資本金;莆田市涵江區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項目三方股東註冊資本金已全部到位,項目資本金累計到位9000萬元,其中3000萬元為項目註冊資本金;莆田市涵江區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包項目三方股東註冊資本金已全部到位,項目資本金累計到位9000萬元,其中3000萬元為項目註冊資本金。中國一冶集團有限公司到位註冊資本金400萬元;福建東方瑞鼎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因資金問題無法完成3200萬元註冊資本金注資,我區督促中國一冶集團有限公司加快辦理與中投信聯(深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手續,確保註冊資本金注資儘快到位。二是開展項目監管。項目實施單位、行政監督部門排查中標單位違約行為,強化對項目公司、總包、監理等相關單位的管理,保證合同約定工期目標的實現。

  (27)針對「項目管理混亂」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全面自查。項目實施單位對牽頭負責的項目合同、協議等重要文本逐一審核排查,逐項糾正並完善相關內業材料。二是補缺補漏。已完成14個重要文本的核查及補缺補漏。三是規範管理。2020年6月,區牽頭領導約談中國一冶集團有限公司、涵江中一瑞鼎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明確今後建設期內不再支付專項補助資金,建設期內的1770萬元付款作為竣工驗收後的政府付費處理。四是整改退回。莆田市涵江區水環境綜合治理一期工程5000萬元專項徵地拆遷費,已支出340.27萬元用於支付電桿遷移、店面拆除、公共自行車遷移等徵遷費用,剩餘4659.73萬元已退回項目公司。五是跟蹤審計。已委託福建華達會計師事務所對水環境治理項目工程進行財務全過程跟蹤審計,為區水利局提供全過程財務諮詢,實現專業化規範管理。已完成莆田市涵江區溪遊、安仁、石庭圓圈、蒼口改造等安置區暨蒼林小學及附屬幼兒園遷建項目、涵江區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項目、涵江區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包項目過程跟蹤審計招投標工作;江口鎮已建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制度,施工及財務全過程跟蹤審計服務招標文件已完成徵求意見,近期將公開招標。

  11. 關於項目指揮部未清繳安置房差價款的問題

  (28)針對「項目指揮部未收取上繳補差款」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印發《涵江區安置房差價款收繳管理辦法(暫行)》,規範全區安置房差價款的收繳管理。二是下發《關於安置房差款價清繳及報送情況說明材料的通知》,督促屬地單位、項目指揮部按照《關於全面組織開展涵江區安置房補差款收繳及剩餘安置房清查工作的通知》《涵江區安置房差價款收繳管理辦法(暫行)》要求及徵遷安置協議約定,加大催繳力度,及時上繳已收取安置房補差款。三是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期間,各相關鎮街已累計上繳安置房補差款共計14461.4萬元。剩餘補差款計劃於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繳任務。四是對安置房差價款清繳情況進行通報,現已通報13期。

  (三)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方面

  12.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不夠有力

  (29)針對「落實黨的全面領導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納入6月份主題黨日活動學習內容,組織全區黨員領導幹部認真學習。二是結合幹部調配工作,統籌考慮黨組調配方案,共為14個區直部門充實調整黨組成員35名,已設立黨組的區直單位黨組成員均已配備到位。

  (30)針對「存在一些黨建工作盲區」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全面摸底。對全區國有企業進行全面摸底排查,37家區屬國有企業中,符合黨組織成立條件的均按規定建立黨組織,黨員教育管理及黨的工作覆蓋率100%,黨建工作列入公司章程100%。二是規範運行。印發《關於進一步鞏固提升項目一線「黨支部+指揮部」工作機制的通知》,經全面排查,莆田學院遷建項目指揮部(121名黨員),涵江區人民街西側卓坡地塊搬遷改造建設指揮部(30名黨員),涵江區周墩片區改造項目指揮部(66名黨員),木蘭溪全流域整治埭裡片區指揮部(80名黨員),涵江區西音水庫徵遷建設指揮部(64名黨員),新建福廈鐵路(江口段)建設及徵地拆遷安置指揮部(32名黨員),均建立項目一線臨時黨支部並正常運行。三是規範管理。建立健全項目一線幹部日常管理機制,規範抽調手續辦理、人員日常管理等。全面開展項目指揮部人員抽調情況清查,經查,正在運行的13個項目指揮部相關抽調人員均履行抽調手續,並納入指揮部日常考勤管理;組織、人社、效能等部門不定期開展人員在崗在位情況督查,避免幹部脫管失管。

