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

2020-12-20 中國新聞網

  自然資源部: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
  非法購買小產權房等不得辦理登記

  據自然資源部網站消息,自然資源部日前印發《關於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加強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通知》指出對亂佔耕地建房,違反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建房、城鎮居民非法購買宅基地、小產權房等,不得辦理登記,不得通過登記將違法用地合法化。

  加快地籍調查

  全面查清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底數

  據悉,由於全國宅基地數量大、情況複雜,一些地方還存在農村地籍調查基礎薄弱、登記資料管理不規範和信息化程度低等問題。尤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地方推進工作受阻,增加了按時完成任務的難度。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地籍調查,全面查清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底數,對已調查登記、已調查未登記、應登記未登記、不能登記等情況要清晰掌握。正在開展地籍調查的,要加快推進調查和確權登記工作。尚未開展地籍調查的,要按照《地籍調查規程》《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指南》等,因地制宜抓緊開展,形成滿足確權登記需要的房地一體地籍調查成果。

  採取靈活方式

  調查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權屬

  各地可採取積極靈活的方式,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權屬調查。對權利人因外出等原因無法實地指界的,可採取委託代理人代辦、「先承諾、後補籤」或網絡視頻確認等方式進行。要結合本地實際,選取合適的地籍測繪技術方法。有條件或靠近城鎮的,可採用解析法。不具備條件的,可利用現勢性強的國十三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等形成的航空或高解析度衛星遙感正射影像圖,採用圖解法獲取界址、面積等信息。對暫不具備解析法和圖解法條件的,可由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村委會組織人員,利用「國土調查雲」軟體結合勘丈法進行地籍測繪。地籍調查成果通過驗收後,應及時納入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的地籍資料庫進行統一管理,支撐不動產登記及相關管理工作。

  發揮鄉村組織作用

  解決宅基地「一戶多宅」等問題

  各地要充分發揮鄉村基層組織作用,推動解決宅基地「一戶多宅」、缺少權屬來源材料、超佔面積、權利主體認定等問題,按照房地一體要求,統一確權登記、統一頒發證書,努力提高登記率。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會同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組織群眾以行政村為單位,統一申請登記,實現批量受理、集中辦證。

  對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沒有符合規劃或建設相關材料的,地方已出臺相關規定,按其規定辦理。未出臺相關規定,位於原城市、鎮規劃區內的,出具規劃意見後辦理登記。位於原城市、鎮規劃區外且在《城鄉規劃法》實施前建設的,在辦理登記時可不提交符合規劃或建設的相關材料;在《城鄉規劃法》實施後建設的,由村委會公告15天無異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按照審核結果辦理登記。對亂佔耕地建房、違反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建房、城鎮居民非法購買宅基地、小產權房等,不得辦理登記,不得通過登記將違法用地合法化。

  各地要通過不動產登記系統,辦理房地一體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要加快已有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房屋登記資料清理整合和匯交入庫。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將完成數據整合的農村地籍調查和不動產登記成果,以縣(市、區)為單位,完成一個匯交一個,逐級匯交至國家級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2021年底前,全國所有縣(市、區)要完成匯交工作。

  內存

  廣州:集體土地上開發商品住房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5月20日,廣東省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下發《關於印發<廣州市「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小產權房一律不予確權登記、城鎮居民非法購買農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一律不予確權登記、嚴禁通過不動產登記將違法用地合法化。對於進城落戶的農村集體組織成員,《通知》提出,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應予以確權登記。

  《通知》顯示,廣州市確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文件對登記範圍進行了限制。集體所有土地上開發的商品住房,一律不予確權登記;此外,簡易房、棚房、農具房、圈舍、廁所等臨時性建築物和構築物並不在登記範疇。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地上永久存續的、結構完整的農村主要房屋可進行登記。

  《通知》對登記主體有嚴格的界定。申請登記發證的主體原則上為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城鎮居民非法購買農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對於無宅基地使用權來源材料,未經批准佔用土地建設的住房,《通知》要求,應當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現狀,依法依規分類處理後進行確權登記,嚴禁通過不動產登記將違法用地合法化。

  對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使用宅基地的,《通知》提出,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扶貧搬遷、地質災害防治、新農村建設、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統一規劃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並註銷登記後,依法對新建房屋及佔用的宅基地予以確權登記。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繼承原已在農村合法取的房屋而佔用農村宅基地的,可按規定登記發證。居民(含華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經村(社)同意並公示30日無異議的,予以確權登記。農村集體組織成員進城落戶後,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應予以確權登記。

