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班子成員個人對照檢查材料、自我批評意見年年雷同」、「2016、2017年度《述責述廉報告》僅更換標題、內容基本一致」……
6月22日,福建省惠安縣紀委監委在泉州市紀委監委網站上通報了2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其中, 惠安縣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系統黨委及下屬黨支部存在文件材料照抄照搬、應付巡察和落實工作不力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其一是黨建工作文件、材料照抄照搬。系統黨委2017年創建服務型黨組織工作實施方案、工作總結通篇網絡抄襲,出現「街道、社區等基層黨組織」「我市」等內容;2014年至2018年,局機關、市政公司、園林處、汙水管網等黨支部有的支部黨建工作總結、班子組織生活會材料、支部班子成員個人對照檢查材料、自我批評意見年年雷同。
其二是部分學習記錄內容造假。系統黨委中心組和局機關、環衛處、市政公司、園林處等黨支部有的超前學習中央有關領導講話、「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十九屆三中全會精神等內容,部分支委會會議記錄和黨課內容照搬往年記錄。
惠安縣海洋與漁業局黨組及個別班子成員也存在材料照抄照搬等問題。
通報指出,局黨組制定的《2016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施意見》照抄照搬2015年度文件;個別領導班子成員學習十九大精神心得體會網絡抄襲,2016、2017年度《述責述廉報告》僅更換標題、內容基本一致,且有的表述提法過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