  (31)針對「整頓軟弱渙散村級黨組織不夠有效」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整改銷號。對2019年度12個軟弱渙散黨組織實施「七個一」整頓機制,如期完成整頓銷號。二是跟蹤檢查。對已整頓銷號的12個軟弱渙散黨組織,由區領導帶隊開展「回頭看」,鞏固整頓成果,督促轉化升級。三是重點督辦。下發《關於進一步鞏固提升基層軟弱渙散黨組織整頓成效的通知》,對白沙鎮龍西村、莊邊鎮尚書橋村、梧塘鎮東南村等3個經整頓再次退化為軟弱渙散黨組織的村(截止2019年底均已整頓到位)開展「回頭看」,深入分析,因村施策,針對性開展整改,確保整改成效。四是紮實推進。採取倒排方式,對照農村領域軟弱渙散黨組織7種類型及社區領域軟弱渙散黨組織4種類型,摸排確定2020年度10個軟弱渙散村級黨組織,均實行「七個一」整頓機制進行整頓提升,將於年底前完成整頓。

  13.對選人用人統籌謀劃研究不夠

  (32)針對「關於選人用人研究不夠及時,崗位空缺較多」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出臺《涵江區貫徹落實〈2019—2023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若干措施》,作為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的指導性文件。二是建立健全科級空缺職位臺帳,制定近期和中長期幹部使用、職位配備工作計劃,將104個科級空缺崗位按類別劃分配備,其中,26個已配備到位,14個因設置不規範已不再設置或重新核定不再按科級配備;3個崗位已結合森林公安機構改革轉隸至公安系統;其他崗位將按計劃節點分批調配到位。

  (33)針對「關於培養選拔年輕幹部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出臺《涵江區貫徹落實〈2019—2023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若干措施》,明確要加大幹部隊伍梯隊建設統籌規劃,健全年輕幹部選育管用機制。二是建立年輕幹部臺帳,強化日常跟蹤了解,實行動態管理,已開展年輕幹部隊伍建設調研,了解掌握一批優秀年輕幹部情況。三是依託區委黨校和區內紅色教育基地,常態化舉辦年輕幹部素質提升研修班。2020年7月,舉辦2020年涵江區年輕幹部素質提升研修班,共培訓學員57名。四是持續選派年輕幹部參加重點項目、鄉村振興、招商、信訪等中心工作。五是按照年齡段建立78後正科級幹部和83後副科級幹部臺帳,針對性進行跟蹤培養。六是加大年輕幹部選拔任用力度,今年新提拔(調任)1983年以後出生(37周歲以下)科級幹部13名,其中1990年以後出生(30周歲以下)副科級幹部3名。今後在每批次幹部調配時明確要有一定數量的年輕幹部。七是進一步暢通年輕幹部進入渠道,通過考錄、選調等途徑及時補充年輕幹部,今年新接收碩士引進生1名、選調生11名,安置15名服務期滿大學生村官到鄉鎮事業單位;計劃通過全省公務員統一招考錄用19名公務員(含參公);計劃通過事業單位招考錄用117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4)針對「部分幹部長期不交流」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區管幹部任職年限全面梳理工作,建立在同一崗位任職時間較長的區管幹部臺帳,制定近期和中長期幹部使用、職位配備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已對12名在同一崗位任職超過10年的科級幹部進行調整交流或職級晉升,另有10名科級幹部將在3年內退休,區委統籌考慮暫不調整交流;其他的將按計劃節點分批調配到位。二是定期開展科級領導班子專業知識、能力素質、履職情況、年齡結構等綜合分析,根據需要進行交流、配備。

  14.幹部選拔任用程序不夠規範

  (35)針對「個別幹部提任民主推薦和任前公示不規範」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2020年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相關規定,根據知情度、關聯度和代表性原則,合理確定參加民主推薦人員範圍,確保人數不少於20人。二是從2020年開始,新提任人員公示範圍除在區政府機關大院和所在單位公示外,增加「涵江先鋒」微信公眾號上公示;公示內容增設12380舉報專線電話。

