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常樂
校對:百味
「亂港」分子黃之鋒近日又登上了媒體的頭版頭條,原因是他在六年之前欠下的8.4萬元港幣的法律費,直到現在都沒有繳納,近日黃之鋒被香港律政司找上了門,要求他近期必須歸還這筆費用。然而,黃之鋒保持著一貫的厚顏無恥,稱自己現在囊中羞澀,無力償還。而後,黃之鋒又開始了讓人熟悉的操作,他在臉書上發布動態,乞求網友對他進行小筆金額的支持,理由是用來繼續他的獨家文章分析事業。
香港網友對此諷刺道,黃之鋒這下又有新的理由來向社會大眾募捐了。更有香港網友對此調侃道,每天都叫我捐錢,我都快沒錢吃飯了。黃之鋒的一系列行為都讓人不恥,香港各界的愛國人士都不屑與其為伍。
六年前,即2014年,黃之鋒參與了旺角的非法暴亂活動,因為涉嫌違反香港法律禁令,被香港警方逮捕。而後和黃之鋒一起涉案的十九人均被香港律政司起訴,最後被判處兩個月的監禁。
10月24日,黃之鋒在臉書上更新動態,稱自己收到了來自香港律政司的信函通知,信中說在六年前的那次案件中,黃之鋒並未支付法律援助相關的費用,其中包括未支付的聆訊費用,欠下的費用高達8.4萬元港幣。黃之鋒認為香港律政司時隔六年再次追討這筆法律費是很荒謬的,他無恥地表示,政治起訴是一件非常複雜的事情,要耗費很多的時間和精力,金錢上有壓力是非常正常的。
此外,黃之鋒還在臉書上發文稱自己是沒有任何組織聯繫的普通民眾,對於像他這樣的人,想要要在短時間內湊足8.4萬元港幣的費用對他來說非常困難,難如登天。他還聲稱,如果湊到了這筆法律費,自己一想到要把這筆錢交給政府,變成政府的錢,就感覺十分地噁心。
黃之鋒真的缺錢嗎?未必。此前有媒體曝出他在酒店開房,吃喝玩樂,並且前段時間香港「攬炒派」的選舉收支被曝光,黃之鋒出手闊綽,花了33.6萬港幣僱了7名代理人甚至還有專職司機,現在卻說湊不出8.4萬港幣?
對於黃之鋒的言行,香港網友憤憤不平,有網友表示,只要沒有過追繳的期限,那麼就算時隔六年也依舊具有法律效力。還有網友催黃之鋒,讓他快點兒還錢,這是納稅人的錢。有香港網友對此諷刺道,黃之鋒這下又有新的理由來向社會大眾募捐了。更有香港網友對此調侃道,每天都叫我捐錢,我都快沒錢吃飯了。
免責聲明:本文由《看見港澳臺》原創創作,圖片來源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告知。
部分消息來源:中國青年網、人民日報海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