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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一直是市民關注的焦點話題,也是涉及人民群眾自身根本利益的問題。為了保障 「舌尖上的安全 」,東田鎮人民政府根據《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福建省小餐飲登記辦法(試行)》、《福建省食品攤販登記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切實擔負起食品安全工作屬地責任,強化小餐飲、食品攤販登記業務落實,今年起在轄區內全面施行小餐飲登記管理辦法,目前已有13家小餐飲通過認證。
東田鎮首批通過小餐飲登記名單
01
什麼叫小餐飲?
小餐飲是指有固定店鋪,符合餐飲服務即時製作、即時消費的基本特徵,從業人員較少,規模較小,經營條件簡單,未達到食品經營許可條件要求,但是經營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要求的小餐館、小吃店、小飲品店等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場所面積在50㎡以上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按照納入監管、規範提升、保障安全的原則,對小餐飲經營活動實施登記,並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小餐飲登記後,經改造提升,符合食品經營許可規定條件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小餐飲未經登記,不得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
02
小餐飲由哪個部門申請登記?
小餐飲經營場所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對符合要求的申請實施登記,頒發《小餐飲登記證》。
●辦證地址●
南安市東田市場監督管理所,聯繫電話:0595-68989106
03
小餐飲登記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合理選址,距離汙水池、垃圾場(站)、動物養殖場等汙染源25米以上;
(2)具有與經營品種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面積,操作間各食品處理功能區應當在室內,與就餐場所具有明顯區分或者隔斷,各功能分區布局合理,環境乾淨整潔;
(3)具有與加工經營食品相適應的設備、設施、工具、容器,有相應的清洗、消毒、保潔、排水、防蠅、防塵、防鼠以及收集餐廚廢棄物的設施;
(4)建立相應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
04
申請小餐飲登記證應當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1)小餐飲登記申請表;
(2)營業執照原件及複印件;
(3)經營者身份證(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有效健康證明。
申請人應當對其提供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05
小餐飲審批時限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接到小餐飲登記申請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發放《小餐飲登記證》,與小餐飲服務提供者籤訂《小餐飲登記承諾書》,及時將小餐飲登記有關材料歸檔,並填寫《小餐飲登記信息告知單》,在次月5日前報送所在地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
06
《小餐飲登記證》有效期和變更與註銷
小餐飲登記決定作出的日期為登記日期,登記證有效期為2年。小餐飲經營項目發生變化的,應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保持登記證書編號不變。小餐飲登記證有效期滿並需繼續經營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申請辦理延續。
小餐飲經營場所發生變化的,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重新辦理登記證。小餐飲因提供虛假申請材料或違法經營情節嚴重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依法註銷其登記證。登記證有效期內不再從事經營或發生重新登記情形的,應當辦理註銷登記,繳還登記證。有效期滿停止經營的,《小餐飲登記證》期滿自動失效。
07
小餐飲經營範圍
小餐飲經營應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的有關規定,保障食品安全。
取得《小餐飲登記證》的經營者不得從事網絡訂餐經營,不得經營裱花類糕點、生食類海(水)產品、冷葷涼菜、自釀酒、散裝白酒、自製生鮮乳飲品等高風險食品和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經營的食品。
東田鎮
防控疫情反映熱線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現開通東田鎮防控疫情反映熱線,歡迎全鎮人民共同參與,共同監督,打贏防控保衛戰:
反映內容
1
近期從境外或湖北等重點疫區返鄉未至村委會登記;
2
出現發熱、乏力、乾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狀拒不就醫;
3
近期不聽勸阻仍將舉辦公共聚集性活動(如民俗活動、婚喜宴、大型聚會等);
4
與防控工作有關其他需要反映的問題。
反映熱線
86210068
東田便民服務中心
86210626
東田衛生院
86210110
東田派出所
市直各單位舉報熱線
市防控指揮部:12345
衛健局:0595-86382421
交通局:0595-86366801
市監局:12315 0595-86378315
商務局:0595-86382206
公安局:110 0595-86399000
教育局:0595-86367800
發改局:0595-86382267
工信局:0595-86382211
住建局:0595-86382452
城管局:0595-86359868
農業農村局:0595-86382701
林業局:0595-8638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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