  15.幹部日常管理監督不夠到位

  (36)針對「幹部人事檔案管理等」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福建省國家工作人員因私事出國(境)管理實施辦法》集中學習,全面核對區管幹部出入境證件辦理情況和保管情況。經核對,全區區管幹部在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共268本(不含遺失、過期作廢),均已按規定由區委組織部進行登記保管。2020年5月,已按規定時限對新提任科級幹部進行出入境管理登記備案。下發《關於重申國家工作人員因私事出國(境)管理的通知》,加強對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全鏈條管理。二是開展對幹部人事檔案中學歷學位材料的全面複查,12名幹部的學籍材料檔案缺失已補充收集到位。嚴格按照全國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要求,開展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回頭看」工作,完成對全區558冊科級幹部檔案重新梳理工作,共補充檔案材料329冊;下一步將結合檔案信息化建設,開展對650冊科級以下幹部檔案梳理、補充工作。下發《關於重申幹部人事檔案工作紀律的通知》,建立檔案管理長效機制,對相關檔案材料及時提醒歸檔。規範人社、教育系統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三是2020年6月,舉辦全區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業務培訓班,7月份組織參加市委組織部舉辦的組織人事幹部培訓班,進一步規範檔案收集、歸類、管理等工作。四是已責令1名超齡兼職幹部辭去社團兼任職務,已追回2名幹部兼職取得報酬並上繳國庫,作出書面說明;對違規在社團兼職取酬的2名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五是區企業家聯合會對幹部超齡兼職問題作出書面說明,相關人員已不再擔任有關職務。六是在全區範圍內對在社團兼職和企業兼職情況進行摸底、排查。經排查,共有27名科級以上幹部(含退、離休)在社團兼職,均已按規定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尚未發現存在違規兼職取酬問題。下發《關於重申黨政機關領導幹部不兼任社會團體職務的通知》,進一步明確領導幹部在社團兼職條件要求、審批備案流程、財務管理等,從嚴規範領導幹部在社團兼職。七是將《關於規範退(離)休領導幹部在社會團體兼職的通知》納入6月主題黨日活動學習內容,組織全區黨員領導幹部認真學習。八是對全區66個社會團體進行全面審核,對存在幹部超數量、超屆數或超任職年齡界限兼職的情形,由區組織、民政部門按程序進行清理。健全完善社團審批制度,開展監督檢查清理工作。九是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重新學習《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四)落實巡視、審計整改方面

  16.巡視整改落實仍不到位

  (37)針對「對部分項目勘察、設計招投標等違規問題處理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區住建局及區公園管理處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對涵江區濱河步道景觀工程招標問題進行專題研究,深入剖析問題原因,規範招投標行為,杜絕類似問題發生。二是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對被巡察單位的日常監督,督促抓好整改落實。三是區紀委監委對在招投標過程中存在違規問題的項目指揮部責任人鄭劍文給予誡勉處理,區住建局黨組對逾期上交罰款的區公園管理處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並扣除一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38)針對「土地閒置問題未整改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針對中泰鞋材有限公司土地閒置問題。加強與莆田市中泰鞋材有限公司溝通協商,鑑於該項目所屬新涵單元控規已批准,且規劃為商住用地,擬結合國歡片區徵遷,將該項目用地列入片區改造範圍進行徵遷補償收回。二是針對海峽紡織科技有限公司土地未開發問題。已完成100畝土地招商再利用,剩餘403.15畝土地擬作為城北裝備製造園「三房」建設及新能源汽車產業園用地,正在策劃招商對接中。三是出臺《莆田市涵江區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城鎮低效產業用地再開發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結合項目實際情況,推動項目低效產業用地再開發利用。四是梳理全區可利用土地資源,已編制涵江區項目招商圖冊,結合開放招商工作,推進地塊高效開發利用。

  (39)針對「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問題未作處理」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根據《中共莆田市委辦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推進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實施意見》(莆委辦〔2015〕13號)文件要求,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請辦理該地塊用途變更等手續,相關程序正在進行。

  (40)針對「『兩違』問題屢禁不止」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管控。290宗「兩違」案件全部核查整改到位。督促屬地單位加大核查、處置力度,發現一起整改一起。二是堵疏結合。疏通農村個人建房渠道,加快推進14個試點村的村莊規劃編制,區自然資源、農業農村部門落實農村個人建房鄉鎮審批和監督制度,2個村的方案已經通過專家論證。三是強化宣傳。通過LED電子屏幕、村居公示欄張貼標語等方式加強教育引導,配合市治違辦推行媒體公示拆除違建戶名單,營造「兩違」整治高壓態勢,今年以來,通過莆田電視臺等市級媒體公布拆除違建戶名單二個批次共96宗。四是建章立制。著手擬定《關於進一步加強違法用地違法建設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進一步強化「兩違」日常監管,做到長效監管。五是嚴肅問責。今年以來,全區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黨員幹部參與「兩違」案件18件、在「兩違」治理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案件6件10人。針對2016年以來新增290宗「兩違」再次排查黨員幹部參與「兩違」問題線索,已查實2宗黨員參與「兩違」建設予以黨紀處分。

