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老男人多年無業,還嗜賭、酗酒、好吃懶做,長期虐待家庭成員,常常酒後毆打妻子和子女,經多次報警處理後仍屢教不改。
遇到這樣的親生父親,你說家人子女氣不氣、恨不恨?
正因為這樣的父親太不負責任,女兒小學畢業還未成人就外出打工補貼家用,女兒結婚時收的禮金也被父親揮霍一空。
2020年12月16日《常州晚報》第8版「城事」報導了一則社會新聞,標題是:「法援律師克服種種不便進行積極辯護,『反殺』長期家暴父親的女兒獲判緩刑」。
新聞就報導了這麼一位不負責任的父親,又一次喝醉酒,又一次毆打家人,不料其醉酒失控摔倒了,被家人扭住扔在地上,女兒害怕父親醒來報復,用膠帶貼捂父親口鼻,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
人死了,女兒也被武進公安分局抓起來拘在看守所了,女兒「說不想活了」,「拒絕辯護」。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一位張律師承辦案件,為女兒提供法律援助。經過審理,法院判處女兒三年有期徒刑,緩刑四年。
《常州晚報》還在新聞最後普及法律知識:「因不堪忍受長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殺害施暴人,犯罪情節不是特別惡劣,手段不是特別殘忍的,可以認定為故意殺人『情節較輕』」。情節較輕,就可以適用緩刑。
作為老一輩的家長,偶爾打打子女也還說得過去,畢竟幾千年「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觀念不可能馬上轉變。但是有些人,長期無緣無故家暴,打起來還特別狠,就像這篇新聞中提到的父親一樣,拿菸灰缸扔砸,真要被砸中了,不死也要負傷。多次報警多次處理仍不悔改,還有其他種種劣行。這樣的人簡直一無是處,活在世上就是禍害家人、禍害社會。女兒將其「反殺」,實在也是無奈之舉。
種下什麼因,結出什麼果。這樣劣行累累的「惡男」,有這樣的結局,用《常州晚報》的話說,「最終導致自食其果」。
這一出家庭悲劇,令人嘆息。女兒雖然緩刑了,但是相信其今後一生都會有心理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