  本組文/本報記者 朱開雲

相關焦點

  • 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77問答
    2010年提出,「加快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頒證工作」;2012年要求,「2012年基本完成覆蓋農村集體各類土地的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推進包括農戶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2013年要求,「加快包括農村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地籍調查,儘快完成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 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問題解答
    六、宅基地是集體建設用地麼?宅基地不屬於集體建設用地。《物權法》對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是分別章節的,集體所有土地作為建設用地也就是集體建設用地是在建設用地使用權一章。歷次部文件也是將宅基地使用權與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並列的。本文發出後有專家認為宅基地屬於建設用地,單獨列出不利於盤活閒置宅基地。從《物權法》規定看,第十二章是建設用地使用權,第十三章是宅基地使用權。其中建設用地使用權包括國有和集體所有土地作為建設用地的情況,兩者在權能與權利內容上有所不同。
  • 延川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延川縣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
    解讀連結:圖解:《延川縣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各鎮人民政府、大禹街道辦、社管中心,縣政府各相關工作部門:現將《延川縣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
  • 關於宅基地確權登記問題,自然資源部最新解答來啦!(77條)
    2010年提出,「加快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頒證工作」;2012年要求,「2012年基本完成覆蓋農村集體各類土地的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推進包括農戶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2013年要求,「加快包括農村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地籍調查,儘快完成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 2020年,關於宅基地確權登記問題,自然資源部最新解答來啦!(77條)
    2010年提出,「加快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頒證工作」;2012年要求,「2012年基本完成覆蓋農村集體各類土地的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推進包括農戶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2013年要求,「加快包括農村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地籍調查,儘快完成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 【政策解讀】《增城區「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
    根據市工作方案要求,各區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區確權登記政策,出臺實施細則,確定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具體內容」。為規範我區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增城區「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登記細則》(以下簡稱《登記細則》)。
  • 雨山區「房地一體」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項目通過區級...
    12月11日上午,根據《安徽省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確權登記成果檢查驗收辦法》,雨山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組織相關專家,對雨山區「房地一體」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項目開展區級自驗。
  • 沒有權屬來源材料的宅基地如何確權登記?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6〕191號)和《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19〕6號)有關規定,對於沒有權屬來源材料的宅基地,應當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現狀,由所在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對宅基地使用權人、面積、四至範圍等進行確認後,公告30天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所在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並出具證明
  • 非本農民集體成員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權!但有兩個例外
    那麼,哪些情形下非本農民集體成員也有可能通過確權登記獲取宅基地使用權呢?自然資源部前不久發布的《關於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表示了要在2020年底按照計劃完成宅基地確權工作。
  • 宅基地確權登記疑難問題最新問答:一戶多宅、超佔面積有答案
    ■本文作者:王小明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導讀:7月22日,自然資源部編制印發了《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問答》(以下簡稱《問答》),對當前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工作進入衝刺階段常見的77個問題進行了集中解答。
  • 農村宅基地、房屋等如何確權發證?最權威的問答版,來了
    2010年提出,「加快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頒證工作」;2012年要求,「2012年基本完成覆蓋農村集體各類土地的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推進包括農戶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2013年要求,「加快包括農村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地籍調查,儘快完成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 白雲「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熱點問題解答大全
    (3)2013年9月,原國土資源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農村地籍調查推進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3〕97號)。(4)2014年8月,原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原農業部、原國家林業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01號)。
  • 廣州:小產權房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進城落戶人員宅基地可登記
    廣州市「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方案原文如下:為加快推進廣州市「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以下簡稱「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確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任務,保障農民合法財產權益,促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維護農村社會秩序和諧穩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能繼承了,但這4種情形會影響你的確權登記
    故此,此次自然資源部的答覆事實上主要是從宅基地上的住宅房屋能夠作為遺產依法繼承的角度出發給出的。按照一些業內專家的觀點就是,房子在,那麼地隨房走,宅基地使用權也在;一旦房子塌了,那麼宅基地使用權就將被村集體依法收回。
  • 村民變居民後,宅基地使用權如何合法合規保留?
    中國在推動城鎮化進程中,大量農村人口變為了城鎮居民,這些戶籍性質發生變化後的居民,原本在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如何處理合法合規保留?這是許多人關心的現實問題。可是,我孩子在城市裡上學,需要將我和他的戶籍遷到城市裡便於他上學。我想將戶口遷到城鎮,可是擔心自己宅基地使用權會被村上收回。兩難,想請教律師您:到底村民變居民後,其宅基地使用權如何處置的?」 律師:「根據現時期的政策規定,村民變居民後,其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權不收回。但是,這是有條件的,如果原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或其他原因滅失後,不能申請重建了。」
  • 戶口遷到城市農村子女,能否繼承宅基地和確權登記?最新答案來了
    大家都知道,現在國家對於農村宅基地的管理非常嚴格,不僅要求一戶一宅制度,而且還要辦理不動產權的登記。今年是國家要求對農村房屋和宅地基辦理不動產產權登記的最後一年,馬上就要到期了。對於很多將戶口遷到城市的農村子女來說,農村父母手中的宅基地使用權能不能繼承,能不能確權登記,一直很搞不清楚,相關的規定和司法解釋也比較模糊。但是,現在好消息來了。今天,我們就一起聊聊這個話題。
  • 宅基地超出面積可以確權嗎?需滿足什麼條件?2020宅基地確權新規
    但實際上,按照國家發布的文件《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宅基地超出面積若符合以下條件,也是可以辦理確權登記的:1、1982年發布《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之前,農村宅基地超過當地規定的面積,且之後未經拆遷、翻建的,這種情況下是可以進行確權的。
  • 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常見問題解答
    宅基地不屬於集體建設用地。《物權法》對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是分別章節的,集體所有土地作為建設用地也就是集體建設用地是在建設用地使用權一章。歷次部文件也是將宅基地使用權與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並列的。《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 宅基地超面積,如何確權登記?
    北京京坤律師事務所徵地拆遷律師團隊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經批准建房佔用宅基地的,按照批准面積予以確權登記。未履行批准手續建房佔用宅基地的,地方有規定的,按地方規定辦理。地方未作規定的,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6〕191號)規定的分階段處理原則辦理:1982年《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前,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建房佔用的宅基地,範圍在《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後至今未擴大的,無論是否超過其後當地規定面積標準,均按實際使用面積予以確權登記。
  • 法評自然資源部「宅基地使用權可由城鎮戶籍子女繼承辦證」答覆
    關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問題。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並辦理不動產登記。根據《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的房屋作為其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按照房地一體原則,繼承人繼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單獨繼承。