  三、巡視反饋問題線索的處理情況

  省委巡視一組巡視涵江期間,共向涵江區移交信訪件471件。涵江區依規依紀依法組織調查核實,截至2020年11月30日,已辦結461件,正在辦理10件(其中重複件3件,實際未辦結7件)。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68名責任人作出處理,涉及科級幹部11人,處級幹部1人,已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7人。

  (一)黨紀政務處分情況

  因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超過報備桌數操辦婚宴造成不良影響以及涉嫌職務侵佔罪對新縣鎮文筆村黨支部書記柯明生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因提供虛假材料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濫發補貼、違反群眾紀律在發放生態公益林補償款中侵犯群眾利益以及超面積超層數建房對白沙鎮龍東村黨支部書記吳新元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濫發補貼、設立「帳外帳」且大量使用白條入帳、未按規定對社區相關工程項目建設出租進行招投標、違規處置集體資產及借貸資金等給予涵東街道蒼然社區黨支部書記陳慶瑞、主任黃建斌、委員許文煌開除黨籍處分;給予原副主任蔡舜鶯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委員翁翠馨、監委會主任吳俊富、原主任黃國潤、原副主任李水明、原委員林海燕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居民小組長許玉輝黨內警告處分;

  因危險駕駛罪被檢察機關決定作不起訴對梧塘鎮松東村黨支部書記鄭建軍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因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被檢察機關決定作不起訴對梧塘鎮松東村村委會主任劉金清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因佔用村巡邏車用於個人使用對萩蘆鎮崇聯村黨支部書記邱美林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因生態公益林補償款被挪用對莊邊鎮徐洋村黨支部書記陳智開、原黨支部書記陳國民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因違章建房對江口鎮新前村黨支部副書記李建水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因佔用集體土地違法搭蓋工棚及配套設施對國歡鎮沁東村原黨支部書記姚金輝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因聚眾賭博對莊邊鎮莊邊村黨支部書記林瑞敏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濫發補貼對涵西街道樓下社區黨支部書記佔旭明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因對參加選舉的村委會委員人選審核把關不嚴對江口鎮石西村黨支部書記黃祖洪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因違章建房對梧塘鎮東南村報帳員陳美花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因案件辦理拖延區法院對立案庭副庭長柯文林(非黨員)給予警告處分;

  因違反土地使用管理規定,違規建設度假房對白沙鎮原二級主任科員、白沙鎮坪盤村原黨支部書記黃國強給予黨內嚴重警告;

  因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組織紀律、廉潔紀律,違反土地管理辦法規定,並夥同他人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收受賄賂對萩蘆鎮友誼村黨支部書記潘文標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因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組織紀律、廉潔紀律,違反土地管理辦法規定,並夥同他人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收受賄賂對萩蘆鎮友誼村黨支部書記許國珍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二)誡勉情況

  因未按規定程序發包村道硬化工程項目對莊邊鎮莊邊村黨支部書記林瑞敏、村報帳員林國建給予誡勉談話;

  因對參加選舉的村委會委員人選審核把關不嚴對江口鎮主任科員林懷芳、武裝部長陳金清及社事辦負責人翁國裕給予誡勉談話;

  因考勤管理、績效獎金發放不規範對萩蘆中心小學校長林金順、南壇小學校長廖宇東給予誡勉談話;

  因違反招投標法的相關規定,致使項目設計環節的招標方式與核准的方式不同,對公園管理處負責人鄭劍文給予誡勉。

  四、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項和說明

  1.關於「評估審核走過場」問題中,華昌創意產業園徵收補償評估審核的情況

  一是2020年6月,為保證徵收補償評估結果的合理性,由發改(物價)部門組織估價專家重新審核確定,組成專門小組對評估、覆核全過程進行梳理審核和監督。二是覆核結論已出具,評估價與原評估價格基本相符。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31日

  2.關於「土地閒置問題未整改到位」問題中,莆田市中泰鞋材有限公司項目用地閒置的情況

  鑑於該項目所屬新涵單元控規已批准,且規劃為商住用地,擬結合國歡片區徵遷,將該項目用地列入片區改造範圍進行徵遷補償收回。

  完成時限:2021年5月31日

  3.關於「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未處理」問題中,萬隆氣調保鮮有限公司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

  已根據《中共莆田市委辦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推進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實施意見》(莆委辦〔2015〕13號)文件要求,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請辦理該地塊用途變更等手續,相關程序正在進行。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31日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當前,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還有一些難點問題需要持續攻堅、逐步解決,還有一些中長期整改問題需要長期堅持、形成長效。下一步,區委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繼續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做好巡視「後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續抓好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進一步鞏固整改成果,以巡視整改成效促進各項事業持續健康發展。一是持之以恆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動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在涵江落地生根、開花結果。二是持之以恆推動整改責任落實。區委帶頭扛牢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堅持整改目標不變、整改勁頭不松、整改力度不減,以嚴格的責任到位推動落實到位。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開展「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問題反彈;對未徹底解決的問題,分析原因、強化督查,確保完全、徹底整改到位;對需要長期堅持的,建立長效機制,持續深入整改,確保落實推進。強化整改落實情況督查,對搞選擇性整改、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的,一律嚴肅問責。三是持之以恆鞏固作風轉改成果。始終堅持把巡視整改工作與落實上級各項決策部署緊密結合,與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有效銜接,用好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成果,放大整改效應,進一步形成改革創新、擔當作為的良好風氣,凝聚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的強大合力!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繫電話:0594-3362202;通訊地址: 莆田市涵江區涵東街道建平路18號區委巡察辦;電子郵箱: a3362202@163.com。

  中共莆田市涵江區委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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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莆田市委關於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省委巡視工作統一部署,2019年10月10日至12月12日,省委巡視一組對莆田開展了巡視;並於2020年5月15日,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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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1月5日,省委第十巡視組對淮南市開展了巡視。2019年2月20日,省委巡視組向淮南市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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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反饋意見的當天下午,時任區委書記黃國彬立即主持召開區委常委(擴大)會議,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傳達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反饋意見,要求全區各級各部門和領導幹部必須認真對待,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巡視工作是政治巡視,既是對同安區黨的建設、作風建設的一次精準把脈會診和方向指引,又是對全區各級黨員幹部的一次政治體檢和廉政教育;把抓好巡視整改工作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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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1月7日,省委第七巡視組對亳州市開展了巡視。2019年2月20日,省委巡視組向亳州市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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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0日,召開省委第一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動員大會,動員全縣上下迅速行動,緊扣時間節點,紮實抓好整改。2月25日、3月20日、4月24日,先後3次召開縣委巡視整改領導小組會議,聽取了階段性整改進展匯報,研究解決存在問題,對下一階段整改工作再安排、再部署,確保整改工作持續加力,見底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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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4月26日至7月26日,省委第九巡視組對東鄉縣委進行了巡視。10月9日,省委巡視組向東鄉縣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 中共安徽省國資委委員會關於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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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商都縣委員會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自治區黨委統一部署,2018年8月29日至11月10日,自治區黨委第八巡視組對商都縣進行了巡視,12月19日,自治區黨委巡視組向商都縣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 中共安徽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關於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5月24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對中共安徽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委員會開展了巡視。2019年8月5日,省委巡視組向公司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 中共廈門市委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11月25日,中共廈門市委在廈門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中共廈門市委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全文如下:  根據省委巡視統一部署,2015年3月18日至5月22日,省委巡視五組對廈門市進行了巡視。8月14日,省委巡視五組向廈門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 中共壽寧縣委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四)強化跟蹤督促,確保整改到位。縣委巡視整改辦對巡視反饋問題建立臺帳,對問題整改進行動態管理,實行整改銷號制度,按照「每周一上報、兩周一匯報,每月一督查」,逐項跟蹤督促整改進展情況。對報送整改細化方案進度不及時的相關責任單位主要領導進行集體約談,並通報了8個單位;對整改進展慢、效果不明顯的13個單位開展多輪次督查督辦,共發出整改督辦單17份,並實時跟蹤整改進展情況,加大壓力傳導,有效推動巡視整改問題條條整改、件件落實。  (五)注重建章立制,推動標本兼治。
  • 中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黨組關於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原標題:中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黨組關於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8年2月24日至5月23日,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對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黨組進行了巡視。2018年7月20日,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向市場監管總局(以下簡稱總局)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
  • 中共甘肅省人民醫院黨委關於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視組於2019年8月12日至11月20對甘肅省人民醫院黨委開展了巡視。12月30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向甘肅省人民醫院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整改有關工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